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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也忘不掉,那一场,下了一天一夜的磅礴大雨。

当雨停了,天晴了。

我去了一趟银行。

我也永远忘不掉,那个银行工作人员,查了我的卡之后,告知我是他们行的超级贵宾会员时,脸上那震惊而又尊敬的目光。

我更忘不掉,看着显示屏上面,那串长长的、拖着整整八个零、总计九位数的巨大金额时,自己那无法置信的表情。

下一刻,整个银行,便响彻起了我震耳欲聋、像神经质似的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路狂笑着离开银行,来到了大街上,我依旧难以压抑内心狂喜的情绪,一直笑得肚子都痛了,才想起自己已经快三天没有吃饭。

于是,我打了个车,到了附近最为昂贵、最为高档的一处酒店,点了个满汉全筵,共计108道菜点,一边狼吞虎咽着,一边含糊不清的叫喊,让服务员把他们店里的最贵的菜,通通给我搬上来。

一时间,什么明烤炉乳猪、八仙宴,全蛇宴、八宝冬瓜盅、东江酿豆腐、松子鱼、陶陶姜葱鸡等我连听都没听过的名菜,堆满了整张巨大的圆形桌子,那浓郁的香味飘得几百米外的人都能闻见。

我丝毫不管周围客人那些又惊又疑的目光,更不管以为我买不起单、正看得脸部阵阵抽搐的酒店经理,只顾埋头狂吃,一直吃得肚子滚圆、满嘴流油,再也吃不下了,才打着饱嗝,一招手:“服务员,结账!”

当我拿出那张金灿灿的卡,在刷卡机上轻轻一划,显示消费掉整整九万多之后,酒店经理的立即就变得毕恭毕敬起来,我冷笑一声,丝毫不再管桌上那些甚至还没有吃掉十分之一的琳琅名菜,转身大步离开了酒店。

吃饱喝足了,我只觉得浑身又充满了力量,思量了一下,趁着天还早,当即又坐车去了一趟市中心附近的售楼中心,左看右看,最终看中了一栋建在一条人工河旁边的200平方大的别墅,内外均已装修好,自带花园和游泳池,之后又联系了一家房屋设计公司,让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帮我把房子家具之类东西全部弄好。

套一句某个女子的话,在这世上,有钱,就是一切。

所以新买的别墅房子,在当天晚上就可以进住了。

如果我形容这栋房子,是欧式的风格,不仅非常气派,同时具备浪漫与庄严的气质,挑高的门厅和气派的大门,圆形的拱窗和转角的石砌……我想,没有人会有个完整的概念。但如果我说,这是一栋价值一千万的别墅,很多人应该就会惊呼:“啊,这是多么漂亮的房子啊!”

半夜,我倒了半杯红酒,泡在屋外的游泳池里,看着人工河对岸那些星星般璀璨的灯光,仔细幻想着那片以夜生活著称的地方,心中是罕见的平静。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到了本市最为著名的车市上,花了整整半天时间,挑了一辆法拉利F430Spider的灰色敞篷跑车,五百万上下,当即买下,由于我还不会开车,于是就写了家里的地址,让人先把帮我把车开回去。

而后我又花了一些钱,用某种手段买了个属于自己的正规驾照,接着就雇了个驾校的教练,专门教我练车。

因为我有着异于常人的记忆力,所以学车很快,教练只需把内容讲上一遍,我就可以牢记于心,并且融会贯通,短短的两天时间,对于车辆的操作,已经了如指掌。

然后我自己又开着车摸索了两三天,尽管车技还算不上太好,但只要小心点开,起码可以保持稳定,不会发生事故了。

如今,车子房子都有了,卡里还有那么多的存款,所以,那个没爹没妈、从小到大只靠做苦工赚生活费、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晚上只能睡在桥洞里的穷小子刘海,死了。

从此以后,宛若新生的,叫刘少。

白天,我开着车子满大街转悠,迎着路上那些行人羡慕嫉妒的目光,怡然自得;晚上,出入在一些高档会所,时刻准备好几捆钞票在身边,去看那些漂亮小姐姐高歌艳舞,唱得好了,跳得棒了,便拿起钞票狂撒,要是觉得唱得不好,跳得太烂,我就会跺脚狂骂。有一次,有个油头粉脸的小子觉得我太吵,于是带了两个伙伴过来,说要让我闭嘴,结果我二话不说抄起几瓶酒,兜头就拍在他们三个头上,打得他们头破血流,那小子就嚷嚷着报警,结果我拿起几捆钞票重重砸在他身上,立马又闭嘴了。

这个社会啊,就是那么的怪异。

没有钱的人,在那些高档场所消费不起,顶有钱的人,又不屑在这里浪费时间,基本都是缩在豪华的别墅家里,请嫩模、邀明星,开一些不可描述的派对,自娱自乐;只有一些稍微有钱的,才会来这里夜夜笙歌似的炫耀,以及我这种算得上有着中等阶层存款的年轻人,在大呼小叫似的吆喝。

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看人不爽嘴脸的人,大多都是装大尾巴狼的傻叉,但敢在会所里大呼小叫、目中无人、而且没人敢管的,一般都是有钱人,比如我。

纵观整个市,能在我这种年纪就住豪房、开豪车,还有着上亿存款的年轻人,已经屈指可数了。所以换成是我,就敢到处耀武扬威,就敢目中无人,就敢随意撒泼,极少人敢招惹。

短短的一个星期,市中心这一带的夜市,就被我逛了个遍,有时候一天晚上泡几个会所,每次都邀上十个八个小姐姐一起,喝得烂醉如泥,最后又吐得不省人事。

有钱之后的我,心态已经彻底变了,再也算不得什么善人,谁要是敢在我面前括操,男的直接给他来一酒瓶,不服就开盖有奖,再来一瓶,女的如果长得不漂亮,一脚踹开,漂亮了,则甩给她一把钞票,问肯不肯陪酒?不看再甩一把,总会乖乖来挽我手臂了。毕竟深夜泡吧的女子,不是寂寞了专程来钓凯子的,就是一些不正经的风尘女孩,只要有钱,没有什么是她们不肯做的。当然,男人也一样,这段时间里,由于我的凶狠和野蛮已经恶名远播,同时在知道我非常有钱之后,一些两面三刀的年轻人就缠上了我,一口一个刘少,一口一个海哥,摇头乞尾,端的是自来熟。

当然,我通通都是来者不拒,总会带着这些勉强算得上狐朋狗友的年轻人,一起把酒寻欢,反正又不用他们花钱,不仅待遇好,还有一些性感的小姐姐作陪,别说平时帮我打架唬人什么的,非常卖力,哪怕我让他们去厕所吃一口屎,他们也绝不迟疑。

因为我花钱极其大方慷慨,为人“仗义”,当然主要还是心狠手辣,俨然一副恶霸模样,而且还是突然间冒出来的,所以富人圈子里,就流传出了我是个暴发户的说法,我对此并不介意,下面的小弟每每这么跟我说起,同时好奇问我到底是什么身份,我总会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毕竟,我确实就是个暴发户啊。

但是暴发户又如何,我有钱是事实,不爽你咬我啊?

就这样,在这种奢靡的生活中,又过去了好些日子。

而我的名字,也基本在那些高档会所里传遍了,男人大多见到我都会绕着走,反之女孩子则对我非常欢迎,一来喜欢我的钱,二来喜欢我的脸,哪怕我没有钱,光靠这张脸,也照样会有一大堆女人投怀送抱。

原以为,这样的日子,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直到那天晚上,我在一家名叫“西施”的会所里,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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