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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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新棉一开始没有认为林女士会对她的突然出现有什么反应,毕竟,从小到大,就没有一个人说过她长得像妈。
可是,当林女士一看见她,差点被一口水呛死时,她才明白,血浓于水这句话真的不是白说的。
在这个世界里,虽然林女士根本连老姜同志的面还都没见过,更不可能跟老姜合伙造出什么小东西来,可是,毕竟她身上流着林女士的血,那种冥冥之中的牵连,神奇到可怕。
幸好林女士很快就调整过来了。
毕竟,对于她来说,跟她柜台前来的第一位敢吃螃蟹的顾客比起来,心里那种莫名其妙奇奇怪怪的感觉,简直微不足道。
小林同志连忙放下水瓶,堆起一脸的笑,说:“好的好的,同志您稍等,我这就帮您拿。”
她手脚麻利地剥下了假人模特身上的衣服,带着姜新棉就往柜台后面的试衣间走。
当假人模特身上的衣服被拿走,露出那前凸后翘的曲线时,姜新棉听见人群里响起几声不怀好意的口哨,同时,那些围着看热闹的女孩子也不由红着脸往后退。
姜新棉感慨,这可真是一个“淳朴”的年代啊!
试衣间里,姜新棉脱下身上的衣服,换上新买的内衣,把这条翻领束腰,脖领前还系着一条蝴蝶结的轻薄印花抹茶绿色连衣裙套在身上,系上白色小腰带,再换上自己新买的那双白色塑料凉鞋。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就想起了她家老影集里,林女士跟老姜同志拍的第一张合影。
照片上的两个人,拘谨地站在公园假山石前,老姜同志衬衫长裤,鼻子上架一副细边眼镜,斯文帅气,林女士美丽大方,笑容灿烂,当时她身上穿的就是这条裙子。
据林女士后来回忆,这条裙子最终没有卖出去,她只好自己消化了。
没想到时空轮回,现在,这条裙子竟然穿在了她穿越而来的女儿的身上。
姜新棉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睛一湿,眼泪不由自主地就流了下来。
那时候的林女士,出身好,家境好,父母的工作也好。
她是省城林家的娇娇女,漂亮,自信,大方,像是一朵娇艳的玫瑰花,怒放在五月的骄阳里。
直到后来,在那次劳模颁奖大会上,她遇见了姜世恒。
男人白皙清隽,玉树临风,偏还才气逼人,她少女的心瞬间就沦陷了。
后来,她不顾父母兄长的反对,毅然决然地抛弃了省城的优渥生活和工作,去到那个偏僻落后的姜家铺,嫁给了家徒四壁的姜世恒。
婚后她确实也经历了一段甜蜜时光,让她一度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平生做过的最正确的抉择。
后来,阳林县裘皮厂改制,老姜同志下岗开始自己创业,她卖掉了娘家奶奶给她的祖传首饰助她创业。
老姜同志也没有辜负她为他做出的牺牲,不久之后,他承包了裘皮厂,又不久之后,他成了东省乃至全国甚至世界都出名的裘皮大王,他设计的裘皮服装,远销世界。
那时候的姜世恒同志,无论是荣誉还是财富都呈几何倍数往上增长。
那时候的林女士,也更加肯定自己的慧眼识珠。
直到后来,老姜同志本来顺风顺水的生意莫名其妙地就遭遇了瓶颈,在一项关系公司生死存亡的投资上,合作了十几年的老伙伴突然撤股,公司资金链一度濒临断裂。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那个梁秋云很及时雨地出现了。
她用从第三任老公那里继承的遗产给姜世恒注了资。
老姜的公司活了,他的婚姻却死了。
骄傲的林女士受不了她的丈夫提起另一个女人时那中崇拜尊敬赞美仰慕的神情。
那段时间,他们两个天天吵架。
林女士甚至会为了姜世恒身上莫名其妙出现而他又解释不清的口红印、香水味找到梁秋云家里去。
她闹得越厉害,那位梁阿姨表现得就越温柔越大度,甚至有一次竟然还想以死证明跟姜世恒的清白。
越是这样,林女士就越怀疑,也越讨厌那个梁秋云,姜世恒也就愈发地感觉自己妻子的不可理喻。
终于,林女士累了,绝望了,她主动选择结束自己的婚姻,独自出国疗伤,再也没有见过姜世恒。
这一次,姜新棉不打算干涉林心月女士和姜世恒先生。
如果他们还有缘,也许会在某个街角碰见。
如果缘分已经尽了,那就最好不遇不见。
以林女士现在的条件,留在省城远比去到乡下更好。
父母捧在手心的娇娇女,为什么非要做了穷小子的糟糠妻才能彰显伟大和高尚呢?
如果可以再选择一次,姜新棉想,林女士一定会选择留在父母的身边。
姜新棉换好衣服出来时,等在试衣间门外的小林同志眼前一亮,满眼的惊喜和感激几乎要溢出。
“我刚才一看就知道,也就只有你才能穿出这件衣服的效果。真的,实在是太漂亮了!走,咱们快到那边的落地镜前照照去!”
当林心月拉着姜新棉重新回到时装柜台前时,人群先是有几秒钟的安静,紧接着又响起了那几声不怀好意的口哨。
姜新棉不做理会,大大方方往人群前一站,转了个圈。
有几位本来就跃跃欲试的年轻女孩子一下子就激动起来,“真好看!”
“是啊,像画报上的女明星!”
“比女明星还好看呢!”
几个女孩子笑闹着,互相推挤着,一起走到了柜台前,纷纷指着货架上的衣服,“我也想试试。”
“我想试试那件蝙蝠衫。”
“牛仔裤可以吗?呀,我妈不会打我吧?”
柜台前一下子热闹起来,到处都是年轻女孩那种清脆悦耳的笑闹声,大家都争先恐后地想要试穿衣服。
小林同志高兴得不行,一边忙着招呼顾客,一边向姜新棉竖个大拇指表示感谢。
这条裙子确实挺漂亮,姜新棉觉的即使穿在几十年以后的街头也不过时,她决定买下来。
她刚打算让小林同志去给她开票,就听见人群后面传来一句,“看呢,这妞儿比光着还带劲呢!”
这一句恶意很重,那几个想要试衣服的女孩一下子又退缩了。
姜新棉向人群后面望过去,就看见楼梯的栏杆上坐着三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他们每人手里拎着一瓶汽水,吊儿郎当地坐在那里,一边喝汽水一边把猥琐的目光往她身上扫。
姜新棉不想搭理,刚想继续让小林同志给她开票,就看见于明军向她走了过来。
姜新棉一瞬惊喜,连忙跑过去,“于明军,你怎么来了?你快看看,我这条裙子好看吗?”
她兴奋地伸开胳膊,让于明军帮她参考。
于明军看她一眼,脸色就沉了。
还好看?
裙子是小圆领设计,裸着女孩子白皙圆润的锁骨。
面料轻薄,紧贴曲线,腰带束出她细的不够他一手握的腰,腰线往下,是她……
于明军没再往下看,可旁边那几个小混混的目光可是大方得很,他们嘴里吐出来的那些脏话也难听得很。
于明军把衬衫脱下往她肩膀上一裹,低声说:“换了去!”
“干嘛?”姜新棉不能理解,“我觉着挺好看的呀。”
“让你换了去!”
于明军把她的肩膀一揽,推着她就往试衣间走。
这边一闹,那几个被小林同志鼓舞着拿了衣服想去试穿的女孩子立刻就偃旗息鼓了。
姜新棉很为小林同志着急,也觉得于明军简直莫名其妙。
不过是穿件新兴样的衣服,再说,不紧不露,已经是很保守的设计了。
用不了两年,满大街都是这样的装束。
现在的南方城市,年轻姑娘们已经开始走在时尚的前头了。
她不过是领先一下潮流,是那些小混混不要脸,拿着龌龊的眼神去看人。
想到这里,她把于明军一挣,衬衫也脱了还给他,“我就不!我又没犯法,不要脸的是他们!”
说着,姜新棉狠狠白了那几个小混混一眼。
那几个混混立刻起哄,“人家姑娘自己愿意穿你操的哪门子心呀?”
“就是!人家姑娘愿意让咱们哥们不花钱就过瘾,你管……”
男人话音没落,于明军一步冲过去,伸手就把人给提了起来。
一看这阵势,其他两个混混立刻就扑了上去。
姜新棉一看要打架,连忙过去拉住了于明军,“你别打架,我现在就去换了。”
“躲一边去!”于明军吼着,把她往身后一护。
姜新棉一趔趄,幸亏被身后的林心月给扶住了。
场面乱成一片,立刻就有售货员去通知保卫处。
小林同志拉着姜新棉躲在柜台后面,气得直骂:“这几个小混混特别不是个东西,每天一开门他们就来,一有女孩试衣服他们就冲人吹口哨,说脏话,还总调戏我们售货员。”
小林同志说的生气,眼睛都气红了。
姜新棉看着于明军以一抵三,虽然没吃亏,却也没占便宜。
眼看着那个混混拿起旁边布料柜台上的不锈钢大尺子就冲着于明军扑过去,姜新棉抓起林心月的玻璃水瓶子就砸了过去。
瓶子砸在混混的头上又掉在地上,一下摔个粉碎。
另一个混混没注意,一脚踩上去,嗷的一声叫。
于明军趁机就制服了剩下的一个。
谁知道那个被姜新棉砸的迷怔了一下,随即又抓起尺子扑了过去。
眼看着那把大钢尺就要劈到于明军的头上,“于明军,小心!”
姜新棉往前一扑,直接就趴在了于明军的背上,然后就是后背一阵剧痛,她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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