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岩的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03章 我脏。,我流亡缅北的那些年,登岩的歌,po18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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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我有点愣。
我不知道吴鑫的这个动作有没有其他的含义,是单纯的想劝我回国,还是带有个人方面的情感。
我的动作先是呆滞了一下,然后,接着吃面。
并不着痕迹的抽出了她握着的手,拿起勺子舀了一口汤,随口还了来一句,“怪不得你一直喝汤,确实挺好喝的。”
我们两个都不是笨人,我说的话,她应该能懂。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先前已经有过一次探讨了,不过我没有参与。
作为坚定的回国派,吴鑫甚至想让全部人都回去。
她说她了解法律,哪怕是情况最糟的凤姐,主动自首并配合调查的话,最多也只会坐五年牢。
再找个好律师的话,可能还用不了那么久。
她的出发点自然是好的,想让所有人都回归正常的生活。
正常的工作,正常的结婚生子,正常的寿终正寝。
只是,她忽略了一个问题。
进化出翅膀的雄鹰已经不适合奔跑了。
凤姐就是典型的例子,就算死在这片土地上,她也不可能回去接受审判的。
那样,还不如杀死她呢。
老魏更不用说,没有找到妹妹魏荷以前,他不可能离开缅北。
至于我,手上背着几条人命,哪怕是该杀的人,我也不会轻判的。
何况,我对老魏和宁夏都有承诺,就算回去,也不会是现在。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吴鑫并没有理会我的插科打诨,再次握住了我的手。
郑重而又不失温情的说道,“唐宇,我们是同病相怜的人,连脸上的伤都是这么的一致,对我来说,它既是磨难,也是上苍赐给我们的缘分,跟我一块回去吧!”
“等我们安定下来,我们就去一个陌生的城市,把这里的一切都忘掉,我们一块上班,一块做饭,一块散步,一块生活,好不好?”
听着吴鑫规划的美好愿景,我忽然出神了。
甚至连面条都忘记吃了。
由于我不同于常人的命运,从小,我就有一个梦想。
幻想自己能有一个温馨的家,有一个善良体贴又善解人意的妻子,有一对笑逐颜开又勤奋上进的儿女。
我自己则勤奋工作,下了班,就有香喷喷的饭菜,和孩子老婆一起,尽享天伦之乐。
可长大之后,我才知道这个梦想是多么的缥缈。
没有钱,你就没有房子,没有房子,你去哪找这样一个完美的妻子呢?
现在,这个人选出现了。
吴鑫虽然固执的不像话,但内心绝对是善良的。
她虽然寡言少语,但情感很细腻,一旦认定了某件事某个人,哪怕把南墙撞倒她也不会回头。
她这么说,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想和我组成一个家,一点一点编织属于我们的未来。
虽然她的过去有那么一点不完美,但我本身就是一个烂人啊!
哪有资格对她评头论足?
凡是踏足这片土地的人,又有几个人完瓯无缺的回去呢?
我承认,在这一刹那,我心动了。
甚至冒出了不管不顾和她一块回国生活的念头。
什么魏荷?
什么宁夏?
什么承诺?
什么他妈的救命之恩!
有老子的自由幸福重要吗?
可这种念头也仅是维持了一刹那而已。
我做不到那么绝情。
宁夏两次救我于危难之中,她现在置身军区,只有富贵没有自由,我不能不管她。
老魏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我身上,甚至不惜卖命给我,我也不能负他!
要不然,我也不是我了。
我再次将手抽了出来,淡淡说,“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吴鑫欲言又止,最终在我吃完饭之前,没有再说一句话。
等我吃完,她才说道:“唐宇,陪我走会吧,在旅馆待好几天了,一直没有机会逛逛。”
我随口说了一句,“这里有什么好逛的,不行就回去吧!”
吴鑫没有起身,只是将头扭向了一边。
她的固执我是领会过的,刚才我已经两番拒绝过她了,要是我再拒绝,估计她会很难过。
怎么说她也算我的救命恩人之一,心一软,我就不忍再伤害她了。
“走吧,我也想散散心。”
吴鑫这才站起来,然后直接挎上了我的胳膊,还将头搁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没有拒绝。
昌宋的历史还是很悠久的,在孟邦,算是一个名镇。
虽然建筑不是那么的现代化,但人是真的多,商铺自然也很多。
我和吴鑫混入人群之后,就漫无目的的走着,享受着久违难得的漫步。
在路人看来,我们肯定是一对恩爱的情侣,事实上,情侣这个词对我而言已经很陌生了。
这么多的生死经历让我看透了所谓的爱情、亲情和友情。
可能这么说有点悲世,但站在我的立场来看,或许并没有错。
对于情感而言,我更倾向于直接。
你喊我一声大哥,那就做出小弟的样子来,至少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你要是反驳,或者做出对不起我的事,我可以揍你,费你,甚至噶了你。
你要有求于我,那就拿出求人的姿态来,有钱的拿钱,没钱的拿身体也行。
像这种细腻的情感,尤其是男女之间的爱情,我本能的抗拒。
甚至强迫自己不去接受。
所以,哪怕吴鑫挽着我的胳膊,甚至身子都贴在了我身上,我也没什么太大的波动。
自从我确定要留下来后,就把她划定成了朋友,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我自己把持住自己就行了。
虽然我很轻易就能把她哄到床上去,但我并不想那么做。
有些魅力,不能用征服女人来证明。
真想泄欲的话,凤姐和欢欢什么样的姿势不能满足我?
既然确定不是一路人,就别给她遐想了。
昌宋的主道并不长,走到尽头也没用太长时间,再往前走的话,是一条蜿蜒的石头小路,应该能上山。
山上有一座寺庙,历史非常悠久,听说好像是古时候的华夏人建的。
在当地很有名,在特定月份的时候,当地人会成群结队上山祈福。
就算现在,也有零零散散的人上山去。
看吴鑫仰望的目光,似是很想去。
不过我不想去,安全只是其一,主要,我不想和她纠缠太深。
能陪她走这一路,已是我做出的最大让步了。
“回去吧,等会我还要去县城看欢欢,不知道凤姐有没有欺负她。”
吴鑫忽然走到我跟前,看着我,说了一个我不是很能理解的要求。
“唐宇,我能亲你一下吗?”
我怔怔不语。
吴鑫接着又说,“我或许身上脏,但我的嘴巴是最干净的,到现在也没有亲过任何一个男人,或许以后我们就见不到了,我想把最好的给你。”
说着,她踮起脚尖,想要亲我的嘴。
就在快要碰上的时候,我把头扭向了一边。
“我从来没有嫌弃过你,只是我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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