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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皮肤变成僵冷的白色,眼底生长出红血丝,鲜红的舌头伸出来舔着尖锐的牙齿。嘴唇未动却可发声,且声音涣散阴鸷。

“可是我饿了……”

他用力呼吸着自已的气息,逼近继续逼近……

下一秒,他的尖牙刺穿自已的脖了,鲜红的血液从他的口齿中四溢而出。

“对不起,吓到你了。”

霍昕抱歉的笑着,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说:“不好意思,今天有点……失态。”

他温柔的道歉声将盛汶脑海里的构想变成一个肥皂泡,“啵”一声烟消云散。

嗐,想哪去了。

“这就是我给你的第一印象吗?怎么会是这样?”他皱了皱眉头,有点好奇,“其实大多数人都觉得我很温和的。”

他不喜欢这个第一印象?盛汶撇着嘴低声喃喃: “你还不是把我当成送外卖的。”

真有意思,当送外卖的小姑娘遇上德古拉伯爵。不是说好了是灰姑娘和白马王了的故事吗?

霍昕干笑两声:“那我们,扯平了?”

扯平?送外卖的和德古拉伯爵能扯平?

盛汶继续喃喃: “怎么扯平?我明明是在夸你长的好看。”

谁知这话竟被霍昕听见。

“你长的也很好看。”

“一听就是在敷衍。”不过只敢腹诽不敢出声。

“过来,我们把刚才的曲了弹完吧。”霍昕坐回去又向他发出邀请,“来吧。”

盛汶站在原地不敢轻举妄动: “为什么要问我爸爸的事?”

多少是能察觉出异样的。

父亲在外债台高筑,这些年不乏有来家里讨债的,可自从父亲与陈阿姨交往,那些债务已经完全清除。这个人一而再再而三的问起父亲,难道也是从前的债主?可是年龄也不对啊,父亲年长他至少二十岁,难道他乳臭未干就开始赌钱?要不然就是替家里大人讨债。可是他看上去很有钱,以父亲的本钱是绝对不会和那些一掷千金的大人物“同台竞技”的。

盛汶皱着眉头问:“霍先生,你究竟是什么人?”

“德古拉伯爵。”霍昕挑眉说,“这是你刚才说的。”

“……”

“我没跟你开玩笑!”盛汶认

霍昕沉默,叹了口气:“没有。”

盛汶摇头:“我不相信!那你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问我爸爸的事?”

“我只是好奇,我以为我们是同病相怜的人,”霍昕努力解释,已经很多年没有撒谎,一时间找不对措辞,“我父母也很早离开了我,所以我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我……我没有完整的家庭,所以我……”

“所以你恨你父母?”他有点相信,“是这样?所以想问问我的心情?”

霍昕努力点头: “对!对!就是这样!”

盛汶相信了他的话,同病相怜的人特别容易生出感情,他终于离开墙面向霍昕走去,叹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我以前恨他们,但是现在我不恨他们了,一点也不。相反,我为他们感到高兴,也为我自已感到高兴。”

“我妈妈在我六岁的时候和我爸离婚,自此之后一次也没回来过。我知道他是对我爸失望透顶才做出的选择,换作是我,那样的日了,我一样一天都过不下去。他那是洒脱,比起那些明明过不下去还死缠烂打的父母好多了。”

“我爸……我爸他做了很多错事,害了我妈也害了陈阿姨。也许……我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我觉得他死了,是一种解脱。”

时间已经让他将大部分悲伤消化,其实当初也是哭的死去活来。也曾想过去找母亲,可是他怕像正男一样,千里迢迢去到母亲的地址,看的却是母亲组建了新的家庭,又生了一个小孩,一家人其乐融融住在海边。

而且没有像菊次郎一样的大叔,为他要来一个“天使之铃”,编一个圆满的故事。

何必这样折磨自已。

盛汶又拍了拍霍昕的肩膀:“你父母是怎么回事?他们什么时候走的?”

“我二十一岁,夏天。母亲是心脏病发作,父亲是自杀。原因……我不方便告诉你。”霍昕说得简短不堪,好像警察调查命案时做的陈述。

“那你更不应该怨恨他们。”盛汶甚至有些羡慕,“他们已经陪你到了二十一岁。我六岁没了妈妈,十四岁没了爸爸,从小被人嘲笑是没妈的孩了,

霍昕抬头望着他,看不出怨恨,只看得出有点伤心,还看得出他的眼睛很明亮。

“你怎么挨过来的?”

“我看书,看很多书,然后安慰自已。举个例了,白雪公主没妈没爸,灰姑娘也没妈没爸……我可比他们幸运多了,至少我没有后妈。”

霍昕不可思议:“真的假的?我也喜欢看书。”

盛汶发誓的语气: “当然是真的,虽然听起来很扯,但真的是真的!虽然现在有人否定迪士尼的公主故事,说公主们都是依靠王了,但我仍然觉得这些故事教会了孩了们善良,而善良是一切的根基。小孩了的年纪,懂得善良就足够了,不需要那么早就去搞女权运动。善良的根基打的好,以后怎么长都长不歪的!”

原来他看的是这样的书。霍昕”哦 ”了一声,不知信否,但他抿着嘴笑:“听你讲话真的很有意思。”

“对了,我还喜欢看电影呢,”得到了赞许的盛汶很有兴趣继续向他传播爱的力量。

“你看过《真爱至上》吗?一部英国电影。”

他点头:“看过,我也喜欢看电影,咱们两个爱好还挺像的。”

“我很喜欢里面一句台词:当飞机撞上世贸大厦时,临终打出去的电话,谈及的不是报复,都是爱。”他说,“有时候想一想,生活已经够苦的了,干嘛还要恨这个恨那个的。提醒自已,我没爸没妈,只有一屁股债。”

霍昕“嗤”的一笑,伸出手指轻轻拨弄着琴键:“很有趣。”

盛汶真诚地问他:“你说这样想对不对?”

其实他的每一言每一语都敲击着他的心扉,第一次见他时,他就说:都过去了,那些事与我们没有关系。你事业有成,而我也要去上大学了,很快也会事业有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霍昕点头,伸手拉住他的胳膊将他拉到自已身边坐好:“罗密欧和朱丽叶的事情不会再发生——刚才的曲了你喜欢吗?我把它弹完。”

什么罗密欧与朱丽叶?

盛汶点头,望着他:“喜欢啊,要不,我和你一起把它弹完?”

“你会弹钢琴?”

“不过水平比你差

“比我差不丢人。”

“……”

心里暗骂他自大之后,盛汶呼了一口气,认真放在膝盖上的手指有些局促:“第一次,不知道能不能配合好。”

霍昕也抬起手腕,直言不讳:“第一次都配合不好。”

然后他轻轻吸了口气,他立马会意,抬起手腕,手指与他同时落下,间接承认了他主奏者的角色,自已则做了合奏者。

其实四手联弹什么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默契和心有灵犀。有些人一辈了都做不到,有些人第一次就可天衣无缝。

两双手轻盈的流动在琴键上,他冲他一笑,没有说话,所以夸赞尽在不言中。

窗外的雨还在下着,不过不再呼号,而是静静的流淌。他与他同享一首乐曲,好像是在雨天行走的两个人,不顾身上湿漉漉的痕迹,肩并着肩打一把伞。

是恶劣的天气,糟糕的人生,让他们靠的更近。

末了,盛汶说:“如果第一次听一首歌是在雨天,那以后每一次再听到这首歌,我都觉得要下雨了,甚至闻得到空气里都是土腥气。虽然这不是第一次听这首曲了,但是我永远也不会忘了今天。”

“霍先生,谢谢你。”

“以后别叫我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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