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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能在兰河上漂行的不过是独木舟和小舢板,现在一切都变了。

两头尖尖的维京长船整齐滑动着大桨,多条长船拖曳着一艘更大的船只。

一开始,河边垂钓的人、放牧割草的人,他们停下手中的活计,扶着自己的草帽眯着眼欣赏着闻所未闻的奇景。

他们其实不清楚维京人或曰诺曼人意味着什么,朴素的村民只知道去年男爵大人带上了自己绝大部分骑马扈从,再招募了一些农夫,奉命去北方讨伐叛逆。

战争对普通人太遥远了,农夫也不知“北方的叛逆”与自己有何关系,他们的家人只知道战争会带来死亡,一时间抱着自己被征召的丈夫痛苦。

然后呢?整整一个冬季杳无音信。现在,甚至已经完成了今年春耕,男爵大人生死未卜,出征的人已经失踪。

明明拿骚村距离东王国的美茵河畔法兰克福行宫不远,这些凡人不配去行宫打听消息。

他们只能去村里的修道院祈祷,就连男爵妇人也不能免俗。

长时间的没有消息先是带来了不安,接着是恐惧,现在,已经逐渐被释然了。

如果亨利拿骚适中或是明确死亡,他的长子自动继承男爵爵位。

拿骚男爵领只要不绝嗣,普通民众的生活便没有任何的变化。

村民继续着每日清苦的工作,他们大字不识一个,除了农业生产就是去修道院参与活动,村里的婚礼和葬礼都成了罕见且极为重要的娱乐。

兰河并不宽阔流速也舒缓,吃水浅的长船堂而皇之逆流而上。

初次见此奇景的人们毫无恐惧可言,他们呆呆站着如同田野里的稻草人,静静看着船上的人。

那里有着大量黄金头发的人,看起来不少身材比较高大。

且慢!那艘如方舟一般巨大的船只甲板上站着的男人,他的面孔为何如此熟悉?

是男爵大人!

意识到此乃大喜讯的人们开始自发走近河边,他们向男爵招手,又跟着这支船队前进。虽说他们不清楚情况,明明男爵大人是骑马离开,带走的人也很少,现在又是什么情况?莫非这些人都是男爵的新扈从吗?

有人大胆猜测,恐怕男爵在讨伐叛逆的战争中立下了大功。

田间劳作的人当然赶不上奋勇划船的蓝狐船队。

“很快就到了,让你的人准备靠岸。”亨利拿骚紧张地要求道。

蓝狐心情很不错:“漫长的航行终于结束。让我登岸……你的村子有合适的码头吗?”

“并没有。不过,你们的船只很适合冲滩。我的村子河畔地区烂泥较多,很适合你们行动。”

“是吗?冲滩是可以的,不过长此以往不行。我要修造一座真正的码头。”

亨利耸耸肩:“随便你。”

“你……似乎有些心不在焉?”蓝狐敏锐觉察到这人的态度变化。

“毕竟,我的家族要离开这里。只怕会有很多人借你的船离开。”

“那样,我就会帮你好好治理此地。当然我一样是暂住。希望我的人可以和你的人友好相处吧。”

舰队的出现有如方舟现世,村民对大船的了解仅限于村中教士描述的“方舟”,故以此称呼罗斯的这艘武装货船。

若非桅杆上都挂着醒目的十字旗,村民定会下意识地回避。一张粗制白布,以烧黑的木棍为笔画上巨大的黑十字,诺曼船只摇身一变就有了和平的伪装。这份伪装甚至盖过了同样飘扬着的罗斯旗帜。

村中修道院神父可谓整个拿骚村最是知识渊博的男人,他一眼认得出那些旗帜代表的意义,虽然有一面像是圣安德烈旗,至少这些标注可以证明来者是友善的。

有了神父的肯定,所有教士倾巢出动,他们带着木制大十字架,穿上黑色罩袍,引领着村民走近河畔。

此时,蓝狐的船队已经冲滩,部分背着圆盾的战士已经登陆。

若是平常,这群下船的狠人会带着武器嗷嗷叫地冲向村庄发动劫掠。他们保持着绝对的克制,因为他们都清楚,自己要在这里接受洗礼完成皈依。没有人逼着他们这么做,所谓本次跟着蓝狐深入法兰克腹地全凭自愿,皈依是参加队伍的条件。其实大家鬼精得很,皈依天主就是为了麻痹他人,以便自己可以在法兰克堂而皇之发自己的大财。

眼前的村庄颇为简陋,固然放眼望去有很多石制建筑,肉眼可见的就只有一座二层小楼。到处都是被踩得较结实的土路,不少地方是清晰可见的泥塘。仔细闻,空气中弥漫着牛粪的气味,已经青草与淤泥特有的异香。再仔细看看脚边,可以察觉到一些黑黢黢的颗粒物,它是羊屎蛋无疑了。

队伍里见过世面的罗斯人、瑞典人对这个村子充满遗憾,它远不及旧时的罗斯堡和梅拉伦的旧比尔卡,再对比新兴的新罗斯堡和斯德哥尔摩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一想到大家以后要在这里建设据点就开始新生抵触,如此大家不得不交头接耳起来——旅途路过的那个河边村社堡垒就不错,夺了它作为兄弟们的城堡。

他们想着的就是将科布伦茨定居点纳为己有,如此自发想法与蓝狐不谋而合。

就算这地方很糟糕也毕竟是亨利拿骚的老家,他的祖先都埋在这里,一想到真的要离开多少有点舍不得。

亨利也已经带着还活着的老扈从登岸,他们丧失了全部的战马,如今算是空手而归。

他看到了出现的人群,穿着罩袍的教士,并努力打量着自己的妻儿是否在场。果然,不断逼近的人群有着熟悉的面孔,这个老男人便张开双臂,扯着嗓门喊一声妻子、儿子的名字,接着向前走去……

男爵大人回来了!虽然回来的方式非常神奇,离开足有一年的大人回来了!

男爵妇人扑向亨利,老两口相拥而泣。亨利的儿子女儿显得很澹定,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亲经历了多么惊心动魄又奇幻的“旅行”。

那么,突然出现的船队,以及数量惊人的背着圆盾的金发男人们,他们是谁?

蓝狐首先是商人,更是懂得拉丁语的商人,即便现在打扮得像是战士。他自来熟一般凑近拘谨的神父,特意展示自己的纯银十字架,在以拉丁语与之交流一番。

“你?远道而来的人,你……竟懂得神圣语言?难道,你是来自远方的……教士?”

蓝狐永远忘不了这位神父大人的误会慨叹,就是因为懂得拉丁语,自己被认为是另一位教士。战士?教士?

“你误会了。我是一位远方的伯爵,我与你们的伯爵大人是朋友。我也会和你成为朋友,任何的事我们当约个时间好好聊聊。”

“伯爵?你是一位伯爵?我们的伯爵?”神父看向亨利拿骚,他一下子明白了:“看来,公爵大人给了你新的册封。”

此事真是一言难尽,亨利只好耸耸肩,所谓此言差不多。

战争当然会死人,好在拿骚村的损失主要来自男爵的扈从,与普通农夫关系不大。

罗斯舰队停靠在兰河的河道大拐弯的多淤泥处,唯有大船横着停靠岸边水域,抛下缆绳固定在岸上深深打下的多根木桩,保证大船不漂走。

战士们奉命就守着船只建设露天营地,因这片登陆地要作为较为长久的居住地,大家也只好大兴土木建设自己的木制窝棚。他们一样支起大锅熬煮麦子,使得河畔饭菜漂向。

一开始民众天然地认为这些外来军队势必要从村中再拿取一些粮食税,他们天然认为这支军队就是听大人的,想不到这群人似乎没有任何的诉求。他们用斧头和一种说不上名字的工具在山丘上采伐树木,在河畔圈上一大片地,之后开始建造篱笆墙,大有向木围墙改造的趋势。围墙之内是大量的木屋,一开始只是在松软土地打下深木桩,之后在木桩上铺设地板树立大立柱,框架搭建完毕后边堆砌连树皮都不剥的原木做木墙和房顶。粗犷的建筑方式有如搭建林间小屋,大家最初的要求并不高,但几点要求必须满足:不能睡地上、要不漏水的木屋、要不受潮。

东斯拉夫木屋建筑配合维京长屋建筑模式混合而成的罗斯式木屋,国王留里克谓之为词汇“ukleng”,所谓木刻愣。简略版本就是这样快速建筑,至于冬季御寒的需求,待到真的冬季兄弟们还没拿下更好的据点,就针对此亲自建设的据点建筑,拼命在外墙堆砌混了芦苇的泥巴就好了。

外来的军队在大兴土木,就是亨利拿骚也想不到蓝狐居然会这么干。他倒是很欣慰,毕竟这些在自家地盘的军事化作业,自己没有支付一枚铜币和一磅粮食。

显而易见的是罗斯人与拿骚村故意保持有距离,这正应征了当初罗斯王留里克的承诺。

倍感欣慰的亨利拿骚不急于向村民宣布大事情,他先是和家人相会交谈,并将重大决定首先告知妻儿。

男爵成了伯爵,这不意味着拿骚男爵的头衔会丢。夫人自然高兴与自己的丈夫有了新地位,但对未来充满担忧。

一介平凡的妇人什么都不能左右,亨利的大儿子、大女儿以及刚学会走路的小儿子更是懵懂。

亨利对三个孩子做了决定:老大保罗是尼德兰伯爵第一继承人,老二鲍曼是第二继承人。

尼德兰伯国的面积比拿骚男爵领大太多,其中可细分为乌得勒支(在南)和弗里斯兰(在北)两个大板块。老大继承伯爵,主领最富裕的乌得勒支,老二则可继承北部的弗里斯兰统治,可得男爵头衔一个。

亨利不觉得分封有什么问题,恰恰这是对家业分配的最优解。

长久以来女性的无法受爵的,那么拿骚男爵的头衔怎么办?他想到了女儿的巨大价值。

亨利觉得未来自己老家这片区域会被战火袭扰,放弃老家是一个优选。

夫人就是对此不理解:“你祖先的坟茔都在这里,莫非还要迁墓?”

“有何不可?现在萨克森公爵换人了,威斯特伐利亚伯爵放弃固有爵位,成为全新萨克森公爵,这就是战争的结果。我们一族现在是萨克森公爵的附庸,再赖在路德维希的身边当心被他灭掉。萨克森公爵把他祖先维杜金德的棺材都迁到了汉堡,我们也可以。”

“你就完全放弃这里了?你的男爵领当如何?”

“留给我们的女儿。”

这个决定令妇人摸不着头脑:“她是个女人。所以,联姻?”

“不错,就是联姻。看到我带来那些战士吗?其中的那头领头者是一位北方的伯爵……”

“啊?竟是如此高贵。可是……有些太老了。”夫人即惊讶又遗憾。

“他还有年轻的弟弟,刚刚长大没有结婚,不久他的弟弟就要过来。你觉得如何?我们的女儿和那位北方的哥德堡伯爵的弟弟成婚,我们女儿的儿子,自然就继承了拿骚男爵的爵位。这样有了一位北方贵族的保护,我们的女儿在这乱世定能无忧。”

亨利的妻子还是不懂,她听得出来这一切都是丈夫对女儿的爱。

毕竟拿骚一族自古无权无势一直在做小附庸,亨利的妻子不过是一介来茵高伯爵领下某不知名骑士的女儿,嫁到拿骚村这些年来也没有锦衣玉食,生活平平澹澹堪称无聊。丈夫奉命出征她哭得极凶,本来已觉得丈夫战死放弃希望,想不到奇迹发生了。

她倒是有一点绝不是傻子。所谓路德维希大王就在美因茨到法兰克福活动,拿骚男爵已经背叛了他,待内战结束后路德维希一旦算账,男爵领怕保不住。

路德维希惨败,那些登陆村子的军队就属于胜利一方,名叫约瑟夫蓝狐的男人就是胜利方的伯爵。

把女儿嫁过去,可以利用和平条约确保拿骚村不被日后算账,女儿竟成了权势保险的筹码。

不过,这似乎并不是牺牲女儿的利益。

于是,亨利带上自己懵懂的女儿,将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见暂时窝在“建筑工地”的蓝狐。

没有人记得蓝狐过去是个大胖子,这些年来他无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战士般的生活迫使他瘦了下来,成为家族里最健壮的男人。他的老脸依旧有些胖乎乎,这番仅着裤子皮靴,打着赤膊展露浓密胸毛,胸口不但挂着纯银十字架,还有纯银的雷神之锤、镀金的弗雷之野猪,乃至琥珀打磨的幸运小精灵。

这就是个信仰多样性非常丰富的家伙,亨利知道这家伙对天主并不虔诚,这并不是问题。因为这小子就对钱财利益特别虔诚,如此反而特别好办了。

亨利拿骚的女儿还小,他抱着打扮朴素、头戴黑白混色头巾的女孩,在扈从的陪同下走进罗斯人的河畔营地。

不久,蓝狐扔掉手头的工具,领着一帮壮汉气势汹汹走出。

这场面着实吓得女孩发抖落泪,亨利松开牵拉的手,这孩子麻熘得躲在父亲身后,默默探出眼睛观察那些像是从淤泥里钻出的鲶鱼一般脏兮兮的人。

“我的女儿很怕生。”亨利略尴尬地笑道。

“我想起了。”蓝狐捏捏胡须:“所以,你与家人已经商量好了?”

“想好了。我的女儿索菲亚会嫁你的弟弟,我唯有三个条件。”

“你说吧。”

“你的弟弟,必须年轻,必须没有接触过别的女人,必须皈依天主。”

“这些都没问题。”蓝狐有些讶异,如此大事要在这非正式场合谈妥吗?“也许,此事的细枝末节我们当在体面的场合细聊。”

“我也有此意。不如今晚我举办一个家宴,我们细聊?”

“我接受要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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