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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里人才济济,傻子同样济济。譬如陆祜,他似乎是打定主意不想让陆知风跟萧泽皇子好上,登门拜访宋丞相。

宋远玉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十七八岁叫宋锦,一个七八岁叫宋启明和陆知风年龄相仿,陆祜就想让陆知风跟宋启明好上。

全天下人都知道陆知风近乎是板上钉钉的敬王妃了,谁还敢跟她谈婚事?可不巧,宋丞相就是这么一喜欢蹚浑水的傻子,跟陆祜一拍即合让陆知风与宋启明写信培养感情,还把宋启明养得金刚鹦鹉送给了陆知风。

“二叔,你怕是傻了,让我看上一个面都没见过的公子,还得让我给他写信?”陆知风嫌弃的看着自己的二叔,接着说:“你不如花点心思给我准备体面的嫁妆,到时候嫁给萧泽哥哥……”

陆祜面无表情扔出一串铜钱来,说:“写!”

于是乎就在这威逼利诱之下陆知风大笔一挥便是一篇文章:

公子,知风和与贵府怨怒颇深,怕是几世的冤家仇敌,知风竟还折了青梅枝戳了令兄的汗血宝马的屁股,马惊了,令兄险些摔断腿。想必你我二人若是有幸相见,必有骂不完的亲戚,数不清的账没算清。

陆祜也不是省油的灯,大笔同样一挥书信就换了模样,书信一封:公子,小女素来仰慕贵府的风雅。宋丞相总与小女谈起您,小女猜想您的模样,期望有日终能相见。

不得不说,也不是完全改是吧,还是有那么点相象的意思的。

陆知风虽然喜欢这大鸟,可更待见小白,小白总想把这五彩缤纷的大鸟吞入腹中,陆知风也想给小白尝尝野味儿,若不是陆祜揽着,这大鸟早没了。

一日,陆知风从陆祜的门市上回到府中,有个婢女畏畏缩缩的看着她。

陆知风见不得下面的人这幅胆小的模样,道:“抬起头来说话,只要不是勾引了萧泽哥哥,什么都好说。”

陆知风的玩笑话婢女听得出来,可陡然间哭了:“小姐对翠儿如此好……可是翠儿……”

陆知风感觉不太对,捏起翠儿的小脸问:“谁欺负你了?”

他们陆家的大小姐,比别人家的大公子更像公子。护短又喜欢貌美的婢女,提的起剑还喝的了花酒。

只是,陆知风一到了萧泽面前就乖巧起来了。

翠儿抽抽搭搭的说:“小姐,您……您的鹦鹉被宋家的大公子拿走了。明明小姐您那么喜欢,翠儿还守不住……”

陆知风笑了,一副老成样,端起桌上的茶轻抿,说:“呵,那有什么,本来那鸟就是我打算喂给小白的。他们大公子讲了什么说辞带走的鸟?”

翠儿:“宋公子说……说那只鹦鹉……呆头呆脑……”

嗯,不错。“傻里傻气……”说的也是对的。

“肥胖臃肿……”这就有些过了吧,鸟都是肥的,哪有瘦骨嶙峋的。

“跟小姐十分相似……带回学堂去逗弄逗弄解闷……”

“噗!!”一口茶水喷了出来。陆知风急火攻心站起来,眼前突然眩晕,就要倒下去。

“小姐!”翠儿惊呼一声扶住了陆知风,“小姐,你脸好烫,风寒还没有好吗?去叫大夫来吧。”

陆知风这风寒害了有半个月,始终不见好,但陆知风总觉得自己身体好,从小到大没看过大夫,挨一挨就过去了。

“不碍事,去找宋锦!”

于是便怒气冲冲杀宋府。

要说起陆知风和这宋家大公子宋锦,真是一对冤家,第一次见面是在扶春楼,宋锦故意洒陆知风一身酒。第二次是陆知风好不容易能和萧泽哥哥待一会,宋锦还非得拉着萧泽下棋解闷。

刚开始还以为都是偶然,慢慢砸么出味儿来了,宋锦就是故意欺负她!陆知风也是好捏的,拿树杈子捅了宋锦爱马的屁股,当时坐在马上的宋锦直接被摔飞出去。

陆知风踏进府院,正好瞧见宋锦与几个公子哥在园中逗鸟,云归脚步带风就走了过去,还不等她开口,一旁一个锦衣玉带的公子笑道:“这胖妞,几分标志啊,不知哪里来?”

陆知风凤目一瞪:“再看大爷我戳瞎你的狗眼!”

公子哥语塞,周围人拍手叫好。

宋锦放下手中用来逗鸟的小树枝,抚了抚褶皱的衣摆,站起身道:“小妹来此何事?”

陆知风怒极:“拿了我的鸟,还转过头咬我一口,你的良心呢!”

宋锦狭长的眼睛微眯,鲜明的戏谑意味袒露无疑:“被你吃了。”

陆知风张口就要大骂,宋锦上前一步,伸手捂住她的嘴,憋的陆知风小脸通红,语气暧昧:“我的心我的肝儿都给你吃了,就莫要闹了,知风。”

陆知风感到腹中翻江倒海,咬了宋锦一口,云锦“哎呦”吃痛一声收回了手。“呸!衣冠禽兽,斯文败类!”此时,周围人的笑闹得更甚:“原来就是京城里出了名的陆大小姐啊!”“哈哈哈敬王爷好福气,有个这般刁蛮的夫人。”

看见宋锦不怀好意的笑,陆知风这才觉得自己中招了,给萧泽哥哥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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