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冬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十三章 红娘,悠闲唐朝,魔冬,po18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bqg34
“狐仙”看了一眼身边的红裙婢女,心里有了主意。“狐仙”不经意间来到红裙婢女的身边,低声细语了一番。红裙婢女轻瞥了一眼叶文,点点头,自己的舞蹈也没有停止。而她们的小动作,席上的人们并没有注意到。
一曲终了,“狐仙”退出舞团,来到自家夫君李震身旁,给他敬起了酒来。
自己的妾室今天如此给自己增光,李震乐呵呵的接过“狐仙”的酒杯,一饮而尽。
随后接着开始新的歌舞,婢女们开始了新的舞蹈,而“狐仙”没有回去的意思,在自己的夫君旁给李震斟酒,席上的人们互相敬着酒,时而欣赏着舞蹈,时而互相聊些话语。
抛开婢女思绪的叶文,轻酌一口清酒,跟身边的人聊些别的话题。那些世家弟子们知道叶文照相的事情,所以跟叶文聊天时,打探着叶文的口风。而叶文嘛,就把话题扯到别的地方,对于照相的事情没有多说什么。那些世家弟子也只好呵呵一笑,也不生气,毕竟叶文可是正面拒绝了他们父辈的邀请,他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这时,起舞的婢女们脱离了舞团,来到客人身边给客人们斟了酒来。红裙婢女来到叶文身边给叶文斟起了酒。
面对美女的敬酒,叶文那里好拒绝。
这一幕,李震身边的“狐仙”看在眼里,侧身对着李震的耳边言语了几句。李震听了“狐仙”的话,眼前一亮,点头答应了她的注意。
“叶兄,我这婢女如何?”因为李震跟叶文看着年龄上相似,而且又聊得来,所以李震跟着程处默一样跟着叶文叫叶兄。
“当然是国色天香,犹如天上下来的仙女。”红裙婢女虽然有些资质,但也没有叶文说的那么夸张,说的只是客套话而已。
“既然叶兄喜爱,那就送给叶兄如何?”李震有些心疼红裙婢女就这样送给了叶文,但为了照相,还是忍了。现在整个长安,除了上巳节那些女的外,也只有皇室跟程府的人照了相,如果李震能够让叶文给他们李家照相的话,那说出去也是倍有面子,而且自己的父母也有时在念叨这件事情。虽然之前叶文说过没有了相纸,但李震觉得并不可信,如果相纸快没了,他会不留着而给程府的人照?李震也就赌上一把,就算真没了,也留着交情不是,以后也许能用的上。
“这”叶文是想要像红裙婢女这样有些资质的婢女,但让人送给他,叶文有些迟疑了。如果接受了人家的好意,人家有求于他,叶文也不好拒绝。
“也是不白送给叶兄,只要叶兄能够作出一首诗来,这婢女就是叶兄的了。”李震很奇怪“狐仙”为什么要让叶文作诗,但李震还是选择相信她。
“也好,那我就作一首诗。”叶文想了一下,也就想通了,以李府的能耐,能有求于叶文的,也只有照相的事了,大不了过一段日子就去李府帮他们照相好了。
早在李震让叶文作诗的时候,红裙婢女低头略微思索一下,然后一直不停的暗示叶文。
叶文大概猜到她想说的是什么,也没有伸头去听,答应了李震的要求后,叶文开始思考作什么诗来。
想来想去,最后还是通过小空找出一首诗来。
西施谩道浣春纱,碧玉今时斗丽华。
眉黛夺将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
新歌一曲令人艳,醉舞双眸敛鬓斜。
谁道五丝能续命,却令今日死君家。
叶文通过小空念出了《五日观妓》,为了场面效果,叶文还做出一副文绉绉的样子。
“好!好诗!”叶文念完后,身边的世家弟子们叫好道。这些世家弟子虽然出身于武将世家,但还是读过书的人,知道这诗好不好。
“叶兄做的一首好诗啊!这婢女就交给叶兄了。”李震夸奖道。
叶文随后也就客套了一番,就接受了。在叶文身边未离开的红裙婢女有些惊奇的看着叶文,之前红裙婢女就替叶文作了一首诗。但没想到叶文不用她的诗,而是作出一首比她作的还要好的诗。
经过了刚才的插曲,人们又开始了推杯换盏,喝起了酒来。
最后喝的差不多了,酒席也就散了,也都醉醺醺的回去了,所幸带来的有仆从照顾,不用担心出什么事。
叶文准备起身告辞的时候,却被李震叫住了,然后被李震带到一处书房里。叶文猜测的不错,李震的确是请求叶文帮他们李府照相。
叶文也不好拒绝,答应李震几天后等有了相片就来给他照相。
出了李府,程处默早就告辞离开,叶文看了看身边的红裙婢女,今天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你叫什么名字?”叶文问道。
“他们都叫奴婢红娘。”红裙婢女见自己以后的主子问话,不敢怠慢。
“哦倒也衬托。”叶文听此见她的服饰,感觉这名字还挺适合她。
来的时候叶文只带一个电动两轮车,现在是两个人,不好分配。叶文自己骑着,让红娘步行,叶文也不好意思;但要是让红娘骑着,叶文步行,那也太那个了。
最后叶文说道:“你先学习一下这个,以后也好跟我夫人出去,还有就是以后你就是我夫人的婢女了,我不希望你以后还念着旧情,甚至做出危害我夫人的事来。”
叶文跟李震经过一番交谈,知道红娘是“狐仙”所豢养的家仆。叶文可不希望红娘来到他家,却为李家做事。
“奴婢不敢。”红娘说道,看其模样还挺镇定。
叶文看她刚才的表现,知道她有所不凡。但要是做出危害叶文的事来,叶文有的是手段整治她。要知道在唐朝,故意打死一个奴仆,有理由的,杖一百;没有理由的,徒一年;但要是有理由而且说是不小心打死的,就没有罪罚。而且自己家人也不会为了一个奴仆举报自家人,甚至为了给自家人掩盖罪行说是不小心打死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