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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黑色小溪逆流看去,胡晓山又将注意力落在小坟头儿上。
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土堆儿,好像又特么变大了!
而且,它“吸食”黑色雾气的速度也比之前快了许多,那根“直冲天”的青色烟柱,好像也粗了一些……
“多吃好,等你再长大些,施展蜃境就不会那么吃力了吧?”
胡晓山怜爱地说道。
刚刚看到蜃女虚脱,他既自责又心疼。
自责的是,自己竟然需要一个如此弱小的小家伙来保护。
心疼,则是因为蜃女在施展蜃境后几乎濒死的虚弱。
“蜃女……长大……厉害……”
听到主人关切的话,蜃女不由得极为开心。
虽然它直到现在还不知道“主人”究竟是什么含义,但它能感受到的是,主人是真得关心它、爱护它。
而且,它还觉得自己和主人之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亲近感,虽然之前觉得这种感觉有点危险——就好像小孩子对于那种陌生的、突如其来的关切的自我防卫,但渐渐地,它已经开始接受了主人的存在。
先前不遗余力地施展蜃境,虽然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但终究还是在没有“认可”胡晓山的情况下施展了。
这其实也可以说明,它在潜意识里是想认可这个主人的,或者说,是某种渴望。
对于之前一直都是“孤独寂寞冷”的它来说,一个关心、呵护它的主人,无疑是极值得珍惜的。
“对了蜃女,你是从这个小溪里诞生出来的吗?你还有其它的伙伴吗?”
对于这个问题,胡晓山是极为看重的。
如果像蜃女这样的神奇生物多一些,无疑可以成为他的巨大助力。
在此之前,看到小白空间里长出金色的小芽儿,胡晓山其实并不怎么惊讶。
毕竟,泥土里埋藏着植物种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比如胡晓山家后院的菜园里,从来没有人往泥土里撒杂草种子,但杂草却是年复一年,长了一茬又一茬,除都除不完。
胡晓山小时候还曾做过实验,他从菜园里挖出一锹泥土,扒拉过来、扒拉过去好几遍,却是连一
颗草籽都没发现。
他甚至用水将那些泥土洗成泥汤,也没有找到草籽的影子。
可是,就是这些泥土,被胡晓山刻意盛装在一个装鱼的泡沫盒里,没过几天,便长出了许多绿油油的小草!
这件事,让他终于感受到了种子的神奇。
所以,小白空间的白色泥土里能长出小芽儿,他倒是不觉得有多少稀奇。
泥土里,仿佛就应该有种子的……
可是,植物是植物,动物是动物。
古人云:“腐草为萤”,意思是说草叶腐烂之后,会变成萤火虫。
乍一听上去,好像感觉颇为荒诞,没有虫卵的话,别说是普通的草叶腐烂,就是人参灵芝烂掉,也变不成萤火虫啊?
可是,如果花果山的石头里真能蹦出猴子,草叶变成萤火虫还有什么稀奇的?
神话,重在“神”字,如果都那么中规中矩,还哪里有什么神话?
蜃女的出现,其实便如同烂草里的虫子、石头里的猴儿——胡晓山已经在黑色小溪里仔仔细细地搜寻了好几遍,除了蜃女之外,再没有发现“活物”。
所以,蜃女的来历,着实是个谜!
“蜃女……不知……”
“孤单……寂寞……”
“难过……冷……”
蜃女现在的精神状态不错,想了好半天,却是越来越迷茫。
它好像真得不知道自己的出身,自从它记事起,就只有它孤孤单单一个。
“呵呵,作为一只小蛤蜊,你不应该习惯关门闭户的吗?怎么还会觉得寂寞?”
“如果寂寞很难捱,那只叫‘明’的不死神兽也活不了507岁了。”
“若不是被人类的‘砖家’捉到,它现在还活得好好儿的。”
“……”
胡晓山不无玩笑地说道。
随即,他便将那只叫“明”的不死神兽的故事,讲给蜃女听。
作为一个海洋生物学系的大学生,他在很早以前就知道那只叫“明”的“神兽”——一只大蛤蜊。
这只大蛤蜊是列颠国的“砖家”发现的,它是被人们称为“地球五大不死神兽”中的一员。
地球五大不死
神兽:
“第一名,水熊虫。是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生物,哪怕是暴露在外太空照样存活,同样能够在外太空存活的地球生物只有蟑螂,但是寿命有限,而水熊虫可以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中进入假死状态,条件适宜后会再次复活。”
“第二名,轮虫。其生命力非常顽强,与水熊虫一样,在环境恶劣的情况下会进入假死状态,环境适宜了会再次复活,而且它们能够生活在200摄氏度的高温环境中好几天,还可以在极端低温中短时间内存活,适应能力超强!”
“第三名,蛤蜊。‘明’就是蛤蜊一族的代言,它活了507岁,不过这并不是它的寿命极限,要不是……”
“第四名,灯塔水母。它是不死生物的代表,其不死的奥秘在于干细胞在分化时可以再生,所以在理论上来说,分化转移并没有次数限制,这意味着它们只要不断重复这一过程,便能不断更新自己,从而获取无限的寿命。
“第五名,涡虫。这是一种雌雄同体的生物,生活在地球很多地方,海水、淡水、陆地都有它们的踪迹。涡虫的干细胞可以避免衰老的发生,因此理论上它们同样和灯塔水母一样可以永生。”
……
在这五大不死神兽中,“明”无疑是蜃女的“近亲”。
按照它贝壳上的“年轮”推算,它出生在华国明朝时期,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
这个“老家伙”,活得也是够久了。
而且,它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活得久——休眠也好、再生也罢,其实都算“作弊”的。
都说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一百年的老刺猬。
可在人们的印象中,蛤蜊也就能活个三五年吧?最多十年八年也就顶破天了!
再老了,咳咳……肉就不鲜嫩了……
但就是这样一只古董级、珍宝级的“活化石”,竟然没有死于寂寞,也没有死于病患,更没有死于寿限,而是死于……列颠国的“砖家”发现它之后,打着研究气候变化的旗号,直接把它的壳给撬开了!
特么你搞研究,就不能温柔点?不说怜香惜玉了,但也不能这么简单粗暴啊?
想吃麻辣蛤蜊、粉蒸蛤蜊、爆炒蛤蜊就直说好吧?
打着科学研究的幌子,把这只“老腊肉”弄死,四不四有点儿不厚道?
不过,507年的老蛤蜊,那肉估计老的跟车胎差不多了吧?
厨艺再好,又怎么嚼得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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