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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初胃出血住院,差不多半个月,我心疼得很,告诉他不要拿身体开玩笑,现在行情不好,投资人都很谨慎,你就算把胃喝成筛子,都不一定找得到合适的人。我找基金经理,退了五百万出来给姜明初。

姜明初感动不已,抱着我泪眼婆娑,说老婆,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干,不辜负你这个天使投资人。

我冷笑,“南源,现在想想,他不是把我当天使,他把我当傻逼。”

南源没嘲笑我,反而是安慰了我两句,说女人呢总是比男人善良的,虽然他自己是个男人,但也觉得男人很坏。

女人总是感性的,为了感情,可以做到不顾一切。

而男人,极少会这样做。

若是有,那简直是珍稀保护动物。

我说,“你怎么忽然问起这个?”

“这不是一直没查到账目的突破口吗?现在,我忽然有了点想法。”

“嗯?”

“建材生意的作假空间很大,我猜测,姜明初就是通过不同材料之间的差价来转移财产的,但这只是我的猜测,等我找到证据再呼叫你。”

我沉吟道,“好。”

“先这样,我有个电话进来。”

而后南源挂断了电话。

我把手机放回包里,漫无目的地沿着街道,走着走着,心里空落落的,身上不知道怎么的,冒出一股子冷汗来。

如果说南源查出来,姜明初真是用建材的差价来转移财产,那么说明,他在一开始就已经着手布局了,什么发小,什么天使投资人,不过是他一步步给我设计好的陷阱!

他的确是演技精湛,头脑聪明,为了从我这里骗到钱,绕了这么远的路子。

这一样一个步步算计的人,我竟然爱慕多年?

一想到这些,我心里就很烦闷。

这时,我电话响了。

是南源打来的。

我立即接了起来,以为是刚才有什么话他忘了问。

南源的声音有些沉重,他说,“阮小姐,牛奶成分检测结果出来了。”

大概是觉得什么结果我都不会觉得惊心动魄,此时的我心里很平静,“怎么说?”

“姜明初在里面下药了。”、

“什么药?”

南源说,“是一种国外进口的精神抑制类药物,印度生产的,简单来说长期服用的话会造成精神麻痹、记忆紊乱,情绪暴躁。”

笑着笑着,眼泪就滑了下来,“南源,他不是想杀了我,而是要把我变成神经病啊!”

南源说,这种药国内没有销售渠道,应该是姜明初找人带回来的。这玩意儿一般是用于精神病人控制病情的,但正常人服用产生的副作用不可估量。

并且,大概是姜明初着急把我解决了,所以在牛奶里下的剂量很大。

检测机构的医生说,要是按照这个剂量天天吃,不出一个月,我就会变成情绪暴躁易怒、记忆混乱的精神病患者。

南源猜测说,“阮小姐,姜明初应该是想利用你之前生完孩子之后的产后抑郁做文章,我看过你的病例,你出院时医生是有判定你有轻微的产后抑郁的,还给你开药了。”

“你一定要小心,姜明初会不会通过其他方式再给你下药。”

挂了电话后,我才发现自己的眼泪把手机屏幕都沾湿了。

我觉得自己真的没出息,都这时候了,我还伤心,还难受——我真该死。

可今天的结果,不是我咎由自取吗?

是我,不听父母的反对,一意孤行要嫁给姜明初!

是我蠢!

是我瞎!

竟然爱上一条吃人不吐骨头的毒蛇!

人心怎么能肮脏到如此地步?

我抹了泪水,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

这一瞬间,我觉得很孤独,很凄凉。

心里的寒意,层层往外钻,我不由地发抖,觉得浑身被一股蚀骨的冰冷包裹,瑟瑟发抖。

“阮小姐……阮小姐?”

之后,我失去了意识。

等我醒来时,是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看样子像是谁家的客房。

装修是那种很清冷大气的感觉,黑白灰的搭配,有种低调矜贵的气息。

就连床品,也是一线品牌的真丝套装。

我晕倒了,被人救了?

这救我的人还真是个思路清奇的,竟没把我送医院。

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而后门把手被拧开,看到来人,我惊愕不已。

“温叙言?怎么是你!”

我的天爷啊,你对我是不是太不客气了点?为什么总要叫这冷面阎王看到我落魄出丑的一面呢?

温叙言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只是眼皮微微掀起,刀片儿似的割死人的冷光瞬间飞了过来,就连语气也是冷嘲热讽的,“看到我,你很失望?”

我连忙说,“没有,我只是有点意外。”

要说是的,岂不是狼心狗肺?好歹别人是我的救命恩人。

言语间,温叙言已经走到我跟前来,深邃的眼眸冷冰冰的看着我,不带一丝情绪。

忽然他伸手来探我额头,吓得我一哆嗦,立马往后撤退,“你干嘛?”

温叙言见我对他避之不及,嗤之以鼻,“我能吃了你?”

说罢,他大手覆盖到我额头上。

试温度。

我心里骂自己,的确反映太激烈了,真有几分怕他吃了我的意思。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看到温叙言就害怕。

温叙言抽回手后,从床头柜上的湿巾盒子里拿了一张湿巾出来,不疾不徐地擦拭刚才碰过我额头的手,斜昵我一眼,“阮桢,我不知道你在怕我什么。”

而后,他把湿巾丢进垃圾桶里,单手抄袋,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说,“你连姜明初那种浑蛋都不曾害怕,却对我这个救命恩人避之不及,你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东西?”

说真的,我有种被冒犯的感觉。

他嫌弃我,能表现得更明显一点吗?

虽然这是他家,可他能不这么……不礼貌吗?

既然嫌弃我,又何必伸手碰我额头呢?

我压着火气,问他,“你怎么知道姜明初是浑蛋?”

“我不跟你一样瞎。”

“……”我咬牙切齿,“温叙言,你绅士吗?”

“我不绅士的话,你现在还倒在大街上无人问津。”

“……”

我觉得我还是闭嘴吧。

又说不过,何必自讨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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