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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霁华把药给刘钰灌下去了之后,自己心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起码先把他的命给保住了,现在在医馆就不用那么担心了,希望这次能够退热,不再次发热。
赵霁华给刘钰盖好了被子,就出来带着一一找老大夫看脚。因为她受伤也有个一段时间了,不知道这段时间恢复的情况如何。
现在医馆的人不是很多,赵霁华把瑄和抱在怀里,站在一一的旁边,看着老大夫给她把那个布给拆掉。因为现在是夏天,脚踝那里要是一直捂着对皮肤也不好,再加上夏天容易出汗,这块还容易感染。
不过赵霁华很勤快,每天都用清水给她清洗,又用烈酒把这里擦拭一遍,有两个缠在脚踝上的布,换着用的。所以一一的脚恢复的很好,并且皮肤这里并没有恶化的情况。
“小姑娘,你的脚恢复的很快,再过半个月就能够走路了,不过还是要小心,不能够蹦蹦跳跳的,简单的行动是没有关系的。”老大夫收回了手,并且把这个布给拆了,意味着一一的脚踝都不用再缠着了。
一一觉得自己的脚终于被解放了,要知道大夏天的被裹着,虽然只有这一块,但是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就跟大热天的盖着棉被一样。现在这一块布给拆了,脚踝这里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感觉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
“谢谢大夫。”一一觉得这位老爷爷很慈祥,看着他感觉没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
“大夫,麻烦您给我大哥看一下,最近我们家在盖房子,大哥瘦的厉害,这个会不会对身体有影响啊?我想要抓一点滋补的药材,回去给他炖着,这样可以吗?”一一看着后面有病人要过来了,自己就赶紧说了一下,不然又要重新排队了。
“来,小伙子过来。”老大夫示意赵霁华过来。
一一挪动了一下,就把这边的位置让出来,赵霁华伸出手让他诊脉。不过他对自己的身体很有信心,现在只是为了让一一安心。
老大夫把完脉之后,觉得赵霁华的身体挺好的,没有必要再补身体了。不然现在是大热天的,本来人就肝火旺盛,再加上男孩子,补过头了反而不好,所以就现在这个样子挺好。
一一放心了,他身体没事儿就好了。本来很多人就容易苦夏,一到了夏天就会瘦,等到秋天之后就慢慢好了。
赵霁华谢过了老大夫之后,就带着一一和瑄和出去了。现在时辰还早,要是吃晚饭的话,为时过早。
“一一,要不我们去王牙子那里看一下吧。看看他那里有没有合适的田地,我们现在在这里也是浪费时间。刚才我问了忍冬,后院的屋子不够用,晚上的话我们去住客栈。不过还是先在医馆里面守着,他要是没事儿的话,我们就去休息。晚上给忍冬一些银子,让他帮忙在医馆照看着。”赵霁华说了自己的安排。
“好,没有问题的。”一一坐在牛车里面,满口答应了。现在赵霁华把家里面的事情处理的很好,自己什么都不用操心。他的成长很快,真的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他自己也做到了自己的承诺。
赵霁华驾着牛车,因为左边胳膊的伤口也没有再次裂开,所以他感觉自己的伤口愈合的能力还是挺强的。不过赶车这件事情,他已经是轻车熟路了,右手就能够很好地控制着车速,再加上买的这一头牛性格温顺,所以一路过来,还是很顺利的。
到了王牙子这里,还没有进去,就听到了里面的说话声音,赵霁华知道,他现在有些忙碌。
“一一,他这里还有人,我们就回去吧,免得打扰了人家。等过段时间了再来,现在还在盖房子,还不要着急着这件事。”赵霁华不想去打扰人家,毕竟上赶着不是买卖。
“好,都听你的。不过这次总是来了,我们去布庄看看吧。家里面的布不多了,我再扯点布回去给你们做衣裳。”一一觉得总是来一趟了,后面就忙碌起来了,家里的布快要用完了,不然后面自己就没有事情可做了。
最关键的是,等后面搬家的时候,那天家里面最好都是穿着新衣裳,这样看起来就舒服。仙子时间还早,她可以给三个人都做一身比较符合这个时代的衣裳,虽然麻烦一点,但是想到到时候穿,就觉得什么都是值得的。
“好,现在就去布庄。”赵霁华掉头,驾着牛车就往前走了。
刚才来的时候,可能是因为天气很热,街上都没有什么人,但是现在已经有不少了,做买卖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一把帘子扒开一点,看着热闹的街市。古色古香的路上,卖的东西都带着古韵。
她发现,路上的小摊贩增多了,卖的种类比较多的就是女孩子的头花发呆首饰之类的,当然这些都是很简单的,价格也很便宜的。
到了布庄,因为上次就在这家店里面买的东西,可以说是很划算的,所以这次再来了。店里面还有几位客人,掌柜的看着三个人进来,眼睛都是一亮,别看这人家穿的以上不怎么样,但是人家买的东西还真的不少。
上一次他还记着呢!也不是说掌柜的记性有多好,实在是这一家人的印象让人不得不深刻起来。三个孩子,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还有一个抱在怀里的小娃子。
“来,今天准备买点什么呢?哎呦,这个腿是怎么了?”掌柜的自己迎上来了,看着一一拄拐,心里面有点儿疑惑,上次来的时候,还是好好的。
“掌柜的,我们来看看布匹。这个脚啊,不小心摔跤了,就给摔坏了。”一一现在的脚上没有缠着布了,她不让赵霁华抱着自己,这样有些小尴尬,并且店子里面还有人。下了牛车之后,她就把拐杖给拄上了,走起路来虽然有些别扭,但是总要比一直被人抱在怀里面要强得多了。
掌柜的知道上次她买的是什么类型的布匹,直接把人给带过来,让她看看。
“这个是最近来的新货,上面还有花纹,摸着和你上次买的布匹是一样的感觉,但是要好看很多。”掌柜的就在旁边介绍着。
“谢谢掌柜的,我们自己看着就好了,您去忙着。”一一有点儿受宠若惊,咋这个掌柜的这么热情呢?其实她买东西,还是喜欢自己看着逛着买,而不是一直听着别人在耳朵边叨叨。
“好嘞,姑娘要是看到合适的了,就直接拿,一会儿算账的时候,我给姑娘优惠些。”掌柜的压低了声音,小声地给一一说着。
“好的啊,谢谢掌柜的。”一一就知道,要是在一家店铺里面,是老主顾的话,人家多多少少会照顾一些的。
这个店铺是布庄,还有一些针头线脑,但是都是一些最普通的。要是绣花的话,就像是给大妞画的那个图样,在这里根本就配不齐全绣线。一一还准备买一点的,最后想想还是算了,到时候让大妞自己来挑选。
绣一件东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自己要先在布匹上,把那个图样给描下来,当然是越详细越好,这才是第一步;接着要配线,在开始绣之前,就要把各种线的颜色给配好。这才是很麻烦的事情,因为颜色很多,涉及到边边角角。
再加上这段时间,赵婶子一直要帮忙做饭,大妞也要帮着照顾瑄和,还有做中午饭的,所以绣件就先暂停了。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是说想弄就能够弄出来的。这里绣花不像是古代的十字绣那样,人家已经把绣线都给配好了,直接拿起来就绣。
这次她还给赵婶子还有大妞一人扯了一点布,这段时间真的麻烦人家了。家里面有点儿什么事情,都叫人家帮忙,人家是随叫随到。人与人交往,就是心换心,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
在这里买好了东西,时间也不早了,赵霁华就带着两个人去吃饭。他以前在镇子上念书,对这里还是很了解,找到了一家看着很幽静但是生意还不错的饭馆,在这里解决了晚饭。
“大哥,最近镇子上怎么这么热闹?”一一很是不解,主要是她来了古代,没有手机,她根本就不知道日历,不知道日子。今天是七月初四,还有三天就是乞巧节了。
“还有三天就是七夕节了,这几天小商小贩们都出来卖点姑娘家喜欢的东西,赚点儿小钱。”说到这里,赵霁华猛然间发现,一一好像什么头饰都没有。不管是绢花还是珠花什么的,都没有看她买过。
自家两个男孩子,根本就没有这些东西,再加上他从来也没有注意过这些。刚才他顺着看了一眼街上,卖着珠花的人还不少,村子里面的姑娘家境不错的也会在头上戴这些,就算家里条件差一点儿的,也会在头上戴个花儿之类的。
他发现一一好像从来都没有用过这些东西,她的头发刚来到这个家的时候,很枯燥,就跟茅草一样,并且很少,没有几根。这一段时间,感觉头发似乎长多了点儿。一一每次不喜欢扎头发,总是把头发披在后面。
不过她的头发不是很长,再加上特别的顺畅,看着很舒服。赵霁华觉得,一一什么东西都不戴着,就已经很漂亮。要是戴了那些东西,反而减少了她身上的纯粹了。
不过这是一一来这个家的第一个七夕节,她的腿脚不方便,再加上现在正在忙着盖房子,那天晚上根本就不能够来镇子上看七夕花灯。赵霁华心里面有了盘算,要给一一送个小礼物,弥补不能够来这里的遗憾。
“七夕节啊?”一一很是惊讶,她还以为这里没有七夕节这一个说法呢。没想到牛郎织女已经影响范围这么广阔了。
“对,镇子上每年都会举办活动,要是天气合适的话,晚上还会有灯火,很是热闹。等明年了,我带着你和瑄和来看,今年看不成了。”赵霁华长这么大,只有去年没有来镇子上看过。
以前每年的七夕节,爹一般都会赶回来的,然后一家三口来镇子上看灯,买东西;要是爹没有回来,娘也会带着自己来看灯。虽然年年都看,但是年年都有新的花样,所以他从来都不觉得厌烦。
“好啊,明年我们一定要来看,今年我们先住进大房子,明年就来看灯火。”一一也很期待,在现代,根本就没有看过什么灯火。除了放烟花,但是她觉得没意思。
吃了饭之后,又给刘钰带了几个大包子,赵霁华先去客栈,订好了房间,就去医馆了。
老大夫已经回家了,医馆的门也合上了一扇。赵霁华把牛车拴在门口,让一一和瑄和在里面等着自己,马上就出来。
“忍冬,来,吃一个大包子。”赵霁华给忍冬拿了两个,剩余的两个是给刘钰的,也不知道他醒来了没有。
忍冬也不客气,“霁华哥,那个人已经醒来了。他的烧退了,身体已经和正常人一样。你就不用担心了。”忍冬咬了一口大包子,一边说着。
“好,谢谢你忍冬。”赵霁华要先进去看看情况再说。
刘钰已经醒来了,他看着这个小屋子,一股子浓浓的中药味,不是中午自己在的那个地方,他都不明白自己怎么来这里了。他发现被子下面,自己的怀里还有一个小包袱,他把包袱打开,自己的破衣裳,还有银钱玉佩都放在这里,一样东西都没有少。
恩公,还真是,口是心非。看着凶巴巴的,说要把自己给赶出去,却看自己生病了,还给送到这里治病。刘钰觉得,自己还是运气好,遇到了好人家。要不然,真的有一些黑了良心的人,直接一块大石头砸下去,就会把自己弄死,然后把东西据为己有。
刘钰想想就觉得可怕,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居然就在那个家里面睡着了,一点儿警惕之心都没有。
“你醒了?”赵霁华进来,看着刘钰睁着眼睛坐在床上,“来,这里有两个大包子,你吃了。既然你醒了,那也好办,明天走的时候,自己去结账,你的诊费和药费都还在记着,不要忘记了。”赵霁华知道这个人有钱,自己又不是傻子,没必要给他出医药费。“这两个包子,就送给你吃了,不要钱。”
“……”刘钰咬了一口包子,吐出来也不是,吞下去也不是。
那一口施舍的语气,是怎么回事儿?欺负自己买不起包子吗?哼,一会儿买几百个包子,送给他!
“那个,还是谢谢你。恩公,你两次救了我的性命,从今往后,恩公你就是我的大哥了!大哥在上,请受小弟一拜!”刘钰就坐在床上,两只手握拳,要是把那一个大包子给放下去,看着还更像一回事儿。
赵霁华看着包子馅儿都掉在了上床,特别的嫌弃。他真的有点儿觉得,这个人该不会是脑子里面缺一根弦吧?跟一个大傻子一样,做出来的事情也让那个人哭笑不得。
“你被子上都是包子馅,你先别拜了,等会儿包子没有馅儿了。”赵霁华扭过头,觉得再多看看一眼刘钰的动作,就是辣眼睛。
刘钰身子一僵,他看了一眼,果然包子馅儿掉下来了。他直接把包子给塞进了嘴巴里咬着,因为但是大包子,他才没吃了几口,所以嘴巴根本就装不下,然后就鼓起来了。
他看着被子上的馅儿,想也不想,用胳膊把被子一抻,把上面的馅儿都给抖下去了。也不知道他是故意的呢,还是故意的呢,有两块包子馅,直接就飞到了赵霁华的头上和袖子上。
他自己跟一个没事儿人一样,还在抻被子呢。
“刘钰!”赵霁华要被气死了,自己真的是手贱,把这个麻烦精给救回来了,今天中午就应该把他给赶走的,就不应该一时心软让他在家里面睡一觉……
刘钰听到声音,吓得一抖一下子,“大,大,大哥,咱有话好好说啊,不要生气……”刘钰知道他生气了,生怕他过来把自己给揍一顿。他现在真的是手无缚鸡之力,他要是把自己给揍一顿,就跟踩死地上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你给我听好了,今天晚上你就在医馆里面,会有小药童来照顾你,记得给人家一两银子的照顾费。然后,明天你结了银子之后,就可以滚蛋了,以后咱们再也不要见面了。”赵霁华忍住把馅儿扔回他嘴巴里面的冲动,自己抖了抖,把都弄到了地上,转身就走。
“不要啊!大哥,大哥你不要走,你不要抛下我不管啊!”刘钰看着赵霁华要走,赶紧开始嚎了起来。忍冬真好在旁边煎药,听到了他的声音,摇了摇头。霁华大哥怎么会认识这样的有病的人呢?真是太倒霉了。
要是有人能够进去看一眼,就知道刘钰笑的嘴都要咧到耳根子那里了。他觉得口是心非的人实在是太好玩了,还给自己送了大包子来,真的是一个善良的人。
收起了那一幅玩世不恭的样子,他拿着包子吃了起来,两个包子都吃完了,心里面才舒坦了。包子的味道一般般,但是这两个包子,他会记一辈子的。
因为,他已经不记得,在自己生病的时候,把自己送医馆,还给自己送吃的,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可能是在梦里面吧,他想着。
“小药童,小药童!”刘钰把包子吃完了之后,就开始“作”了。
忍冬还在忙着熬药呢,就装作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中气十足,肯定是病好了,要不然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他现在死不了,那自己就不管了。
“小药童,给我送点水喝呗,吃包子吃的我要噎死了。别我的病治好了,结果在你家被噎死了,那你们医馆也要出名儿了。”刘钰接着在里面嚷嚷着。
忍冬都要烦死了,后院里面还住的有其他人呢,他这么大的声音,简直就是在败坏医馆的名声,还影响了其他人的休息。
忍冬都要气死了,深吸了一口气,去水缸里面舀了一瓢水就拿了进来。“来,赶紧喝吧,千万不要噎死了。”忍冬刚才也吃了包子,人家的包子皮薄馅儿多,怎么就给吃噎着了呢?
“嘿嘿,谢谢小兄弟啊!”刘钰接过了水瓢,也没有嫌弃,接过来就把一瓢水给喝完了……
喝完了
完了
了
忍冬都惊呆了,那不成是自己错怪他了?他是真的噎着了,然后又渴了?忍冬为自己的小心思感到很羞愧。
刘钰确实很渴,从前天开始,被丞相府的人开始追杀,他就没有怎么喝水。吃的东西,那也是一言难尽,今天中午吃了稀饭和鸡蛋,算是美味的东西了。再加上身体发热,总是特别想喝水,现在一瓢水下肚子了,觉得浑身都舒坦多了。
“那个你要不要再来一瓢?”忍冬弱弱地来了一句。
刘钰翻了一个白眼儿,虽然自己很渴,但是这一瓢的水已经很多了,自己又不是个水桶,怎么那么能喝呢?再一瓢水下去,自己估计都不用走了,直接就交代在这里好了。
“不用了不用了,你叫忍冬是吧?”他刚才在赵霁华进来的时候,就听到了两个人的对话。习武之人,耳力都不是一般的好。
“对,哎哎哎呀,你咋知道啊?”忍冬还是一个小孩子,非常的单纯。
“当然是我大哥说的,我大哥说让你今天晚上照顾我一下,我给你一两银子。不过一会儿我就要走了,不用你照顾,但是我还是会给你一两银子。不过你要帮我一个忙。”刘钰觉得,这个小药童傻乎乎的,真的太好玩儿了。自己最近是怎么了,遇到的都是很有意思的人。
“不用不用,照看着你们都是我应该做的事情,不用给银子的,霁华哥开玩笑的,你不用当真。”忍冬可是一个乖宝宝,可不会接受的。
“你和我大哥的关系很好啊,所以大哥说的话,我们都要听。我这里有一个包袱,明天早上大哥来了之后,你就代替我交给他。”刘钰就把已经重新包住了的包袱递给了忍冬。
“唉唉唉,不行的,你今天晚上可能还会发热,霁华哥说了,晚上你就在这里住一晚上,万一要是发热了,还要给你熬药喝呢。”忍冬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不拿这个包袱。“你刚才也说了,要听霁华哥的话,你自己都不听。我要去熬药了,我不要你的银子,也不帮你送包袱,等明天霁华哥来了之后,你自己给他。”忍冬拿着水瓢撒腿儿就跑,就跟后面有饿狼在追着一样。
刘钰就眼睁睁地看着他跑了,然后又跑回来,啪一下把门给关上了。真的是一个小傻子啊!
不过刘钰今天晚上就要走了,他站起身来,身上穿的还是赵霁华的衣裳,算是他穿过的最劣质的料子了。穿着别人的衣服,感觉怪怪的。不过想起来自己的衣裳,现在也穿不成了,还是就这么穿吧。
等到忍冬睡着了之后,刘钰去他屋子,把一些碎银子放在了桌子上,包袱也放在了旁边,他起来之后就会明白了。
刘钰看了看,趁着漆黑的夜色,从后院就走了。后院的人,都睡的很沉,都没有发现,有一个人,就这么离开了。
赵霁华出门之后,就带着一一和瑄和去客栈了,还是上次的客栈,只不过换了一间房间。躺在床上,他想着明天的事情,一大早去医馆看一下,然后就赶紧回去,房子又要开工了,这个耽误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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