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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回来啦!小姐回来啦!”迎春得了消息,像快乐的百灵鸟似的,从垂花门一路跑回院子,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
梧桐从屋内走出来,拉着一张脸,冲着迎春喊了一嗓子:“嚷什么!没规矩的!!小姐才走了几天,一个个都无法无天了!!做奴婢的,规矩好了,那可是小姐的脸面。就你这样毛毛糙糙的,难怪姑娘出门,不喜欢带着你呢!”
迎春的喜悦被迎头浇了一盆冷水,欢快的脚步停了下来,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收敛。梧桐是小姐身边的大丫鬟,也是府里最早跟着小姐的人,不知什么时候形成了定式,院子里的丫头婆子,都归她管。
一开始时,梧桐对待其他丫头还算和颜悦色,可当小姐提拔了惜春和贺春填补了大丫鬟的缺后,她就变了,变得喜怒无常,有时候看人的眼光,像刀子似的,让人莫名感到有些害怕。
院子里的丫头婆子都知道,小姐的规矩不大,只要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儿就行。底下的丫头们,都暗地里说,在小姐面前反而还要轻省些,不用注意那么多,即使有点小差错,小姐也一笑置之。可如果到了梧桐的手里,而她又恰好心情不好的时候,轻则罚月例,重则打板子。
自从小姐回了唐古,把皇庄上的大棚蔬菜交给惜春打理,随行又只带了贺春,再次把梧桐和枇杷留下管理院子,梧桐的心情就没好过。整天敲敲打打,不顺心的时候就训你一顿,针尖小的一点失误,都拿出来反复折腾。院子里的小丫头,明面儿上不敢说什么,背后早就怨声载道了,期待着小姐早点儿从唐古回来。因为,在小姐面前,梧桐会收敛很多。
迎春没有惜春和贺春的好运气,被主子看中提拔为一等丫头,自然不敢与之正面冲突,强忍下心中的不悦,冲着梧桐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心中狠狠地道:就你这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主子会重用你才怪!活该你永远守着院子这一亩三分地!!
余小草刚进内院,就被一群丫头簇拥着,往自己的院子走去。一边走一边询问最近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梧桐脸上蕴满笑意,抢在枇杷的前面,轻笑着道:
“自从秋收过后,小姐可谓是名声大噪,尤其是这大棚蔬菜上市,京中谁不知道能打破季节限制,让蔬菜瓜果想什么时候成熟就什么时候成熟的小姐您哪!小姐不在的日子里,许多京中闺秀都下了帖子,请小姐参加各种聚会呢。要不是小姐恰好回了唐古,估计可要忙得不轻呢!”
迎春暗暗地撇撇嘴,真是妥妥的两面人。刚刚对她的时候,凶地得像一头母狼,现在呢,又装作纯良的小白兔,笑得那么谄媚。
“捡重要的说!”对于应酬那些京中闺秀,余小草一点也不感兴趣,要么无病地念念酸诗,要么就秀自己的才艺,这些都不是她专长好么?那些请她参加这个诗会,那个聚会的,确定不是想看她出丑,平添一些笑料的?所以,就算她在京城的话,那些无聊的聚会,她也不会去的!
梧桐眼珠子转了转,笑道:“京中的刺绣大家,玲珑绣坊的大当家姜四娘,递了帖子要来拜访,不知道小姐您感不感兴趣?”
姜四娘早年在京中,也如小姐一样引起很大的非议。可人家用自己的实力,打破了所有人的妄议。她管理下的玲珑绣坊,不但在京中名噪一时,而且在周边许多州府都开了分店,生意火爆程度,一点都不比珍馐楼、余记卤菜和蔬果铺差。
姜四娘设计的衣裙,不但用色大胆,而且搭配得当,哪怕是大红大绿这样相冲的颜色,到她手中也能成为一件雍容华贵,又不失亮丽的衣裙。重金求衣的事件,屡屡在玲珑绣坊发生。京中贵妇闺秀都以能有一件姜四娘亲手设计绣制的衣裙为荣为傲!
可惜近年来,姜四娘每季只接受五套衣服的定制,而且不是什么人的预定她都接的。按她的话说,那就是看缘分。得了她眼缘的人,哪怕分文不收,她也欣然设计绣制,不得眼缘的人,哪怕千金求一衣,她也不会松口的。即使宫中的嫔妃,也要遵守她的规矩,谁让她手中握着皇上“巾帼典范”的亲笔手书呢!
在梧桐看来,这样传奇一般的女子,刺绣制衣中的大家,居然来拜访自家小姐,这是多大的荣耀啊!要是那些别有用心的闺秀们知道了,还不眼红得要死?要知道,自家夫人都没能有一件姜大家亲手缝制的衣服呢!
姜四娘?余小草解掉斗篷的手顿了顿。就是那个因为顾着事业,连宰相公子的求婚也给拒了的姜大家?两人平日里并无交集,她怎么会想要来拜访自己?
“还有,明兰郡主这个月月中举办‘斗花会’,给小姐您也下了帖子。你看要不要……”别的闺秀也就罢了,明兰郡主可是大宗正家的掌上明珠,跟阳郡王算起来还是堂兄妹呢。
“斗花会?怎么个斗花法儿?”明兰郡主的名头余小草还是知道的,据说从小跟哥哥们一起学骑射功夫,等闲人都不是她的对手。性子稍稍有些骄纵任性,却不是那等眉高眼低,等着看人笑话的闺秀能比的。
梧桐接过小姐的斗篷,顺手递给了迎春,忙解释道:“其实很简单,就是每个被邀请的闺秀,都要带一盆花。谁带的花最名贵,谁就是赢家。”
“哦?那赢了的人,有奖品吗?”余小草比较关心这个。说到名贵花草,干娘这儿还有王妃娘娘手中,就有不少她从山谷中发现的名贵品种。上次在山谷避难,靖王妃还亲自带着贴身丫头,到山谷中转悠了一圈,离开的时候,收获了不少心仪的花草呢!
梧桐抿嘴一笑,道:“每个参加者,不但要带一盆花草,还要押点彩头。优胜者可以把所有参赛者的彩头都赢走!”
“所有人的彩头?”余小草摸摸下巴,大眼睛笑得弯弯的,像只满脑子都是鬼点子的小狐狸。那些京中闺秀,都是好面子的,彩头的价值肯定不会低了,那……是不是代表自己能小赚一笔呢?
换了一身家居的衣服,余小草朝着院外走去:“走,先给干娘请安去!好些日子没见小麟麟了,怪想得慌的!”
梧桐凑趣地道:“小姐跟小公子果然是姐弟,小公子这几日总念叨着‘姐姐去哪儿了’‘姐姐什么时候回来’,就连最爱的蛋挞都不吃了呢!”
小草的院子跟正院很近,说话间已经来到了正房的门前,玲珑笑着迎了上来,道:“小姐,夫人和小公子正念叨着您呢。尤其是小公子,听到您回来的消息,就要去你的院子里寻你,被夫人给哄了下来。”
“姐姐!”门帘刚一掀开,一个小肉球从里面滚了过来,抱住余小草的腿,仰着圆嘟嘟的小脸,撅着小嘴巴,不高兴地道,“姐姐,不带麟麟出门玩,坏坏!”
余小草弯腰把小肉球抱起来,差点没站稳。房浩麟小盆友又胖了,她都要抱不动了呢。梧桐见状,就要把小公子接过来。人家小胖麟根本不甩她,小手摇着,口中道:“不要你,要姐姐!”
小草把小胖麟抱进内室,旁边玲珑和梧桐都紧紧地护着,生怕两位小主子摔着。房夫人一看这阵势,顿时笑了出来,道:“瞧你们姐弟俩,一个越来越瘦,一个越来越胖,瞧着倒像是猴子抱了一头小肥猪似的。”
“麟麟不是小肥猪,麟麟是孙悟空,我有金箍棒,打妖怪!”小草在家的时候,《西游记》成了房浩麟小盆友的睡前故事。
别看小家伙年纪小,却很崇拜英雄,对故事里的孙猴子,简直当做偶像一样。还特地让他爹,给他弄了一个圆棍,愣说是金箍棒,舞得虎虎生风,对着花园里的花草“斩妖除魔”。害得房夫人那些珍贵的花草,根本不敢搬出来,生怕被这个小魔星给当妖魔除了!
房夫人把小家伙抱上了贵妃软塌,拍了拍他的小屁股,如果由着他闹的话,这屋里的器皿可就遭了殃。她拍了拍旁边的榻,让闺女坐下,问道:“这趟还顺利吗?唐古那边可都还好?”
“一路有阳郡王的侍卫护送着,想不顺利都难!庄子旁边的一百多亩地,又都被阳郡王买了下来,都搭起了大棚。无论是搭大棚的工匠,还是负责种植大棚蔬菜的,都是京郊庄子上用惯了的熟手。女儿过去不过偶尔指点一二,也没多少事儿!”余小草从果盘中取了一小块香瓜,送入张着嘴巴待哺的小麟麟口中,又顺手拿了一块西瓜,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娘偏心,为什么姐姐可以吃西瓜,麟麟不可以?”初冬的天气早晚都已经很凉了,西瓜又是寒性的,小麟麟也就最近半年身体才渐渐壮实了,房夫人不敢让他多吃,这不,提意见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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