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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聪这个言官当的与旁人自然不同,打从一开始,他便朝着众官员开炮,有理有据,条条深入人心,而且背后有崇祯的支持,所以这个官当的是风声水起。
而历来当官的又哪有屁股底下干净的,所以在把朝中官员像疯子一样咬了一通之后,然后崇祯选了几个治罪,又顺势提升了几个年轻的官员,虽然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官,但由此他的名声大震,许多风月场所也有了许多关于李聪的议论,形象可谓深入人心,威望直逼当年的张溥,而现在的张溥只是区区一个三甲进士,已经不知道在某个小县城当县令了。
宁大官人觉得这是崇祯在培养李聪是真的,不过随之而来的必然还有危机,崇祯给了李聪名声威望,还只是一座七品言官便有了一座府邸,据宁致远留在京城的探子说来,李聪这些天来已经经历了数次暗杀和威胁,这是情理之中,但除了第一次被刺成重伤,之后每次都有惊无险。
倘若不是崇祯后来有暗自派人保护,李聪或许早已身陨,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李聪此刻就是处于崇祯和众朝臣之间的一个棋子,所以还是不断有人刺杀李聪。
这群官员如此明目张胆,宁致远想来也不是什么奇事,反正崇祯抓不到人也没办法治罪,也就是心底有着怨念和杀他们的想法,但是对于这些朝官来说,却不是什么大事,因为他们自知崇祯早就恨他们入骨了,但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出此下策,若是不能阻止李聪一个个咬的话,朝中职务慢慢有了可代替的人,那崇祯必然会将他们一锅端,所以,前路艰辛,他们还需继续努力。
崇祯的这种做法宁致远不可置否,不仅干的漂亮,顺利在朝中安插了自己的人,而且还为以后打了底子,若是问最忠于皇上的人是哪位,以前不管是谁都只会说是宁致远,君臣情深之类的话,但若是现在,经过了两月的咬人,李聪虽然比不上宁致远,但确实在众人心底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崇祯在为自己培养对手,为他以后的大治做好准备,不能让宁致远自己一人独大
这种做法再正常不过,因为宁致远自己在宁夏也会这么做,而此刻对于崇祯的这种做法,他只想说,崇祯实在是想的太多了。
大明现在确实是没有什么危险,西北反民,登莱反贼都被有效打击,而且后金撤军攻打蒙古,虽然西北依旧干旱,依旧民不聊生,但崇祯心里充满信心。
可一年收入才两百万两白银的朝廷,崇祯可以救回来吗?要知道就是那个领土面积只有大明一半都不到的大宋或是异族统治的大清,每年的财政收入高达八千万两,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其实说到底,宁致远也不知道大明会向着怎样的方向,这些更多的也只是他心底的想法和期盼,大明要亡,至于和李聪竞争,实在是没有必要,自己可以一脚踩死他,但眼下还是先留着给崇祯当他的肱骨之臣吧,他知道李聪不简单。
坐着马车正是上午到的京城,然后下午宁致远就已经空闲下来了,在偌大的院落中,两只小萝莉一醒来就闹腾着在那儿做了两个秋千,石桌石椅似乎是最当下最流行的配置,郁郁森森的老槐树下,阳光斑斑点点地透过障碍物映在地下,别有一番古色生香的美感。
柳如是此时在宁大官人左腿上,商景兰在右腿上,这是两个性格相似又截然不同的女孩,给他的感觉总是不同的。
对于柳如是而言,这趟京城之行只是为了陪在自己宁郎的身边,顺便才出来散散心,而对于商景兰则更有些不同的意义,就是崇祯二年,商景兰带着自己八岁的妹妹匆匆逃了出去,现在也是风风光光的回来,表情有些沉闷。
商景兰心中很是感慨,连同那只萝莉也同样如此。
“这套院子是宁郎买的吗?”商景兰低声柔柔地问着。
“那倒不是,这是定方买的。”宁大官人笑道,在商景兰轻脸上咬了一口,“喜欢吗?这段日子可都是要住在这儿啦。”
商景兰紧咬着嘴唇点了点头,眼眶有些泛红,眼泪更是在里面不停地打着转,终归还是没有留下,这眼下熟悉的一切,分明就是她原先在京城的府邸,兵部尚书府,而现在牌匾已经被摘下。
宁致远弄来这套宅子并未花上很大的代价,而全程大都是李定方掺和的,那时自己还在宁夏,只是招呼了一声,原本像那种六部大员他们的府邸只是朝廷赏赐的,所以在商周祚因为崇祯被围被抄家之后,这宅子没有当做下一任的兵部尚书府,也就空了下来,让后宁致远便买了下来,至于买宅子的钱去了哪儿,这就不是他管得的事情,说来这是国产,但早已乱了秩序。
“宁哥哥,景薇不要住在原先的房间。”商景薇无精打采荡着秋千,她一觉醒来便发现已经到了目的地,又只顾着做秋千,然后才发现这原本就是自己的家,兴致全无不自觉就失落了起来,想着自己的爹爹已经没有了,顿时伤心无比流下了眼泪。
邢沅在一旁眨着大眼睛看着,对这一切感觉新奇无比,要知道这可是景薇小丫头哭了,怎么都弄不哭的小鬼,但她也并没有感到多么开心,这样貌似一点都不好玩了,没人和她吵架了。
“随你的便好了。”宁大官人笑着,这一切做的是那么完美,还惹得两个女孩触景伤情,他怎么都感觉有些不划算。
“宁郎”商景兰弱弱地喊了一句,然后也没了下文,那一句谢谢她还是难以说出口,也不愿意去说。
秦淮河,媚香楼,皓月当空。
李香君和侯方域见了一面之后,面对侯方域的下次再见的邀约欣然应允,反正自己要走了,谁会管他!然后不急不缓地在收拾着行礼,身后的小侍女洛凝苦着脸在乖乖地站着,然后李香君转过头来,表情很放松,眼角也带着笑,无奈地说道,“小凝儿,我和你说过了,你不能和我走了,你是我的人,李妈妈也留你不得,你非贱藉,出去以后碰上个好人便嫁了吧,若是没有遇上中意的,那八十两黄金也能让你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了。”
“小姐,凝儿要跟着你。”小侍女耷拉着小脸说道,李香君走一步她便走一步,以表达自己坚定的决心。
“你不走就留在这儿见客吧。”李香君再次无奈道,她也同样很坚决,心说自己这次去京城就是倒贴的,再送一个貌美如花的侍女上门算什么意思,她是不介意,但难保有人介意。
李香君自己什么打算都说与了柳如是听了,所以她才有信心找上京城,在柳如是十余天前给她的信中有说过他们出发去京城了,而且让自己若是侍女有个好去向的话可以不必带了,这句话的意思她怎么不懂?李香君心下有些苦涩,若非无奈,她也不愿意把自己买回来的这个丫头再送走。
小侍女洛凝咬着牙不说话,只是眼巴巴看着李香君。
李香君气乐了,恼怒道,“你还十四岁都没满就想着给人当通房丫鬟了?赶紧走。”
小侍女眼眸含泪道,“小姐去哪儿凝儿就去哪儿,要不是小姐把凝儿买回来那凝儿早就不知道在何处啦。”
李香君听着这话叹了口气,也不再劝了,反正自己打定了注意,这小妮子的相貌还有自己留下的不少钱到哪都饿她不死。
小侍女呵呵笑着,笑的很开心,至少现在她家小姐没有那么坚决的抗拒了,这对她来说也是好事一件,洛凝是属于有些特殊的一类,李香君对她有大恩,在她心里无可替代。
自从她打小被卖了后也没有什么好的待遇,青楼盛传的摸骨之法据说可以摸出一个女孩长大后的相貌,而洛凝从小长的不漂亮而且摸骨之后也不是美人胚子,甚至中等也算不上,又没人选她做侍女,所以一直过得十分凄惨,干着粗重活也吃不饱,直到被李香君偶然看到了便缠着李妈妈买了回来,价格自然也不贵,李妈妈对李香君极其喜爱也就同意了,于是就成了李香君的侍女,哪想这小妮子越长越水灵,实在是让人难以相信。
李香君知道小侍女心地憨厚,否则以她的姿色完全不用一直当自己的侍女,就算是想见客也是极其正常,李妈妈也会欣然同意,甚至会将她当做下一任花魁来栽培
对于这样的一个丫头,李香君很头疼,又说不出重话,只能想着偷偷甩掉,既成事实,那也没办法了。
她收拾的行李并不多,只是带了些盘缠,带着少许衣物,另外还有那几个琉璃杯,然后躺在了床边,明日便要出发了,这个决定她下了许久,一只都很坚决,现在到了实施的时候,依旧坚决,只是心中难免多了忐忑,若是宁公子不要我
她没有再往下想,他们之间没有天长地久,没有海誓山盟,就连最基本的互相倾慕她都不知道有没有,但她就是想这么做。
夜深了,她也慢慢入睡,而此时这座青楼也进入了它最阴暗肮脏的时刻,肉体的碰撞伴随着灵魂的交易,李香君从未感觉到一晚如此漫长,长到她感觉过了好久好久
洛凝在李香君睡了之后溜回自己隔壁的房中,那间房比起李香君的闺房不如,却也远远好过其他侍女的房间,洛凝手忙脚乱收拾着东西,觉得什么都想拿着,然后什么也没拿,只拿上了自己这么长时间以来积攒的银子。
一晚再长,终归还是这么过去,然后此时天色蒙蒙亮。
李香君一身男装打扮蹑手蹑脚出了房门,夏天刚刚过去,所以气温已经不再炎热,但李香君此时额头上还是有着细微的香汗,她几日前收到那柳如是信件的时候便和李妈妈说过了会在这几日离开,李妈妈除去有些不舍以外欣然同意,而李香君此时趁着刚刚开始的一天离开,不是因为有什么阻力,而是因为她不想经历离别,还有那个小侍女得躲上一躲。
同样穿着男装的洛凝此时心中有些难过,还是悄悄跟在了李香君的身后,身为侍女她每天醒的很早,因为还要伺候李香君每天早晨的沐浴,今天同样如此,但却看到了这一幕,先跟着,到时候木已成舟小姐还能赶走我不成!洛凝给自己鼓气。
李香君不是那种随便一出门然后不知该往那儿去的人,她算好了今日的时辰,也计划好了她的路线,所以径直奔向了城中那家他早已中意过的马车行,租了一辆马车,事情就是如此简单,迈出了第一步,她心里总算安定了下来。
洛凝随后,同样如此,不觉有些庆幸,她早已做好晃悠一上午的准备,哪想如此顺利,顺利付了钱,然后也踏上了京城路,相比李香君,小侍女心中的忐忑更甚。
侯方域皱着眉头疑惑地看着这一切,在这间号称全城最大最安全的马车行里,怎么会看到香君呢?随即摇了摇头只当是自己看花了眼,李香君虽是男装,但对于早已对她极其向往的侯方域来说还是一眼认的差不多,只是天色不明,事情又莫名蹊跷,李香君不可能来这儿,所以也不再管了,在他的身旁还有了数名学子,这次相约同去京城,为了那纺户的案子上访抵京直达天听,昨夜突然收到早几批到达京城学子的讯息,所以今夜赶早就这么来了,毕竟还需要他的门路,而且现在皇上正愁着杀人找不到借口,所以他来送刀来了。
他的父亲现在还在狱中,而他这么做是踏在一众官员和他父亲的尸体上向上爬,虽然崇祯大肆整顿朝廷只经历了两个月的时间,但那种意向早在四月春闺便已传遍各处,现在更是大势所趋,
所以,他不在乎。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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