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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齐天星城。
平地惊雷,一道亮光冲天而起,远高过数十丈的城楼,城中的百姓睁大了眼睛想要看清这道光的轨迹,只是越升越高,光线越来越弱,就像融入了漆黑如墨的天空中一般。
就在百姓们猜想这道光是否就这样湮灭于无边的天际间时,只听闻一声脆响,那道光犹如流星般绽放出无限光芒,如百丈悬崖上的流水瀑布倾泄而下,击水拍石。
烟花转瞬如昙花一现,黯然消散,留下点点燃光撒向城中,引起百姓的阵阵欢呼,熙熙攘攘的街道,叫卖声、欢笑声不绝于耳,明明已是子夜,城中依旧灯火辉煌,没有一点要闭市的意思。
今天,大齐朝将迎来一位新的君主,作为一个曾经统一而强大的国家,即使现在它日渐颓靡,新君即位仍然是一件天大的事。
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山野小道上,本该是清幽静谧,吟诗作赋的好去处,但是远处的嘶鸣声惊飞了林鸟,远远地就听见马蹄践踏泥地的声音。
再近点,看见一辆马车风驰电掣地飞奔而来,驭座上坐着一个人,用力的挥动马鞭,马儿吃痛之下,更是撒开了马蹄奔跑。
后面是策马挥刀,极具职业精神的山贼们。
“小子,你别跑。”
“乖乖束手就擒吧,大爷留你个全尸”。
不跑,等着被你们这群王八羔子大卸八块呀?
“别再跟着我啦,我没有急支糖浆!”墨谦无力地哀嚎道,稍微调整一下倚靠的位置,让自己更舒服些,但丝毫不敢放松抓住车身的手。
事实上,到现在他都还没有弄清这是什么情况。
不就是找到工作庆祝一下吗?
不就想顺便表个白吗?
毕竟当了那么多年的云备胎不容易,终于有希望转正了,至于吗?
话还没说出口就被雷给劈了!!!
当然,穿越的事情倒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至少相对于穿越成太监什么的,墨谦对于现在的基本情况还是挺满意的,豪华马车,银质果盘,连根筷子都像是象牙制品,真是太腐败了。
还没一会儿,外面就传来短兵相接的声音,几声惨叫接着就没动静了。
“怎么回事?”墨谦小心翼翼掀开车帘,一个麻子脸出现在眼前,左侧脸颊两道刀疤作交叉状,往上是一个利落的光头,端的是威武的社会大哥。
“真丑。”墨谦悠悠来了一句,这个造型明显不符合他的审美观,就算是穿越之后还是没有改变。
大哥的目光和墨谦产生激烈对峙,大汉道,
“你要干嘛?”
“我打酱油。”
“哦,我也要打点东西。”
“噢,好有缘,你打什么?”
一柄钢刀就明晃晃地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打劫”。大汉笑得很甜美,墨谦笑得很忧伤。
你们到底想怎样?墨谦都快哭了,不说让我穿越到什么富贵人家,不要什么娇妻美妾,至少生命安全得有保证吧。
现在好了,刚穿越过来,又可以去地府排队投胎了。
墨谦不是没想过这是某个人的恶作剧,或者是什么真人综艺节目,但是架在脖子上的那把刀绝对是真真实实的,甚至能感受到刀刃传来的微微凉意。
更重要的是他看见地面上零零落落的躺着几个人,鲜血洒满一地,生死不明,这绝不是开玩笑。
墨谦是一个良民,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他的朋友们都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在抗日时代,这货绝对是电视里被抓了,还没开始拷问,就哭着喊着要投降的叛徒。
现在这情况,二话不说,双手高举过头,标准的投降方式,情况不对,该软就得软,墨谦就是这么的从善如流。
“好汉饶命,有事好商量,银子在车里,我现在就帮你拿,还需要什么?做牛做马,在所不辞啊!”
“呦,小子挺识相啊。”拿刀的汉子咧嘴乐了,
“那是那是,小子平生最佩服的就是绿林好汉了,行侠仗义,劫富济自己不是,劫富济贫!现在有机会遇上,决不能让好汉白跑一趟。”墨谦苦笑道。没办法,小命攥在别人手里,不服软不行。
“别废话,拿上你车里的银子,连人带钱,一块滚下来。”拿刀汉子把钢刀刀面轻轻拍在墨谦脸上,面无表情地说道。
钢刀的冰冷让墨谦清醒的认识到当前的形势,想活命,只能按照他说的去做。
他转身回到车厢收拾东西,打开一个木盒,里面是一些贵重的东西,这是他刚才就知道的,正准备将银子拿出去,以求破财消灾的时候,却听到外面的人轻声说道。
“待会儿埋了这小子,咱们就找个窑子给兄弟们乐呵乐呵。”
“就你小子事儿多,我还不知道你,给兄弟们乐呵乐呵是假,找你那老相好是真吧。”一人笑骂道。
旁边的人都笑起来。
墨谦心里一惊,这些人根本没打算要放自己?
怎么办,可是自己现在根本不是对手啊。
既然如此,试试吧
“哎,里面那小兔崽子,你给我快点,爷可要没耐心了啊。”
“哎呀,我的银子呢?”一声惊呼从车里传出来,
“你别给我耍花样,小心老子弄死你”大汉眉毛一挑,这小子想惹事,猛地钻进车里。
却只看见墨谦一个很邪恶的微笑,等的就是这个时机,木盒的棱角跟大汉后脑勺来了个亲密接触,其角度之精准,力道之狠辣,让人既不觉得突兀,又带有闷棍的惊喜,当称敲闷棍界的典范,大汉就这样优雅的倒在车里。
夺过他手里的刀,钻出去刀面拍在马屁股上,马儿吃痛,一脚蹬开拦在前方的马贼。
山贼们愣了,没想到这待宰的羔羊还敢反抗,以至于没有在第一时间追上去。
墨谦迅速控制好车辕,一边取出包袱里的银子,用力朝追上来的马贼砸去,一边拿刀护卫自己。
扔出去的银子很少命中马贼,多是掉落在地上,即便是砸中了起不了多大的伤害作用。
但是墨谦的目的并不是要用这些银子击退马贼,而是让他们抢夺这些掉落在地上的银子,自己则借此逃生。
这一招的效果是很明显的,毕竟谁也不知道他的身上还有多少银子,而眼前的银子却是实实在在的。
渐渐地,跟上来的人越来越少,只有几个没抢到钱的还紧追不舍,到最后,墨谦索性把包袱里的银子一股脑扔出去。
“呼,终于逃脱了。”
行进将近五十里地,墨谦确认没有人追上来之后,靠着车厢暗暗松了一口气,这是得积了多大德,才让我穿越来这鬼地方啊。
墨谦钻进车厢,大汉早在逃跑的时侯就被他一脚踹出去了,车厢里面还有一个包袱,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方官印和宁远县县令的任职文书,名字也叫墨谦,想必是这具身体的主人。
想想也真是可怜,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高中,本想光宗耀祖,却没想到在上任途中死在马贼手里。
墨谦轻轻叹息一声,以后,就由我来替你活下去吧。
继续翻看,还有一个古朴的盒子,里面的东西被明黄色锦缎包的严严实实,掀开,是一支看不出材质的簪子。
造型和工艺都算不得多么高超,看着还有些朴素,但胜在别致优雅,簪子末端以阳刻工艺刻出一个“谦”字,除此之外,再无特点。
扔回盒子里,大概是纪念物什么的,墨谦撇撇嘴,又不值钱。
跟簪子放在一起的还有一本书,颇为老旧,叫做《太上法诀》,翻了两页,都是一些奇奇怪怪,晦涩难懂的文字,也一并扔回原处了。
随手抽出铜镜,镜子里的自己,眉毛浓密,鼻梁高挑,如黑曜石般澄亮耀眼的黑瞳,皮肤白皙,相貌优美,却丝毫没有女气,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里面,约莫二十一二岁的年华,好一个翩翩公子。
“啧啧,这颜值,老天的审美还是不错的嘛。”墨谦暗道。
颜值不能当饭吃,墨谦是知道的,至少在这里不行,总得寻条出路,可是自己又能干些什么呢?
忽然瞥见那角落的官印,墨谦思索一下,似乎当个县太爷也是不错的选择!
马儿又撒欢地奔跑起来,墨谦已经能想象当县太爷是怎样美好的生活了,偶尔贪贪污,遛遛狗,欺个男霸个女,人生那就完满了!
“哈哈哈,幸福生活,我来了!”
忽然,缰绳一紧,马儿前蹄高抬,发出尖利的嘶鸣声,车厢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远远地听见有人低声自语,
“话说宁远县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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