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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恩时常觉得,现在的日子他一刻也无法忍受了。

“该死的,为什么我就不配得到一点儿舒适的生活呢?”

他这么愤然地想着。

出生在这个世界已经二十年了,前世的记忆早已变得分外陌生,仿佛那不过是一场梦,一段过分真实的VR体验。事实上,如果不是偶尔会梦到前世的生活,雷恩几乎就要忘掉自己是个穿越者了。

其实在最初几年,雷恩对于穿越这件事极度无法接受,他厌恶这个世界哥特式的建筑,怀念神州上那些标配电梯的高楼大厦;厌恶这里单调无趣的食物,怀念神州上那些花样多变的美食。

尤其是作为婴儿的那段时期最让他难熬。

一方面,婴儿的身躯对于成年人的灵魂来说,就像是四十二码的脚硬挤进了二十码的鞋那样难受。他只能每日每夜躺在婴儿床上,极度枯燥无聊也就罢了,还要经常忍受自己的排泄物糊满了屁股的感觉——没办法,婴儿是憋不住的。

另一方面,不论是这个世界还是以前的世界、不论是人类还是其他什么生物,婴儿都要靠母乳来存活。可婴儿雷恩的体内却有着一个十八岁小伙子的灵魂,他能清楚地感知到人类乳液的味道,那奇特的口感让他反胃,来自心理的抗拒也让他十分煎熬(当然不可否认进食的过程还是非常美妙的,雷恩小时候家境不错,他有三个年轻貌美的奶妈)。

后来随着时间变迁,雷恩慢慢在父母给予的关爱中适应了这个世界,他本以为自己会一直幸福稳定地生活下去,可谁知道后来会发生那样一件可怕的事呢?

一场无法预料的变故,改变了雷恩的人生——准确来说,是改变了他父亲的人生,不过区别不大。

“雷恩,现在可没有时间让你用来发呆,我的伟大造物还等着修理呢,不快点采集零件可不行!”

父亲低沉的声音唤醒了走神的雷恩,他连忙答应一声,继续干起手中的活儿。

雷恩不断挥舞着手中的铁锹,一铲一铲挖开脚下的坟墓,月上中天时,铁锹与什么东西接触了,发出“砰”的一声闷响。他很熟悉这种声音,这代表着终于挖到了棺材,然而对他来说,父亲交代的任务此时才刚刚开始。

雷恩熟练地把铁锹插进棺材缝隙里,用力一撬,然后把撬开的棺材板推到一边,皱着眉头往里看去,里面是一个壮汉,刚死不久,还没有开始腐烂。

壮汉有着结实的胳膊与大腿,看起来最多四十岁的样子,也没有明显的外伤,所以难以判断死因。尸体的两只眼睛上各放一枚铜币,雷恩知道这是迷信的人用来贿赂引魂使者的,以便能够在另一个世界获得特殊优待,只不过有钱人大多会放两枚金币——至少也是银币,而不是寒酸的铜子儿。

“很好,父亲会喜欢这具尸体的,这样就用不着再去挖其他坟墓了。”

雷恩一边想着,一边顺手拿起两枚铜币塞进自己的口袋,另外用眼光扫了一圈,没有见到比它们更值钱的物件,于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你为什么叹气,我的儿子?”

父亲莫里斯站在墓坑旁,居高临下地俯视着雷恩,“在这种简陋的坟墓里你还指望找到什么有价值的陪葬品吗?这个墓园甚至连守墓人都没有,因为任何盗墓贼都知道这些坟墓的主人活着的时候就是穷人,死了以后自然也是穷鬼,所以我觉得除开食尸鬼以外不会有人光顾这里的……”

还没说完,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略带尴尬地补充道:“当然,我并非为了钱财来到这里,你的父亲可不是盗墓贼,而是伟大的科学家。”

既然父亲提到了他最引以为傲的事业,雷恩就不得不随之附和:“是的,父亲,渺小的盗墓贼怎么能与您相比,我衷心希望能有一天也可以成为您这样的人物。”同时在心中默念:开玩笑,我可千万不要成为你这样的疯子。

“哦,那是毫无疑问的,你是我的宝贝儿子,注定要继承我部的知识。”

莫里斯听不到雷恩的心声,他满意地点点头,“可是如果你以后继续把两枚铜板这样的小钱都放在眼里,我将很怀疑你的前途是否还值得期待。”

这还用说吗?

雷恩气愤地想,自从跟着你这个疯子四处流浪之后,我早就没有任何前途可言了!

别人二十岁都在做些什么?或许会有正当的营生,或许早已成家生子,也可能是街头混混,或者是一边说着连自己都作呕的誓言、一边解开某个酒馆女招待内衣的花花公子……

总之不管哪一种,都比跟着你亡命天涯、甚至还得刨坟要好上一百倍吧!

“好了,雷恩,现在开始收集零件吧。”

不管心里怎么想,雷恩在行动上只能听命于父亲,于是老老实实问道:“是,父亲,请问都需要哪些?”

“唔,让我想一想……其实需要更换的只有一支胳膊和一条腿,但另外两肢也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最好还是一并更换了吧,毕竟现在是特殊时期,我们不能再贸然制造命案或者挖掘坟墓。”

于是莫里斯点了点头:“就这样吧,四肢部卸下来带走。”

“可是父亲,那样会很沉的。”

雷恩犹豫着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既然用不了这么多,那我们为什么不暂时把其他的放在这里,等有需要的时候再来取呢?”

“因为那样太冒险了。”

莫里斯严厉地说:“已经有那么多人死在了我们手里,后来又死了一个猎魔人,神殿那些高层再怎么蠢如今也该知道他们面对的是怎样强大的力量了,是的,他们绝对会派更强大的神职人员前来。不管怎么说,哪怕在黑夜里、哪怕是这种荒芜的墓园也不保险,所以现在累一点是有好处的,雷恩,至少比丢了性命强。”

你说得很轻巧,这些活儿又不用你干!

雷恩低头翻了个大白眼,但在强大而又疯狂的父亲的强权下,他不能、也无法反抗。

于是雷恩从腰间抽出一把短锯,开始进行整个行动最后也是最恶心的一步,采集零件。

当然,所谓‘采集零件’只是莫里斯的说法而已,实质上就是肢解尸体,用短锯把需要的部位给锯下来,然后装袋子里背回去。这种活儿不管干了多少次,雷恩还是会有想要呕吐的冲动。

“简直就像上辈子过年的时候去屠宰场买猪腿似的,那些师傅也是像我现在这样……靠,我怎么能有这么恶心的想法?果然连我也开始有些变态的倾向了么!”

雷恩被自己的想法给恶心到了,于是连忙抛开杂念,迅速完成了‘零件采集’。

“很好,这次的零件非常粗壮结实,经过我的改造之后,它们会成为‘弗兰克’新的助力。”

父亲满意地掂了掂装有四肢的大号麻袋,雷恩希望他下一刻就这么顺手拎起来扛在自己肩膀上——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父亲的强大仅限于他的头脑,过往那些养尊处优的日子使得莫里斯并不比一个胖女人更有力气。

“走吧,我们回家。”

莫里斯这么说着,带头离开了墓园。

借着夜色掩护,两人回到了他口中那个名为‘家’的地方,一个破旧的小农场。莫里斯花了一笔小钱租下了这里当做临时落脚点,当然他也完可以把农场主人杀死然后霸占这里,但那样太冒险了,在经过了几场战斗之后,现如今他必须蛰伏起来。

莫里斯打开了农场的仓库,然后伸手打了个响指,一缕蓝色火苗浮现在他的食指上方,照亮了方圆几步内的空间。

这一手看起来很像魔法,但雷恩知道仅仅是看起来很像而已,高傲的父亲看不起任何使用魔法的法师或者使用圣能的神职人员,他总说那些不过是虚伪的把戏。硬要说的话,父亲对于混沌魔法更有兴趣,但是作为一名人类,实在没有太多机会去接触几乎是专属魔族的混沌力量。

是的,莫里斯食指上燃烧的火焰并非是魔法或圣能的产物,而是来自于科学的力量。他可以通过事先沾在手指上的特殊粉末制造出一种冷火,它持久却温柔,不必担心像真正的火焰那样灼烧到肉体。而这只不过是莫里斯众多发明之中最微不足道的一种罢了。

随着两人走进仓库深处,一个巨大的阴影出现在雷恩眼前,在幽蓝的光芒中,那个黑影展现出了真正的形态。

一个畸形的、充斥着血丝与烂肉的巨人,如果站起来至少有十二尺那么高,此时他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坐在地上。巨人的双眼炯炯发光,但那不是正常的来自生命的灵光,而是吸能石发出的寒光。

是的,这才是炼金术师莫里斯最为得意的作品:血肉巨人弗兰克。

雷恩很早就知道,这个世界有许多手段可以召唤出强大的战斗伙伴,但他们都有着各自的缺点,以邪术师召唤的恶魔来说,这种来自异界的生物不光肉身强悍无比,同时还具备许多可怕的类魔法能力,一只足够强大的恶魔就能轻易屠灭整座城市。

但与力量成反比的是恶魔那少得可怜的服从性,邪术师必须下达逻辑非常清晰的命令才行,如果只是一句“干掉”或者“部杀死”,那么狡诈的恶魔会毫不犹豫把召唤自己的那个家伙一起消灭。事实上就算你给出的命令非常清楚,比如“去吧!杀死除了我以外的人!”,即使如此,恶魔渴望杀戮的本能很多时候也会占据上风,如果在解决掉其他生命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那么此时就只好对召唤者出手了。

另外一些召唤物,比如法师所召唤的各种元素生物、亡灵祭祀的僵尸或者幽灵、神职人员的神之分身,也都有着战斗力不佳或者不够持久等各种各样的缺点。

但血肉巨人弗兰克不一样,虽然它是被制造出来而不是被召唤出来的,但仅以‘为主人战斗’这一条来说,弗兰克是绝对完美的战斗伙伴。它足够强大,原本属于人类的肉体被父亲用特殊的炼金术改造之后,会变的比钢铁还坚硬,一拳就可以锤扁城楼上挂的大铜钟,几乎没有生命能够在这样的攻击中存活下来。

一般来说‘巨大’和‘灵活’是成反比的,而父亲用尽所有学识制造的弗兰克不仅有着强壮的身体和巨大的力量,它同时还有着无与伦比的灵活度。雷恩见识过这个大家伙在最近的一次战斗中轻松躲过那名猎魔人发射的‘帝诺斯之矛’(当然如果是普通的长矛投掷或者弩箭之类的攻击,那么连躲都不用躲)。

另外,由于弗兰克的脑子只是摆设,作为血肉集合体它也没有灵魂,所以它不懂得恐惧、痛苦、怜悯等等情绪,绝对忠诚于父亲,只要接收了命令,哪怕那命令是让它打爆自己的卵蛋也会毫不犹豫的执行(卵蛋对于弗兰克其实是毫无作用的,雷恩曾经指出过这一点,但父亲还是给它留下了,‘怎么说外表也是一个男人,我可不希望万一它的裤子在战斗里被损坏会露出光溜溜的下体,那可太没有尊严了,而且会使我们的敌人笑掉大牙’,父亲如是说)。

综合来讲,弗兰克是完美的造物,它不会背叛,足够强大,而且不会死去、不会消逝,裹上帽子和足够宽大的外衣之后,它甚至能够伪装成一个身材特别高大的人类(只是需要大量香粉来掩盖尸臭),搭配上吸能石做的眼睛,也不需要后续再配制大量的炼金合剂补充能量,除开需要尸体作为零件补充之外可以说没有任何缺点。

“哦……”

雷恩把肩膀上扛着的麻袋撂在地上,看着眼前的怪物,发出了一声不适的呻吟。

弗兰克有点像是他前世所看电影里的那个‘科学怪人’,但那只是科幻电影,而且里面的怪物虽然可怕但仍有一丝人性。至于面前的这家伙,除了形态像人类以及原材料是人类之外,就没有任何一点能跟人扯上关系的地方了,它比科学怪人更强大、更恐怖、也更变态。

在制造之初,父亲曾由于缺少材料而将制造工作停滞了很久。需要的材料有很多,比如大量珍稀的炼金合剂,不过这种东西对于曾经是东部城邦炼金术协会会长的莫里斯来说不算什么,最让他难办的是主体材料——人类的尸体。

那个时候,莫里斯明面上依然是生活在帝国与教廷治理下的良民,他不可能去杀人而获得尸体,那样的话治安官与警卫随时可能敲响他的大门——当然更有可能的是连门都不敲,直接破门而入将他逮捕。

于是在半年前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莫里斯严肃地对雷恩这么说道:“我已经想通了,儿子,既然我们注定要走上这条路,那么就必须舍弃一些道德上的东西。你知道,城市公墓里有不少刚下葬不久的尸体,我们今晚去偷一具回来——没错,我们早就该这样做了。”

“可是,父亲,偷盗尸体虽然不比杀人,却仍是极为重大的罪行,如果我们被人发现了怎么办?”

“哦,不会的,我在今天早些时候去给你母亲扫了一次墓,然后给她留下了两瓶极品美酒。守墓人老汤姆可不会在乎那是不是给死人的贡品,那个老酒鬼一定会拿走自己喝的,而我已经在里面下了安眠药剂,只要一口就足够他睡到后天早晨。”

“可是父亲……制造血肉巨人难道一定要用人类的尸体吗?我是说,城市里有很多动物,猫狗之类的,当然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们也可以去买老虎或者狮子,只要价格合适,那些马戏团一定愿意出售的。我认为老虎就不错,想想看,一只巨大的不死老虎,威慑力十足啊。”

“第一,血肉巨人之所以叫做血肉巨人,就是因为他是用人类制造的而不是用其他什么东西,否则的话就应该叫血肉巨兽了。第二,人类的形体是最适合战斗的,不管攻击还是躲闪都是最优形态。”

“可是父亲……”

“好了,不要再可是了。”

莫里斯毅然决然地打断了儿子的话:“就是这样,不能再拖了,我必须尽快完成我的作品,然后用它为沙恩娜复仇,为你的母亲复仇。”

听到这里,雷恩沉默了。

纵然他有千般不愿,却也无法再说什么。

沙恩娜,我的母亲,我爱您。或许不如父亲那样爱的疯狂,但我依然非常的想念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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