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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徐澹雅的话宁大官人与她相处了两个月之后便从来都不感觉会有什么深意,但现在发现自己有些时候还是把她的话想的深了,不自觉当成了一个成年人,所以,如果真要理解徐小妞话的意思,不妨以三岁孩童的思想去代入。

简单,直白。

宁致远微愣之后就点了点头,可以,这很徐澹雅。

“本公子待会就去全州给你买。”宁大官人终于感觉自己竟然有些词穷了,顿时捶足顿胸,生无可恋。

徐澹雅点了点头,双手环抱着膝盖视线重新凝聚到发亮的灯上面,除了这件事,她已经不知道该干嘛了。

“————”寇白门还在隐秘地乖乖完成未竟的事业,脸颊两边淡淡羞红。

现实终归是像李自成想的那样,一路跑下去,苦不堪言。

这还是基于李自成目的地很明确的基础上,并不像张献忠他们那样随便乱跑,他在陕西还有个窝点,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不久之前他们形势良好的时候,张献忠同志还曾经冷嘲热讽过一阵,南京都快被我们打下来了,弟兄几个都要去城里了,你们还在乡下玩泥巴吧但是现在,李自成俨然成为这么多人中最幸福的一个。

某处程度上来说,李自成这伙反贼也是个有归宿的人,这对于一伙流贼来说真是莫大的安慰,殊不知高迎祥千辛万苦不就是想找个安定的地方做老巢然后让他手下的编外军变成正规诸侯军,只是步子迈大了扯着蛋了,之间瞄准金陵才有此一败。

所以李自成和他手下的民兵们虽然一路被追赶,但是并不慌乱,常理来说,李自成用他卓越的眼光和缜密的思维为自己赢得了一条后路。

是的,常理来说,但是凡事都有意外,而这个意外,差点要了李自成童鞋的老命。

高杰深切贯彻铁哥们李自成给他留下的指令,攻打沙集小县城,务必攻克。

表面上看,这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沙集县,贺人龙与高杰在陕西遥相对峙着。

打仗而已嘛,百姓过得自然要艰苦一些,但是在反贼与官兵控制的城池之中,反而是反贼控制的百姓过得更苦一些。

先不说沙集这座小县城在官兵管理之下强迫性地让百姓守城,而且纪律极差,时常有当兵的抢劫的事情发生,百姓们早有不满,更遑论之前崇祯在大旱年既然没有减税款反而加税已经让他们对朝廷没有了多少认同,若不是舍不得这片故土,他们早就去宁夏甘肃或者米脂投奔反贼了,毕竟,那伙反贼的名声可是极好的,早有耐不住寂寞的同乡去了之后回来与大家讲述了所见所闻,可见假不了。只是虽然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不忍心如此轻易离去,让反贼来入主这儿还是双手欢迎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洪承畴的离去还带走了大量的人马,高杰要拿下沙集确实不是一件难事。

李自成是这么想的,高杰也不例外。

但是高杰猛攻了一个月,愣是没有能将这座小县城攻下来,让高杰知道,这个老乡贺人龙还是十分耐打的,听说人称贺疯子,看来这个外号确实不是白给的,特别能战斗,特别心狠。

有好几次眼看着就要破城而入了,但是偏偏不是被贺人龙带兵出城乱搞了一通破坏了队形就是被他带着一队半死不活的百姓堵住了缺口,为了守城,这个疯子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真不知道到底谁是官兵谁是土匪?谁能想到官兵玩起了用亲眷威胁百姓守城这一套。

简直就是禽兽不如!

这样想着,高杰又很佩服李自成了,看着治下这群百姓面对着自己等人安心友好真诚的笑容,他从心底感到开心,生计不愁的情况下,能做好人,谁又愿意做坏人呢?

虽然如此,高杰也没有闲下来,一边攻着城一边让给自己的老乡寄信:看看你们这群混蛋把城里百姓祸害成什么样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跟我们混吧!

贺人龙拿到信后一时愣了愣,这他妈是不是拿错剧本了,老子明明是官兵好不好,五品参将呢,你让我一个吃皇粮和你去混黑道,老子这是有多蛋疼啊?

虽然他平时利用自己的权力干了很多坏事,为了守城他又干了更多坏事,但是他觉得,自己始终是有一颗正义的心,至少,有着一个正义的名分不是?

百姓死活?关他鸟事!!

何况是洪承畴让他不惜一切代价守城的,嗯。就是这样。

于是贺疯子严词拒绝了,言语说的比较委婉,写完之后让几个读书人帮着按照他自己的要求润色了一番,大致就是一个模模糊糊一个拖字:老高啊,你说的这件事我还得在考虑考虑,这么重大的事情我哪能这么快就决定不是现在咱们就这样的情况来吧,这几天城池守住了还多亏你小子啊。

为了保证这封信成功送到高洁手里,贺人龙用了五六名信使,做事可谓小心谨慎。

做的太小心的,所以李自成知道了是必然,而贺人龙这种做法明白了像是反间计,智商超过五十的人估计都能想明白,所以这件事算个事吗?

还真算!很多事情,就是有老大说了算。

在这个‘万分危急’的当口李自成回来了,他这一趟回来的可是真心不容易,一路上艰难险阻路有拦路虎后有追兵,他已经心力交瘁了,所以回到陕西的时候有点敏感,敏感的时候看到了贺疯子这封信,尤其最后一句话。

“这几天城池守住了还是多谢你小子啊”

说的好像也是啊,真有道理啊,否则凭什么贺人龙可以守住沙集县,人手不足,战斗力不行,民心尽失真当自己这么久的经营是白给的吗?只有是和高杰窜通了。

当然,这种想法只是占据了很小的一部分,毕竟这信件太大张旗鼓了,保密性太差,估计贺人龙这个疯子也只是想自己瞎玩玩罢了,没想着起什么作用,但是偏偏在这个当口还真就起作用了。

不过李自成虽然一时之间有些犯了迷糊,也没有想干什么过分的事情,毕竟还知道现在万事稳为先,高杰貌似有些问题,那就暂且先调回来不是,反正于大局没什么影响,接下来洪承畴也回来了,又是一场持久战罢了。

以李自成的尿性,打持久战他还真的不怵谁。

本来吧,只要之高洁回来就没事了,况且此时洪承畴已经回来了攻城无望了,但是这一调就有问题了。

高杰慌了,毕竟做了错事,他现在和李自成的老婆邢氏打得火热,就是依仗着他的这点兵权会打仗,现在调回去算哪出啊,李自成想找他麻烦他都反抗不了,岂不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不行,绝对不能这样。

所以细细思量下来,摆在他面前还真就两条路,第一,投降,第二,还是投降。

虽然都是投降,但是这件事还是得讲究,要么投降米脂那伙反贼,要么就投降洪承畴,本来洪总督的节操是基本没有的,投降以李定国为首的反贼要好些,但是考虑到废物利用的最大化,毕竟洪承畴现在是急需他的,他去能得到很多好处,所以高杰在回顾了自己与李自成的兄弟情义以及偷了他老婆的成就感,毅然决定投降洪承畴。

他也很够意思,自己走了不算,手下的弟兄也都带走了,顺便,把邢氏也带走了。

只在电石火花间,一切就已经有了逆转。

李自成同志在短短几天内发生的事情高迎祥并不知道,此刻的他刚刚逃离了卢象升的魔爪,心情正好,拿着地图琢磨着换一个地方继续混下去。

现在还是属于南直隶周边,有了上次的教训,他还是有点慌,他知道,在这儿每一城都有着不弱的兵力,况且现在自己还没有了合作伙伴,一个个,都他妈跑了。

沿途不能经过大城,小城最好也避避,他毫不怀疑要是官兵发现了自己的所在地会重新聚集人马搞定他,于是,他只能想到了渡河,还是去河南好了。

说到河他还是觉得自己有些瘆得慌,不久之前他还有着二十万的大军,一天之内就减员了近半,滁州城东五里桥那条汹涌澎湃的大河被自己的小弟的尸体堵的水都流不动了,之后五十里的路上也是堆满了尸体,他从来没有遭受过这样的损失。

以前最落魄的时候他虽然只剩几千人但那都是手下跑了的缘故,这与看着十万尸体带来的冲击感觉根本不能比。

他来到了寿山黄河边,准备渡河,然后心里拔凉拔凉的一片。

大片大片泛红的火光映照在江面上,读过三国演义的他觉得赤壁大战大致也就是这个规模,而这火光告诉他的事实就是,来不及转移的船只已经被烧了。

按照一般的套路他们应该就地取材制作船只然后过江,但是那是不对的。

高迎祥这伙人目前还是通缉犯,而且从这通天的火光中,高统领可以看得出来朝廷对于他是有多大的怨念,宁愿都烧了船只

没办法,接着跑吧,于是高闯王一刻钟都没有多加停留,继续奔走着,临走前看了一眼黄河对岸那个盛气凌人的总兵,刘泽清,本王记住你了,别拿闯王不当王。

他掉头就跑,不管怎么样,河南终归还是要去的,高迎祥也是仔细思量过的,西北,难混,南直隶,难混,河南,也难混总之都是难混,虽然都是一样,但是当流贼多年的战斗经验告诉他,还是河南好混,毕竟总兵叫做左良玉。

张献忠可以和左良玉哥俩好,凭啥我就不可以?而且真正正面和左良玉打起来,自己似乎也不怵。

水路行不通了,行了,走陆路钻山沟去吧,从小道通往河南,时间耗费的或许长了点,但是好赖安全。

于是,他碰见了正在打游击碰运气的辽东系统帅祖宽以及他手下的关宁铁骑。

朝堂上崇祯的心情着实不错,相比与以前官兵打仗只是靠几个厉害的将领,现在却是完全的实力碾压,而这一切的转变就在于杨嗣昌四正六隅的策略,当然关键还是因为有了银子让它发展的更加完美,但不管怎么说,杨嗣昌确实是立了大功。

托他儿子的富,狠狠坑了崇祯一把的杨鹤也得以回归,如果杨家自己愿意崇祯还是可以把它放在朝堂上的,反正朝堂上吃白饭的不少,而且再次回来这父子两应该都是自己的嫡系,也不算吃亏。

但是杨嗣昌不愿意,让他父亲杨鹤回来是一回事,官复原职就是另一回事了,他知道自己父亲是个文官中的犟驴,要是当朝和崇祯对着干拿自己岂不是很尴尬?而且杨鹤自己也不愿意,上次发配的事情要不是他拿银子疏通了就该回不来了,也更让他认识到朝廷很危险,连吹牛都不行,他就那么随口一吹就被逮住去了西北才有此一劫

总之,好好养老吧。

“这是怎么回事?”诺达的朝堂之内只听得到崇祯的回音。

此刻朝堂上一片寂静,崇祯心情虽然不错,但是看着这幅模样还是有些生闷气。

“诸位谁能告诉朕,为什么那陕西巡抚就突然暴毙?!”崇祯继续追问道,这话他之前就问过不止一次,至于原因嘛真是可笑,那没用的废物被吓死在了城墙上,更夸张的是,反贼根本就没有进西安的意思,只是那李自成顺道经过西安!

就这么死了,他就这么死了,还能更没用一点吗?

崇祯目光扫视看着下面这些人,尤其是上了年纪官职又高的,意思不言而喻:这就是你们选出来的官员,呵呵。

而且这他妈还算因公殉职!让崇祯怎么处置?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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