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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内,除了另有目的的几人外,其他宾客都走了个精光。众人看李锦天领回一位中年乞丐,也没说什么,零散的坐在席间夹菜喝酒,只是酒如白水,食不知味,比之方才的热闹,气氛着实有些清冷。
等待的时间是无聊的,就连那位病中俏郎君也喝了不少闷酒,时不时的剧烈咳嗽着,好似破罐破摔,对自己恶疾缠身的病躯一点都不爱护。那小徒儿也不开言劝两句,小小年纪同样沾了不少酒水,令人诧异。
此时已经申时,再过不久,下午的闲散客人就要进店门了,李锦天环视一周,对众人道:“这酒菜确有些清淡,是李某怠慢诸位了。”
“李官人客气了,蹭吃蹭喝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哪有怠慢一说?”包点店的大师傅笑道。
“连着两天吃了李官人的喜宴,也没随什么礼,倒是我等没脸皮了。”俏郎君调侃道。
“哈哈哈……”李锦天大笑道,“一些粗茶淡饭罢了,燕兄说笑了。”
萧无声也笑着对几人道:“李官人对叫花子讲,剩饭剩菜都在酒馆里,叫花子一看,这分明是山珍海味天下美食嘛……”
萧无声一语双关,众皆莞尔,酒店内的气氛再次活跃起来,但这么一群江湖草莽聚集一处,总有人不适时宜的破坏气氛,那精壮大汉听几人谈笑风生,面露不快,呷了一口酒沉声道:“你们都是‘妙人’,只洒家是个粗人,听你们讲话遮遮掩掩,实在不痛快。”大汉说到此处,看了一眼店门外,又道:“农舍那一对夫妇没来,估计是不想吃你这喜宴,依着洒家,还是直来直去的好。”
方才没“没营养”的谈笑,荀孟绮并没有参与,他性情乖张,对人与人之间的这些交流颇觉无聊,于不必要的繁文缛节更是充满不屑,这汉子一言,倒是挺符合他胃口,他嘴角微微一扬,眉头也舒展了许多。万玲珑更是一个秒人,看荀孟绮脸色稍缓,又照顾其他人的面子,转移了话题,娇声道:“新郎官,不如我们去看看新娘子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新娘子是在顶楼吧?”
“啊……对,是在顶楼,不过只能看一眼哦。”李锦天说着便走到楼梯口,微微躬身与众人做了个“请”的手势,那精壮汉子也不客气,好似真的很想一睹芳容,三步并作两步,直接跨上了楼梯,其他人不紧不慢的跟了上去,李锦天与小二低声耳语了几句,最后上了楼。
到了四楼,乃是两处大包房,左手边一间房贴着喜联,挂满了红灯笼与小喜帖,右手边一间房则是正常布置,大汉直接推开右手边房门进去,其他人鱼贯而入。荀孟绮有心瞧瞧新娘模样,但还是压住了好奇心,跟着众人进到房内。
李锦天最后一个进屋,先与众人道:“几位稍等片刻,待李某换一身衣物,再与列位‘看新娘’。”他说罢又出门离去,房内几人零零散散分别落座,相互之间也不答话,只是自己小团体内部窃窃私语。荀孟绮简单的打量了一眼房内布置以及周遭环境,感觉还算安,也便闭目养神,静待李锦天,万玲珑则抱着火儿嬉戏玩耍起来。
迎客来,是浣溪一带最大的酒楼,占地面极广,四楼分开的这两个包房自然也十分宽敞,容纳十人还稍显空旷,房内布置古朴简洁,又不失大气,可以看出李锦天为了这一次聚会花了很多心思。
众人等了不多时,店小二端上了茶水,那大汉也不客气,提着茶壶对着壶嘴饱饮一通,喝完大手一抹,与众人道:“这壶你们就别喝了,沾了洒家的口水,小心中毒。”
不用他说,别人也不稀得碰他喝罢的茶水,只那小孩听他此言,却“噗嗤”笑出了声,大汉见他是个孩子,也未作理会。此时李锦天终于返回房内,顺手关了门,满脸歉意与众人赔礼道:“实在不好意思,让朋友们久等了,犬子嗷嗷待哺,又只认我这个父亲,没办法,只能把他喂饱了才脱身,耽误了大家时间还请见谅。”
“诶……此乃人伦常情,李大人客气了。”包点店的大师傅已经换了称呼,由官人改称大人,“官人”是开封百姓对新郎官的称呼,“大人”就不一样了,其他人都注意到了这一点,不过也没声张。单看李锦天这一声新装扮,华贵又不虚浮,确像是官场中人,他一个武状元当官也实属正常。
知道李锦天有官场背景的,除了包点店师傅,还有那位精壮大汉,他隐居浣溪已有多年,对面生的人自然留了个心眼,他也不等其他人与李锦天寒暄客气,直接开言道:“李大人,你是朝廷的人,我们是江湖草莽,尿不到一块去,你前些日子买下了这家酒楼,又连着办了三天喜宴引我等到此,却是为何?若是单为了夺宝一事,你手下难道没两个喽啰?你也晓得,我们……不待见朝廷的人。”
大汉的这番话已经说的很直白了,夺宝一事你要参与我们也管不着,但若是要让我们为你卖命,给朝廷当狗,那……休想!
李锦天乃翩翩君子,有礼有节,自然不可能是利用这几人,他苦笑一声,道:“李某早已辞官,已不在朝堂多年,哪还是什么朝廷的人,老哥想多了。”
“哦?好好的官怎地不当了呢?”萧无声问道。丐帮消息灵通,上至朝野下至庶民,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李锦天为官算得上清廉正直,是一个好官,但他辞官这消息倒是从未听闻。
“哎……”提起糟心事,李锦天长叹一口气,解释道:“李某十六岁中武状元,在朝为官三年有余,见惯了官场形形色色的人,身居高位者好逸恶劳,安于现状;像我此类中层官员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下级官员贪得无厌,鱼肉百姓。官员冗杂,良莠不济,大都不为天下计,只思谋一人之利,实在令人心寒,故李某辞官归乡,隐居数年,专心武艺。只是不知为何朝中还挂有李某名号,因此许多朋友都以为李某还在朝为官,实则并非如此。此番听闻襄王府发出这一则消息,李某有心争夺,披甲上阵,于边关杀敌报国,方觉正道,但又苦于势单力薄,难以功成,故此盘下这家酒楼连办三天喜宴,引众英雄到此,如有叨扰,还请诸位英雄海涵。”
众人听此一言,皆面露尊敬之色,纷纷起身躬身抱拳,由那位俏郎君代为发言:“李大人志怀高远,心系天下,不愿与朝廷鹰犬同流合污,立志投身军旅解救边关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实乃真正的大英雄,倒是我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朝廷与边军,完是两个概念,江湖中人大都不喜与官员为伍,却对边关军士十分尊重,毕竟没有他们就没有安定的生活,没有大宋天下。李锦天虽然年轻,但武力高强,想借宝于边关争雄,这正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这几人心中已然产生了帮他夺宝的念头,至于能不能落到他手中,这还得看缘分,毕竟其他人夺宝到手,也可以投身军营,当然这些都是夺宝成功之后的事,未免有些遥远。
这群人中只有两人对李锦天这番话不太感冒,起身抱拳也只是做做样子,一个是万玲珑,她是西辽人,对当年方腊教主的惨死耿耿于怀,于南宋没什么好感;另一个是荀孟绮,他本身对家国朝廷没什么概念,看的很淡,又极其漠视生命,另一方面当年朝廷举兵攻上黑木崖,逼得东方雨教主流亡北荒之地,这是神教与朝廷的仇隙。因此他也不想着什么杀敌报国,解救百姓,自己能得到那宝物,振兴神教,这才是第一要务!
众人各怀心思,但目的一致,李锦天又说了一番谦虚的话,房内气氛颇为融洽,此时萧无声开口道:“既然李大人劳心费神将我等聚集一处,我等又志同道合,何不道明彼此身份,打消心中戒备疑虑,共同奋力一搏呢?”
几人听此一言,皆沉默无语,都不愿第一个暴露身份,萧无声知道众人心思,接着说道:“叫花子先说明自己的身份吧,萧无声,丐帮执法长老,此番代表污衣派愿助李大人一臂之力。”
“萧长老太客气了。”李锦天急忙摆手道,“李某年纪轻轻,怎敢劳烦前辈英雄相助,天下至宝,实力者拥之,李某的本意是在座这几位朋友可先联手共同夺宝,之后宝物归谁,到那时再做决定不迟。”
萧无声听此一言,刚要道两句“不必客气,叫花子必定力以赴”之类云云,却被包点店那位大师傅抢了先,只听他开言道:“李大人此言,让某更觉惭愧,青城四侠,必将力以赴,助李大人夺得此宝!”
“原来是青城派大侠,久仰久仰!”李锦天笑着与四人行礼,这次却没有拒绝他们的“好意”。
十三墓的宝物,谁不想要?李锦天做了三天局,不就为了得到这群人的帮助吗?谦虚两句也够了,再推辞下去别人真以为他没有夺宝之心,到时不帮他,这许多天的钱财消耗不就打了水漂了吗……
要说这青城派,属于西夏门派,本应该与万玲珑一个态度,但青城派内部分为“佛、道、侠”三个派别,佛派与世无争,道派效力于西夏皇朝,独独侠派向往中原王朝,门徒弟子历来于中原行走江湖,不屑与西夏武林人为伍,因此十分乐意帮助李锦天。这四人乃是青城派侠之道顶尖高手,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青城四侠”,分别是王之焕、郑之儒、冯之励、薛之恭。
四人自我介绍罢,那精壮大汉终于也开口了,不过他是个直性子,先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洒家先说好,联手可以,洒家也只身一人,需要同伴,但最后宝物的归属,洒家可不愿拱手让人,李小哥虽有报国之志,但不一定要用宝物才能实现嘛,你们说对也不对?”
“老哥说的对,李某绝没有强迫的意思。”李锦天微笑道。
“这才合洒家的心意嘛……”大汉说罢,腾地起身,气势极其强悍,带动着周遭的空气都仿佛颤动起来,只见他与众人抱拳,朗声道:
“洒家祖上自门派没落后便迁往了关西,洒家年轻时又回到了中原,是实实在在的宋人,这点你们可不要怀疑,哈哈……洒家云从龙,铁血大旗门唯一传人就是洒家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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