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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还告诉宋娆,童岩本来是决定报考北大的,很大可能会考不上,如果考不上,他会选择传媒大学,没想到突然又改主意报了金陵大学。
宋娆听后更加后悔神伤,她看着qq上童岩的头像,犹豫着要不要主动服软,可是想到相机里那个青涩女生,宋娆最终只是删掉了原来的状态,然后关了qq。
今年童爸决定回农村老家过年,主要是给童岩他爷爷修坟立碑,老爷子虽然有几个侄子,但儿子就他一个,虽然堂兄弟们能帮衬,但童爸却不能不管不顾,所以家里的店比预计的提前几天停止营业,童爸带着老婆和一双儿女全都回农村老家了。
这次童岩一家回乡颇有衣锦还乡的感觉,虽然开的车还是那辆二手面包,但从他们一家人的衣着和精神面貌来看,已经焕然一新,今时不同往日,以前他们多就是在县城做买卖的劳动人民,但现在,童爸也算是在城里开了餐馆的老板。
这次为了给童老爷子立碑修坟,多中式快餐店提前停业,损失利润上千元,虽然还不能和童岩写的收益相比,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童爸童妈坚信,等哪天儿子没灵感了,写不动了,他也可以衣食无忧,快乐的度过下半生。
童爸童妈从城里带了很多年货,自从几年前爷爷去世,他们就没再农村老家过过年,尤其是杉杉,她对过年的记忆更多的是在县城,为了过一个热闹的年。童爸童妈做了充分的准备。
杉杉来到相对比较陌生的农村老家,很快适应了这里,而且这里也有不少和她年龄相仿,正在读初中的女生,活泼外向的杉杉很快和她们打成了一片,再加上她手上众多童岩给她买的新鲜玩意。伙伴们很轻易就以她为中心了,杉杉的虚荣心再次得到了满足。
回来的第一天,童岩一直跟着妈妈还有几个过来帮忙的堂叔家的婶婶打扫家里,毕竟已经有段时间没人住了,以前都是他和老爸在三十那天上坟的时候打扫。
第一天白天童岩没有码字,家里乱糟糟的,他根本找不到清净的地方,到了晚上,好不容易可以开始创作了。又陆续有人来家里拜访,让他的写作效率大打折扣。
童爸在村里辈分大,还是在外面混得开的能人,回来后又放出风声,年后要从村里选两个知根知底勤奋懂事的女孩,去他店里工作,这才有了乡村们的陆续拜访。
他们店里已经雇了一个服务员,但依然有些不够用。为了让顾客有更好的用餐体验,提高多中式快餐店的服务效率。童爸和童妈商量再雇两个服务员。
童妈想着在县城找,不过童爸坚持在老家找,老家里不上学的男孩子基本都出去打工了,不过女孩子不容易找工作,很多都在家里闲着,只等年纪到了找婆家。童爸给她们提供两个工作岗位,也算是致富不忘乡亲了。
“那万一她们仗着是和你沾亲带故的,在店里偷奸耍滑不好好干活怎么办?”童妈当初这么问童爸。
童爸坚定道:“我们村里的孩子都淳朴勤劳,不会那样的,而且挑人的时候我们也注意选那些老实的孩子。”
“那万一呢。以你的性格我怕镇不住她们。”童妈又问。
“那你就当白脸,我什么话都不,这总行了吧。”
有了童爸这句话,童妈虽然抱怨童爸让她当恶人,不过还是同意了。
所以到了晚上,童家显得格外热闹。
“三叔,我闺女苗长得好,也勤快,你就带她去城里吧,给多少钱都成,苗,快来叫人啊。”
“三爷爷好,三奶奶好。”
“三哥,你看你大侄女怎么样,又粗又壮,能当个男的使唤,你选她绝对错不了!”
“老三,我闺女玉芬那可是做得一手好菜,在你的餐馆里别服务员了,就是后厨都能干,你看看怎么样?”
童爸有后悔了,这种事就应该偷偷摸摸的寻摸,现在大家都知道了,你选谁不选谁都为难,真是够头疼的。
童岩更头疼,家里热闹虽然好,但习惯在极度安静的环境下创作的他,在这样的氛围里根本写不下去,再加上存稿已经不多了,《寸芒》和《帝仙》依然胶着,所以童岩很想找个安静的地方。
现在家里已经没什么需要童岩做的了,他向老爸表达了这个诉求,这时童岩的堂伯正好也在,“安静的地方,我知道一个,就是那里离村子有远,你确定要去那里?”
童岩又问了一个问题:“那里有电吗?”
“有啊,还有灯呢。”
于是童岩和堂伯一拍即合,第二天一大早,堂伯就过来带童岩过去,那是一片树林,主要是杨树、柳树还有槐树,所在地是一处起伏不平的荒地,十年前堂伯童顺的独子因酒驾出车祸没了,没了儿子养老的童顺堂伯承包了这片没人要的荒地,用几乎所有积蓄买了树苗,种在这里,用他的话,儿子没了,就用这片林子给他送终。
“大伯,我以前怎么没觉得有这么远啊!”童岩身体算是结实的,但背着电脑走这么远已经有喘了,反观堂伯,已经快六十的人了,却一事没有,最重要的是,这样会有太多时间浪费在路上。
堂伯呵呵笑道,“以前你都是骑自行车来的,回头我把电驴子借你,反正我最近不骑。”
“那感情好。”童岩也没拒绝,童顺堂伯是和童爸关系最好的堂兄弟,而且他也是童岩在老家最熟悉的长辈。
在树林里穿行了十米左右,童岩见到了林子当中的一个屋,“咦,我记得以前这里就是个茅屋啊,怎么变成砖瓦房了。”
树苗刚种下的时候,有些外村的皮孩子捣蛋,总是跑来折他的树苗,老头气急败坏,后来干脆在树林中建了个茅草屋,守着他的树林住。堂伯告诉童岩,原本就是个茅草屋,后来他在林中屋的时间渐渐超过了村子里,于是渐渐完善,接了电,盘了炕,有模有样的在林子里过起了日子。
当年的树苗经过十年已经长大,再也不用担心屁孩们会伤害到它们了,除非动用斧子和锯,所以这两年堂伯就不怎么去屋住了,只是偶尔过来转转,看有没有人伤了他的树。
堂伯打开门上的大锁,屋里很干净,还有一张桌子挨着炕,炕上有褥子,没被子,感觉有冷。
童岩也不用在屋住,他只是每天来这里写,三餐和睡觉还是在家里解决,可还是打了个哆嗦,这样的环境,只怕写也难吧。
堂伯像是看穿了他这个作家大侄子的想法,“房子后面有一堆干木柴,林子里也有不少枯树枝,觉得冷你就把炕烧起来,屋子里马上就能热起来!”堂伯对他的这间房子还是很自信的。
童岩不好占用堂伯太多时间,“大伯,这地方真不错,环境也好,太适合我了,那我以后就在这了,您回去忙吧。”
“行,桌子的抽屉里有火柴,你等会儿自己把火生着了就好,你爸让我和他一起去石碑场给你爷爷挑石碑,我就先走了,哦,对了,电闸已经关了,我给你打开再走。”
堂伯走后,整个树林只剩他一个人,童岩把笔记本的电源插上,等待开机的过程中,他找来干木柴,开始火,这种事他时候在老家经常干,那会儿爷爷还在,多年不干,不太熟练,童岩一时半会儿不着火,又从林子里搜刮了一下枯树叶做引火,这才艰难地把炉膛烧着了,然后把柴,粗柴慢慢往里面塞。
火烧旺了,炕热了,屋里也暖和了,童岩盘腿坐在炕上,开始码字。
童岩努力让自己不去想宋娆,这是提高手速的关键,心无旁骛,只有码字,童岩才能把他脑子里的情节和手指敲击的节奏做到最完美契合,他从九开始码字,11的时候已经写完了两章,完成了主角仇策出山门历练的一次规模战斗,顺便得了宝物,是读者们喜闻乐见的情节。
有些疲了,童岩出去在炉膛里填了两块木头,开始在树林子里转悠,如果是夏天,这个林子肯定特别热闹,蝉鸣鸟叫肯定是少不了的,现在是冬天,童岩只能看到稀落的枝干上停着几只鸟,比较高的地方还有几个鸟窝,当年他和黑子来这里玩的时候,一意思都没有,只有几棵一人高的树苗,连个人都藏不住,所以他们更喜欢在树林旁边的一个大土坑里玩。
童岩又走了几步,出了树林的范围,看到了那个大土坑,这几年因为民间建筑用土很多,土坑更深更大了,童岩看着都不敢下去了。
走了走,看了看,回忆了一圈童年,童岩的脑子舒坦了,不过时间也不早了,他收拾电脑,准备回去吃饭,这时他看到一溜尘土在旁边的土路上扬起,好像是奔着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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