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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萧晋搞定邓睿明之后,他和邓兴安第一次私下里单独见面。
两三个月过去了,邓睿明的案子还没有正式开庭审理,倒是他母亲房韦素已经被检方提起了公诉,下个月就会开庭。
邓兴安是个典型的权力生物,为了保住官位能够做到对妻和子划清界限不闻不问,但这不代表他心里会感激萧晋,正相反,他恨不得生吞萧晋的血肉。
“恐怕要让知府大人失望了。”萧晋在邓兴安对面盘膝坐下,端起那枚茶碗放在鼻子下面闻了一下,然后一口饮尽,砸吧着嘴说,“除了在挑女人这方面之外,其实我是个非常粗俗的人,任何与风雅有关的事物到了我这儿通通都会变成牛嚼牡丹。
所以啊,知府大人精心泡的好茶,在我眼里只有解渴这一个功效,根本喝不出好坏来。”
邓兴安看了他一眼,微笑起来:“萧先生活的倒是洒脱,只是这世道上心明眼亮的人太少,到处都充斥着像我这样附庸风雅的人。
萧先生现在年轻,与世格格不入还可以说是头角峥嵘,但随着年龄增长,终究都是要低下头来遵循游戏规则的,以萧先生的智慧,应该不会不知道一个独夫会有怎样的下场吧?!”
萧晋愣了愣,随即便冷冷一笑,道:“这么说,那幅画你并没有给我要回来。”
邓兴安抬起眼皮与他对视:“我就没有去要。”
“你最好有很合理的理由来解释,我很忙,没时间跟你在这儿讨论处世规则的屁话。”萧晋眯起眼,声音寒冷的似乎带着冰碴子。
邓兴安一点都不在意他的态度,将壶里的残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端起抿了一口,眉头蹙起,便翻手腕倒掉,然后开始清洗茶壶,似乎要再泡一次。
“没有什么能说的过去的理由,只是心里有个疑问想请萧先生回答一下,有了答案,那幅画根本不是问题。”
“你有什么疑问?”
邓兴安清洗茶壶的动作停下,深深地看着萧晋的双眼,沉声问:“萧先生当初特意保留我的官位,是想要得到一个手下?还是一个盟友?”
听到他问出这个问题来,萧晋眼中的冰冷瞬间就消失了,掏出支烟点上,淡笑说:“你的儿子死定了,你的老婆没有个七八年也甭想从牢里出来,你我之间可以称得上是深仇大恨,甚至都没有和解的可能,所以,你不觉得这个问题很幼稚么?”
“一点也不。”邓兴安摇摇头,继续清洗起茶壶,仿佛漫不经心一般地说:“因为,我还会有儿子,虽然还没有出生,但肯定是个儿子。”
萧晋神色一凛,再看向邓兴安脸庞的目光就变得凝重起来。
邓兴安还有个秘密情人,且在邓睿明和房韦素被抓起来之前就怀孕了!怪不得明知儿子死定了也从没有亲自去监狱探望过一次,以前只以为他是对权位太过贪婪、以至于毫无人伦情感,现在才知道,他冷酷归冷酷,但还没有到斩情灭欲的地步。
只是,他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说起这件事?要知道,陆熙柔、耗子以及胖子三人联手都没有查到他有情人,现在自己捅出来,不就等于主动把把柄交到了别人手中吗?
蹙眉思索半天,忽然想起了邓兴安刚刚提及的“盟友”两个字,萧晋这才恍然大悟。
四十多岁就当上五品大员的人果然不容小觑,一得知老婆孩子的罪孽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官位,立刻就开始寻找出路。
通常情况下,官员的直系亲属犯下很严重的刑事案件、尤其是惊动了国安之后,这位官员就算毫不知情,政治前途也到此为止了,没有领导会愿意提拔一个连自己家都管理不好的蠢货。
这里的“管理”指的不是家庭教育,而是家里的丑事被人抓住把柄还捅了出来,完全没有把危机消弭于无形的能力。这样的人,领导当然不会喜欢。
而邓兴安则有些不同,他老婆孩子的事情并没有被公开,他的官位也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这也就给他留下了一线生机。因为在领导的眼里,这显然也属于一种能力。
当然,一线生机不等于就是生机,如果不能牢牢把握住的话,什么都是白搭。
很明显邓兴安已经抓住了那线生机,只是不太牢靠,想要抓的更紧一些,必须要有强大的外力支持。
而他看上了萧晋。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极大的魄力,非心如铁石、意志坚硬者不可能拥有。
简单来讲,他主动将自己的把柄拱手奉上的行为,其实就是在表达自己的诚意,也算是一种变相的投名状了。
想通了这些,萧晋的表情就再次恢复了淡然,指尖敲打着桌面说:“我很好奇,你那位未出世的儿子的母亲是谁,当初我可是什么都没查到。”
邓兴安闻言瞳孔缩了一下,眼神里就多了一丝怨毒。
萧晋的狠辣还是超乎了他的想象,因为这话再明显不过——想要跟我结盟,那就必须把你的命根子交到我的手里做人质。
他甚至都不怀疑,一旦他做出了背叛盟约的事情,自己的小老婆和孩子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他在官场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自然明白所谓的作风问题——不管是贪腐还是渔色,对于官员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真正能让一位高官下马的原因只有犯了忌讳和政治斗争失败这两种。
也因此,他只对萧晋说自己有情人和私生子是暗藏了私心的,只是没有想到,萧晋虽然不混体制,却对体制内的游戏规则知之甚详,非要把人质攥到手里,其实就是要拿他私生子的未来、甚至是生命来要挟他。
说到底,他还没有无情到摈弃人伦的地步,养了二十多年的大儿子马上就要死了,这好不容易又有了一个,怎么可能会一点都不在乎?
邓兴安的呼吸渐渐粗重起来,看向萧晋的目光就像是要吃人,良久才吐出一口气,沉声道:“她是我家的保姆。”
萧晋睁大了眼,不是感到惊讶,而是没有想到答案会这么的简单且荒谬。
这世界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养情人养到没有丝毫蛛丝马迹的地步,还以为是这位知府大人的手段有多么高明,谁能想到丫竟然只是他娘的吃了窝边草。
要知道,这种和保姆勾搭在一起的蠢事,现在连一般的有钱人都不干了,社会上多得是晃晃钞票就岔开腿的女大学生或者女白领,一个出来当保姆的乡下或半乡下女人能有多大的吸引力?
长得祸国殃民?二十年前可能会有这样的小保姆,现如今外面早就变成屎尿横流的污臭大粪坑了,一个漂亮的大姑娘是不可能再安安全全的跑出来当保姆的,除非已经被糟蹋成了黄脸婆。
邓兴安当然不会是一个荤素不忌的大淫贼,之所以会看上自家保姆,完全是因为官员的保姆都是衙门分配的,能被衙门看在眼里的姑娘,自然不是那些家政公司的乡下员工可比的。
就拿长相来说,不能妖艳,但也不能丑陋,以端庄为主,怎么看怎么宜家宜室,就更不要说对她们的学历要求最低也是中专毕业了。
而且,最最关键的一点是,他家的这个保姆恰好是一个逆来顺受的懦弱性子,哪怕是被五品大员给睡了,也没生出多少虚荣心,不敢到处炫耀,更从来都没有想过取代房韦素的位置,留不下多少蛛丝马迹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说白了,这事儿就是巧合加运气,萧晋和陆熙柔他们先入为主,又没在邓兴安家里安监控,连房韦素这个身边人都察觉不到的事情,他们能调查得出来才是见了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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