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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对吗?”旁人问皮尔斯。
“如果‘Ubuntu’是这个意思,那就一切都不对了!”皮尔斯开始向大家解释“Ubuntu”的由来。
当年绿军组成三巨头,但里弗斯担心三位巨星不能通力合作,于是在一次出国团建时,听到了“Ubuntu”这个词。里弗斯灵机一动,他告诉队员们,这个词在当地的意思是“在一起”。
从那时起,这就成了绿军的口号。无论走到哪里,总能看到加内特站在中间喊着“一、二、三”,其他人齐声高呼“Ubuntu”。
随着拉简·隆多的成长,他那锋利的个性再也掩藏不住。为了驯服这头“犟驴”,里弗斯对“Ubuntu”进行了二次诠释。“在一起”的另一层含义是“我因他人而伟大”。
里弗斯希望借此让隆多明白,伟大的不是他个人,而是他所效力的球队,是他身边的队友。
而现在,在快船队的训练营开营之日,里弗斯不仅对“Ubuntu”进行了第三次解构,而且这种解构就像后现代的抽象艺术一样,完全改变了“Ubuntu”的含义。
他把“我因他人而伟大”变成了“我们因他人而伟大”。
而且,里弗斯明确指出,这里的“他人”指的是于飞。
这已经完全偏离了原本的味道。
皮尔斯明白,这不过是里弗斯的把戏。他不禁感到一阵唏嘘。
“我曾对此深信不疑。”皮尔斯说,“我是‘Ubuntu’的忠实信徒。”
听了皮尔斯的解释,于飞不禁对里弗斯刮目相看。
如果这个猪头教练在执教上的应变能力也能如此灵活,他绝对会成为历史级别的教练吧?
试想,一个高情商,人缘好,在联盟中备受尊敬的人同时还是个能够随机应变的临场大师,这样的配置简直无敌了。
可惜的是,里弗斯基本拥有所有名帅应该具备的品质,但问题是他的临场可能是全联盟最烂的。
这让于飞想到了一个被许多人“如果”过的中国球员——李慕豪。
220公分的身高,太空易的运动能力,却是在CBA单场篮板上双都困难。
当然,里弗斯相对而言作为教练员比李慕豪作为球员好很多。
但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有些人具备了一切成才的天赋,却因为缺少了一个关键环节而无法成为最好的。
至于里弗斯对“Ubuntu”的数次解构,甚至于在快船队将其推倒重建,那就像《士兵突击》里的袁朗手臂上的枪伤一样。
他的枪伤来源会因为队员的需要而衍生出各种各样的版本,没有人能知道其中的真相。
里弗斯的“Ubuntu”也是如此。
“Ubuntu”的真实含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此刻的含义。
里弗斯说“Ubuntu”的含义就是快船队会因为GOAT而伟大,那它就是这个意思。
可是,布雷克·格里芬对这个结果不满意。
如果快船队真的会变得伟大,那么第一个让球队变得伟大的人就是他。
凭什么那个来自西雅图的家伙一场比赛没打就能拥有这些呢?
格里芬心绪不平。
里弗斯注意到了这点。
今天虽是开营第一天,但根据他的经验,许多球队的赛季基调都是在季前训练营的第一天定下的。
既然格里芬要失去他作为特权球员的地位,那么夺权的GOAT就一定要拿出令人信服的表现。
这种表现必须来自当下,而不是对着格里芬伸出八根手指——八座总冠军的履历的确耀眼,但这是洛杉矶,他在快船队。
快船队是什么?
篮球界的地狱,被诅咒的球队,GOAT过往的荣誉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只有当下才有意义。
因此,里弗斯决定安排一场队内对抗赛。
于飞为白队,格里芬为黑队。
挑选队员时,于飞首先选择了夸梅·布朗,接着是扬尼斯·阿德托昆博,随后又从一群不太熟悉的边缘球员中挑中了马特·巴恩斯和威利·格林。
里弗斯有些疑惑:“弗莱,你这么选的话,谁来打控卫?”
忽然,里弗斯意识到了什么。大飞自己不就是控卫吗?很显然,他是要全力以赴踢爆格里芬的屁股啊!
然而,里弗斯想错了。于飞的确想要击败格里芬,但绝不是作为控卫。如果不能在正面对决中击败对方,对方只怕心里还会不服。
听到里弗斯的疑问,于飞笑道:“你等着看吧,道格。”
里弗斯心想,还用得着等吗?他清楚地知道控卫位置上的GOAT有多强!虽然GOAT在选人的时候明显放水,但他显然不打算在比赛里放水。
格里芬看着自己黑队的阵容——比卢普斯、皮尔斯、帕楚里亚和三年级后卫科里·约瑟夫,他的阵容显然强于对手。论五对五的对抗,他们的优势非常明显。
可以肯定的是,GOAT在选人时显然犯了骄傲的错误。他想表达的态度就是,即使随便选几个人,也能打爆格里芬。这个人已经被过去的成绩蒙蔽了双眼。
像格里芬这样被困在快船队的天之骄子,往往不会让自己承担太多失败的责任。
因为他们身边的人总是在说:“你尽力了,成绩这么糟糕是球队的错,你还能做什么呢?”
这样的开脱方式并非全错。有时候,这完全正确,因为篮球归根结底是五人运动,一个人再强也只能保证球队的下限。
然而,格里芬的下限是带队两次进入乐透区,所以即便是比下限,这也是个相当难看的下限。而于飞自从新秀赛季后表现出来的下限是什么呢?是分区决赛。从成绩角度看,分区决赛意味着当季的前四名。这样的下限,已经是很多知名球星的最佳带队成绩了。
但格里芬不明白,他太年轻了。新秀赛季报销,第二个赛季遇到停摆,三年级开始即巅峰,四年级依旧豪取豪华数据。他取得了个人成功,但却无法让球队取得相应的成功。
当形势和人心都出现问题时,不愿承认自身无能的失败者只能怪罪于大环境。认为自己有实力只是被球队拖累的格里芬只会认为于飞过去的成功归功于强大的球队阵容。若是两人位置互换,结果也会一样。
所以,当格里芬看到GOAT自大地选择了一个糟糕透顶的阵容时,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如果能够在训练营第一天就挫败GOAT的锐气,那他被强行夺去的球队地位就有望夺回一部分。因此,格里芬完全是按照实战的态度来对待这场队内对抗赛的。
他本以为自己的对手是那个希腊菜鸟,但没想到——白队竟然让身高七尺的扬尼斯·阿德托昆博担任控卫,而GOAT则打四号位,与布朗一起对位格里芬。
“这是一个笑话吗,大飞?”格里芬看着希腊人和比卢普斯对位的样子,莫名觉得滑稽。
“或许吧,最好是个笑话。”于飞紧贴着格里芬说道,“但如果你们今天不能让扬尼斯成为笑话,我会建议道格让他在新赛季成为我们的首发控卫。”
此言一出,最震惊的当数比卢普斯。他之前决定留下,是因为里弗斯承诺会给他足够的上场时间。如果希腊人成了首发控卫,他还能打几分钟?
几句话之间,比卢普斯已经找到了不能输的理由。
随后的跳球中,布朗战胜了帕楚里亚,白队率先发起进攻。
格里芬原本并未把主动来四号位与自己对位的GOAT当回事,因为GOAT以前在西雅图的时候就常打四号位,两人也有过交手。他觉得四号位的GOAT并没有特别出色的表现。
可是今天……快船队的其他人突然发现了一件恐怖的事情——作为四号位的于飞,他的身高可能比格里芬还高一点,臂展更是把格里芬完爆了。格里芬的优势原本是作为纯四号位的力量和对抗习惯,但这个所谓的优势却根本发挥不出来。
这一刻,格里芬身前的于飞展现出了他在夏天特训的成果。之前在西雅图,于飞打四号位时,如果对手是天赋出众的四号位,他还可以建立明显的优势。若是对手的四号位是明星球员,那比赛就很难打,因为内线角力,力量决定一切。
而于飞作为四号位最欠缺的就是那份力量。今夏,这份力量通过训练得到了补强。如今对上以力量著称、但下盘偏软的格里芬,竟是依靠核心力量让对方完全无法取得有利位置。
比卢普斯在非甜点位强行传球给格里芬,但格里芬根本没有半点机会。于飞顶得格里芬在左侧油漆区外动弹不得。格里芬强行转身面筐,却把球暴露在威胁之下。于飞猛然出手,将球拍掉。
瞬间,阿德托昆博迈开比杜兰特还夸张的长腿,全速向前狂奔。于飞捡起球往前一扔。三分线外,希腊怪物接球运一步,收球,两步之后,如同外星生物般飞了起来。
七尺的身高,持球状态下依然健步如飞,这还是人类吗?
在场的专业人士无不产生了类似的疑问。
随后,希腊人劈扣入篮。
“OMG!!!”布朗惊呼,“这么扣篮?!”
于飞笑了下,很明显,扬尼斯对自己的天赋还不够自信,以他的步幅,完全可以从三分线外就收球。
不过,自信心的积累需要时间,这个东西,他有的是。
格里芬感到震惊,但很快平复了心情。然而,GOAT的评价让他的内心再次波动。
“给他五年的时间,他会完全超越你。”于飞说,“你有没有想过,未来的某一天,你连现在的地位都保不住?”
格里芬脸色一沉,坚定地回道:“这永远都不会发生!”
“永远不会?”于飞的笑容渐渐消失,语气中带着一丝冷意。“你真的有资格说这句话吗?”
从这一刻起,于飞不再对格里芬说垃圾话。他开始以超出常规的防守压制格里芬,使他无法发挥任何得意的进攻方式,甚至连一个理想的进攻位置都拿不到。
格里芬的最大短板被于飞毫不留情地暴露在全队面前。他的身体素质虽强,但在对抗中却显得力不从心;他的低位转身与面筐技术在于飞强大的核心力量面前变得无力;他的运球能力虽在四号位中出类拔萃,但在于飞这样的对手面前,却显得无所作为。
格里芬的进攻变得尴尬无比,他发现自己无法凭借个人能力在于飞面前得分。明明是错位优势,但他就是打不出来。力量差距之大,令他难以置信。
再次进攻未果后,格里芬快速退防。希腊人推快攻不成,停下来等待队友落位。
于飞跑到前场,从阿德托昆博手中接过球。既然于飞决定在这场比赛中打四号位,那么黑队自然安排格里芬来防守他。
队内对抗赛的特点是不会规避劣势对位,越是劣势,越要通过比赛来磨炼。原本大家都以为格里芬会占些优势,但现在情况完全相反。
于飞连持球面筐进攻都放弃了,直接在高位用身体背打。没有花哨的技巧,只有力量。
格里芬的核心力量薄弱,下肢力量更是一塌糊涂,在于飞如推土机般的强攻下,他只能一退再退。
在油漆区内,于飞突然转身,虚晃一招,让已经无法有效判断的格里芬失去平衡,轻松上篮得分。
格里芬的意识开始模糊。
当球员在场上攻不进也防不住时,那种即时产生的挫败感会不断削弱自信。明星球员往往自负,但如果在自认为有优势的领域被对手彻底击溃,那种挫败感是难以想象的。
格里芬进的第一个球是中投,他终于放弃了凭个人能力得分,问题随之迎刃而解。这才是他最擅长的得分方式,而持球进攻对他来说,不过是锦上添花。他希望通过大量持球证明自己的进步,但现实并非如此。
于飞的打击还未结束,随着比赛的进行,他的能量似乎越来越强。尽管格里芬全力防守,于飞依然毫不费力地将他撞开,随后转身后仰跳投命中。
“你今天之前是否认为,我永远无法在四号位上战胜你?”于飞问道。
“永远?”他讽刺地重复了一遍这个词。
永远有时是一种时间单位,有时也是一件事的结果。若有人用“永远”来断言某事,他必须确保自己已经付出了无法超越的努力。
于飞要让格里芬认识到这一点,并且“永远”铭记。
越是商业化的联盟,越容易造就自我意识膨胀的怪物。能成为球队明星的人,几乎都是自负的狂人。格里芬也不例外。在他加入快船之前,这支球队像是洛杉矶的笑话,而他用几年时间改变了这一现状。尽管球迷因为他未能带队进入季后赛而批评他,这不过是人心不足的体现。
现在,是捍卫个人尊严的时刻。GOAT在四号位上压制了他。如果他不能回应对方的挑战,那他可能真的永远失去翻盘的机会。
于是,格里芬放弃了更具把握的无球进攻,转身面对于飞,无所畏惧。他再次展现了自己的运球技巧,这是足以让95%的大前锋羡慕的能力。但他的臂展限制了他对球的掌控,再加上大个子天生不易在防守面前保护好球,尤其是面对像于飞这样对持球线路了如指掌,多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的对手。
格里芬明白,无法用运球技术晃开于飞的防守,于是他尝试用身体强行突围。然而,这注定是一条死路,除非裁判吹罚,否则力量更强的于飞不会被轻易撞开。
就在格里芬身体向前发力的瞬间,于飞伸出长臂,在他眼前干净利落地切下了篮球。格里芬目瞪口呆,他明明把球护在自认为的安全区域,却不知道,对于飞这样反应快、臂展比他长10公分的防守者来说,那根本不是安全区。
“啪!”
于飞干脆利落地断下了格里芬的球,瞬间,攻守易势。愤怒和屈辱之下,格里芬大吼:“大飞!!!”
他全力追赶,但两个运动能力顶尖的长人已经来到前场。于飞在油漆区外收球,仅一步便发力跃起。格里芬试图封盖,但他的手完全够不着球,于飞高高跃起,势如破竹般扣篮,格里芬因失去重心而狼狈不堪。
“BOOMMMM!!!”
场上各种声音此起彼伏,最后只剩下于飞冷冷的声音。
他俯视着格里芬,带着无可置疑的威势说道:“从今天开始,不要再让我从你口中听到‘永远’这个词,你这自负的蠢货!”
今天之前,GOAT是凭借气势压制对手,但今天之后,他已经用实力彻底压倒了格里芬。
如果快船队只能有一个声音,那就是GOAT的声音。里弗斯早已为此定下基调:
“我们因他人而伟大。”
而夸梅·布朗则被这一幕震撼得说不出话来。死去的记忆突然涌上心头,猛然袭击了他。
“怎么了,夸梅?”于飞从他身边跑过,随口一问。
“没什么。”布朗的眼中,于飞的形象开始与某人重叠。“我只是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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