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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也不能怪你……”

安慰人实在不是花仔的强项, 更重要的是她觉得人死灯灭,死都死了,还有什么看不开放不下的?烧堆纸钱,日子照样过呗。

可平常的姜安城沉稳到永远都坚不可摧, 强大到天塌下来也能由他一人扛起, 她从来没见过他现在的模样。

现在的他,脆弱得仿佛一触之下便会像轻烟般四散。

“要不是他折腾出这么动静, 官府也不可能来剿他, 再说你之前也不知道是他……而且他明明已经打算把我们困死在阵法里啊你忘了吗?”

花仔的语速飞快,顾不得右肩的疼,双手抓住姜安城的肩, 仿佛这样就能抓牢他, 好使他不至于化为齑粉似的, “你要是不破阵,死的可就是我们啊!他当你是朋友 ,你自然是要跟他讲义气,可他拿你当仇人, 你还念什么旧情啊!”

姜安城低着头,忽然低低地笑了:“呵呵呵呵……我可不就是他的仇人?”

花仔一愣:“你对他做什么了?”

“我什么也没做……”姜安城抬起眼, “可我生在姜家,便是他的仇人。”

花仔从来没有见过姜安城这样的眼神。

确切地说, 她从来没见过任何人有这种眼神。

这眼神幽深绝望, 看不见一点光。

“夫子……”花仔的声音不自觉微微发抖, “你别吓我……”

“花仔, 我跟你讲个故事好不好?”姜安城忽然道。

花仔巴不得赶快换个话题,连忙点头:“好好好,我最喜欢听故事了。”

“很久很久以前, 有一户人家为了生计,便养了一只小兽。小兽帮他们打猎,为他们赚取衣食,他们活得越来越好,人口越来越多,而这小兽也越来越大,可以去猎食更多的东西,给这家人带来更多的财富和权势。”

花仔好奇:“这是什么神兽?这么厉害!”

姜安城像是没听见,他的视线落在虚空中,继续讲下去。

“这只兽越大,需要的供养也越来越多。他们最初只是为了生存而养出了这只兽,可是后来为了喂养这只兽,他们渐渐开始做许多不该做的事情,他们不在乎旁人的性命,不在乎礼法仁义,他们只想要这只兽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最好大到将整个天下据为己有。花仔,你说,如果你是这户人家,你会怎么办?”

“这不是成怪兽了么?”花仔道,“那就杀了它啊!”

“……杀了它?”姜安城的睫毛颤动一下,整个人仿佛被什么触动,缓缓抬起脸,目光落在花仔脸上。

花仔有一种感觉——从他喝完那坛酒,这一眼他才算是真正看到她,之前他仿佛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和空气对话。

“对啊,好比你养了一只狗,小时候很好玩很能干,可长大就成了恶犬还咬死了人,你杀不杀?”

姜安城喃喃:“杀了它……”

“不然呢?留着它让它咬死更多的人?”花仔说着,打了个哈欠,“这故事不好听,夫子你再讲个别的?”

姜安城回过神来,“你累了,去睡吧。”

“不累,你讲吧。”花仔道,“昨天你讲魏文侯派吴起去攻打秦国,还没讲完呢。”

姜安城教花仔兵法之时不单只是教行军布阵,还投其所好,把名将的生平编成故事讲给花仔听。

这一招十分凑效,花仔听完之后,远比在课堂听别的夫子照本宣科要记得更多。

这时姜安城便接着昨天的往下讲,讲到吴起与士卒同甘共苦,夜里就睡在田埂上,拿树叶当被子,如此这般助魏文侯夺下了原本属于秦国大量土地,并设立西河郡,吴起成为郡守。

一面讲,一面就见花仔眼睛都要睁不开,脑袋乱晃,摇摇欲坠。

姜安城没有停下讲述,只是将语气放得更加平稳舒缓一些,身体无声地往花仔身前挪了挪。

花仔渐渐抵挡不住,脑袋一晃,刚刚好,一头栽进姜安城的怀里。

姜安城的心剧烈地一跳。

胸前的骨骼血肉如同虚设,她这一栽仿佛是直接栽在了他的心上。

“花仔,去睡了。”他低声道。

“我不睡……我不困……”花仔闭着眼睛咕哝,“你接着讲……”

姜安城没有再开口。

帐篷里再度陷入安静中。

但这安静就像烛火一样自带一种静谧的暖意,轻轻包围着他们。

胸前的脑袋一动不动,发出了匀而长的呼吸声。

姜安城低头只见她的眼睫长长,鼻梁翘挺,嘴角还不安份地抿动两下,不知是梦到了什么好吃的。

天寒地冻,她伤势未愈,还长途奔波,着实是辛苦了。

他慢慢地抱起她,动作尽量轻柔,缓缓将她放在床上。

烛火轻晃,光影照在姜安城的眼中明明灭灭,他的眼神温柔至极。

——谢谢你,今晚来陪我。

*

再过了半个月,苦牢山上基本清理干净,姜安城也画好了全部的阵图,麟堂生徒的操练也圆满结束,徐文正准备班师。

回京的前一天清晨,曹嫂在梳头的时候问花仔要不要采买些礼物带回去馈赠亲友,“……这通州的店我都熟,我陪着你去逛,绝不会让你买贵了。”

“逛街?”花仔想也不想便嗤之以鼻,“那都是小姑娘干的事情,我才没那闲功夫。”

曹嫂心说你可不是个小姑娘么,“花公子你好歹是来通州一趟,都没好好逛过呢。你那么喜欢芙蓉酿,不想多带几坛回去?再说了,逛街这种事情有益身心,多看看,多走走,总会发现喜欢的东西,便是心情不好,多花点钱心情也能好起来……”

“……”花仔听住了,“逛街还能让心情好?”

“那是自然啦!”

花仔若有所思,抬头望向窗外。

姜安城照例在清晨送药来,花仔看着他穿过庭院,从梅树下走动,一朵花瓣打着旋儿落在他的头上,然后被风卷着,依次落在他的肩头、衣袖,一直滑过袍角,落在地上。

“夫子!”她起身迎向他。

姜安城略略颔首,端起药碗:“先把药喝了。”

他的神情沉静,瞧不出喜怒,但自谢明觉入葬之后,花仔便觉得他本就难得的笑容好像越发稀少了。

她乖乖接过药喝了,下一瞬冰糖葫芦已经送到嘴边,花仔一口含住,然后道:“夫子,今天咱不做烤全羊了吧!”

姜安城微微一顿:“为什么?”

“嗐,再好吃的东西也架不住天天吃嘛,反正你的手艺已经很厉害了,将来的师娘一定满意,你也不用练了。”花仔道,“我们去逛街吧!”

这个邀约显然出乎姜安城的意料之外:“逛街?你要买什么?”

“就……买这个糖葫芦。”花仔道,“回京就吃不到了,多买点回去囤着。”

姜安城道:“区区小物,何必专程跑一趟,你还是静心养伤吧。”

花仔拉着姜安城的手臂晃了晃:“别,咱们还是去逛逛吧。”

姜安城垂下眼睛看着自己臂上的手,视线停顿了几息,声音柔和了一点:“你到底想要什么?告诉我,我让季齐帮你去买。”

“那不行,让季齐去买,你能高兴么?”

“什么?”

“曹嫂说逛街能让人高兴,我就想让你高兴一点儿。”

花仔仰头看着他的脸,眸子漆黑光亮,微微发光。

姜安城只觉得自己的心悠悠地荡了一下,像是一下子要荡出胸膛,直飞出来。

“不用逛街……”他看着她,柔声道,“我其实……已经很高兴了。”

“真的?”

“嗯,真的。”

花仔仔细打量他,想从他的眼角眉梢找出一点高兴的端倪。唔,眉眼都挺柔和,眼神……眼神非常非常温和,像是要化成水似的,于是花仔的心也变得非常非常温柔了——不需要再求证了,她已经感觉得到,这一刻的他确实是高兴的。

姜安城解下腰间的荷包,放到她的手里:“我今日还要再去军中一趟,你若是还有什么想要的,直管去买。”

荷包沉甸甸的,花仔打开了一看,全是金珠。

“啊啊啊啊发财了!!”

花仔欢呼。

姜安城看着她的眸子彻底染上金色,一丝笑意微微浮上嘴角。

是的,我真的很高兴。

因为高不高兴,你如此在乎。

*

姜安城今日不做烤全羊,离开得甚早。

花仔便带着一袋子金珠,再拉上韩松等三人,跟着曹嫂直奔大街。

首先便是直奔那家卖冰糖葫芦的店。

曹嫂说那家店做冰糖葫芦有十几年了,老板即大厨,名叫张全,在通州名气大得很,人称“葫芦张”。

“当时夫子问通州可有什么甜食好吃,我便告诉他这家店,没想到他是给你准备的。嗐,你说说,在你身上花这么多心思,还说不喜欢你,谁信呢?!”

曹嫂一直为输了十两银子耿耿于怀,可能怎么样呢?姜安城的话她可是耳朵贴在门板上,听得清清楚楚。

韩松道:“曹嫂这就是你不懂了,夫子对弟子的喜欢也是喜欢嘛。”

花仔十分赞成:“就是!”

她拎着金珠,心情十分之好。

只是到了那家店,她就笑不出来了。

大白天的店铺大门紧闭,上面还贴着一张字条,言明东主关张,再不营业,请客人们另觅佳处云云。

“他不做了?!”花仔难以置信,备受打击,“做这么好吃的人居然说不做就不做了,还有没有天理了!”

不管有没有天理,人家不做就是不做,买不到就是买不到,花仔恨也无用。

好在韩松三人都跟在身边,立马表示通州好吃的东西多着呢,点心什么的可以买上一整车。

怎奈花仔受此当头一棒,顿时神情萎靡,再没有逛街的兴致,顺便抛了几只金珠给韩松等人,让他们跟着曹嫂买些东西,将来好送给天虎山的兄弟们,然后便怏怏地打道回府。

这是班师前的最后一天,军中事务烦多,姜安城离开前已经说好晚上不回来,第天一早,花仔和韩松等人从郑府出发,在通州三十里外与大军及麟堂众生徒汇合。

郑家给花仔准备了两辆马车,一辆满载各种通州特产,一辆供花仔坐卧。

花仔自我感觉伤口已经没有大碍,除了不能舞大刀,已经和常人没什么差别。但郑家仿佛当她是件易碎的瓷器,底下和四壁皆铺着厚厚的软垫,以免震动花仔的伤口。

两边汇合之后,花仔从软绵绵的马车上爬起来,正要下车去见姜安城,车帘子便在此时被掀起,姜安城已经跨上了车辕,一手朝外一伸,再收回来时,手上多了一碗药。

“……”花仔,“夫子,你随身带着药么?”

“今日我不在郑府,早上那碗药必定没有人约束得了你,所以我带了药材过来,让军医一早熬好了,一直用炭火温着。”姜安城声音平静,“喝吧。”

花仔:“……”

除了说一声“夫子您真是料事如神”,花仔还能说什么呢?

“我也不是故意不喝,就……就没有糖葫芦了嘛,这药又苦死个人……”花仔接过药碗,皱着脸试图狡辩,啊不,是解释。

她话还没说完,只见姜安城再一次向马车外伸出手,这一次再收回时,手上多了一只纸盒。

眼熟的纸盒,纸盒打开,里头是眼熟的冰糖葫芦。

花仔:“!!!!”

花仔:“夫子你哪儿买的?!还是说你昨天囤的?!囤了多少?还有吗?!”

一面说,一面顾不得手上端着药,猛地探身出去,要看看马车外头是不是有个百宝箱,让姜安城一伸手,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姜安城急忙托住她端药的手,花仔的身形随之一顿,扑到了姜安城肩头,看起来很像是投怀送抱。

马车外冰天雪地,益发显得马车内温暖如春,花仔便在这马车里浸得温软香融,姜安城伸手抱了个满怀,恍惚间像是抱住了一个迎面扑来的春日。

人顿住,手顿住,时空好像也随之顿住。

花仔全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从他肩上望出去,只见一个相貌敦厚的中年男子,手里捧着托盘,老实巴交地等在一旁。

“你谁?”花仔问。

“小人张全,见过小公子。”男子露出一个朴实欢喜的笑容,“小公子喜欢小人的糖葫芦,小人以后专门做给小公子吃。”

“你就是葫芦张!”花仔惊讶,回头望向姜安城,“你要把他带到京城去?”

“不、不止是带小人去京城,还、还要带小人去姜家。”说起这个,张全激动得声音都打颤了,“小的要去姜家做糖葫芦了!”

姜安城保持着姿势,一动不动:“你既喜欢,那便买了。”

花仔:“…………”

所以,夫子不买糖葫芦,要买就买做糖葫芦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花仔: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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