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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浩荡荡的大队伍集体巡街,为非作歹的盗贼们,早就闻风而逃了。
这分明是形式主义嘛!
但是,朝廷的规矩就是如此,身为巡城御史的海保,必须装模作样的出来巡查。
“当当当……”在震耳欲聋的铜锣声中,坐在官轿中的海保,晃晃悠悠出街了,排场大得离了谱。
“闪开,闪开,海青天来了!”
“说你呢,不知死活的狗东西,赶紧跪下,面朝墙壁。”
“和你们说过多少次了,不许占道,知道么?”
随着大队伍的缓慢移动,沿途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全在棍棒的驱赶下,赶去了道旁,老老实实的跪了。
海青天,这只是部下们奉承海保的马屁话罢了,完全当不得真!
然而,海保的职权范围内,有一条叫作肃清街坊。
肃清街坊,顾名思义,也就是确保街道畅通,不许占道经营。
这就和城管人员的部分职责,沾上了边。
另外,在海保的职责范围内,还有疏通沟渠、厘剔奸弊、整顿风俗等综合性的职责。
通俗的说,海保的权势和地位,类似于脑袋上长了天线的警察分局长,兼一中院院长、城管分局长、市场监督分局长等实权职位。
另外,朝廷有过明旨,巡城御史有权当街接状。比如说,有冤屈的外省苦主,来京城告状,就可以拦轿喊冤。
照规矩,海保只要撞见了,就必须接下状子,并有权过堂审问。
这就属于是典型的官小威权大!
不过,在大清朝,规矩上虽然允许草民拦轿告状。实际上,不是特别大的冤屈,也没人敢这么做。
因为,诬告官府,必须杖八十,流三千里。
流三千里,也就是流放三千里以外的意思。
所谓故土难离,流放,在这个时代,属于是众人皆怕的一种刑罚。
原本,海保以为,他的第一次巡街,很有可能遇见告状的。
但是,直到大队伍回衙之后,也没人当街拦住他的轿子。
告状的虽然没有,但是,来送孝敬的商户东家们,却络绎不绝。
凡是中城所属的大商户,有一个算一个,每位东家亲自送来了一百两银子。
海保心里有数,这笔钱并不是送给他的贿赂,而是交给察院衙门的“买平安钱”。
一日之间,海保的手头,就多了近两万两银子的“公使费”。
实话说,只要手里真有实权,根本不愁银子主动送上门。
海保叫来吴四宝,吩咐道“以前有出公差,却身体残疾的人,你派人亲自上门,每人每年补贴五两银子。”
吴四宝有些不解的问“爷,他们都残了啊。”
海保抿唇一笑,骂道“蠢才,正因为他们缺胳膊少了腿,爷才把他们养起来,以作众人的表率。”
察院衙门,缺的不是钱,而是德!
海保早就听说了,以前,在抓贼过程中受伤残疾的人,衙门里只给了几两银子的养伤钱,就把他们给打发了。
现在嘛,既然海保当了家。那么,花公家的钱,用于自己收买人心,也就顺理成章了。
千万别小看察院衙门里的这些差役,他们才是真正的地头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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