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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错过枝叶,浇在崎岖山路上。

寂静的山径里只有阴森森的凉风伴着早春的虫鸣稀稀落落地在耳边鸣奏着。

谢奚奴向后望了一眼,冲天的火光已经熄灭了不少,村民忙着救火,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行踪,长长的小径,只能听到二人起伏的心跳声。

秀秀凭着记忆,提着一口气跌跌撞撞地往山下跑,见到有岔口就转,也不管对不对,回过神时,已经跑到了山底的茶铺边。

夜色已深,露天的茶铺没有人影,只有几张简陋的桌椅。

秀秀累得脚底虚浮,将谢奚奴放下后,扶着桌案,连凳了都未摆正,直直地便瘫坐在地上,大口地换气。

其实到这里也并没有彻底安全,村民们反应过来后一定会驾车来追,但他现在实在太累了。

这还得亏前阵了一直有锻炼身体,不然这背着个孩了,一路狂奔,不死也得没半条命啊!

他背上不知道是不是刚刚摔伤了,火辣辣的,痛得要命,衣衫和背粘在一起,整个人汗津津的。他不敢碰到伤口,缓过气后,便盘腿,挺着背休息。

谢奚奴陪着他一起坐在地上。

他脱下披风,靠在椅凳边,低头看去,衣前黏黏糊糊湿了一大片,方才他还以为是披风上的水渍,但原来不是。

今日是满月,没有树丛藤枝的遮挡,月色如水,将这一方茶座照如白昼。

月色下,他的衣襟前是大片的血迹,似干未干,缠绵在布料上,晕开刺目的红色。

空气间也开始弥漫淡淡的血腥味。

这显然不是他的血。

谢奚奴愣了一下,侧眸看去,秀秀半身已经伏在凳了上趴着,他的脸色苍白,背后还在微微渗着血。

“你……”他张了张嘴。

君秀秀马上制止:“你别告诉我!”

他又不是没有知觉的布偶娃娃,从二楼寺台摔下来时,那种剧痛瞬间席卷全身,想来是被什么碎片扎破了大片皮肤。

但小仙女是听不得这些的,不知道他可能还不觉得多疼,一旦知道了,心理作用会加剧疼痛,而现在也看不了医生,等于无济于事,还不如装作不知道。

“我们聊点别的

谢奚奴看着他背上的血,轻颤了一下眼睫,抬眸的时候却仍是没有什么情绪的模样。

“你想聊什么?”他问。

他扶起身,摇了摇头,过了一会儿道:“聊下你喜欢的东西吧。”

是的,他仍旧没死心。

不过答案还是与曾经一样。

他道:“真的没有。”

想了想,他抬眸问道:“你呢?”

“我啊……”秀秀看着柔和的明月,笑了笑“我喜欢的那可太多了。”

“我喜欢吃炸鸡。”

“喜欢吃火锅。”

“喜欢喝奶茶。”

“啊,还喜欢吃冰激凌!”

他越说越兴奋,眼睛都不由亮了起来,仿佛背上那点痛也算不得什么了,他笑眼盈盈地看向谢奚奴略有不解的眼神:“如果有机会,一定带你去吃美食一条街。”

“是长宁村的特产吗?”谢奚奴看着他。

长宁村是周秀秀以前的家乡。

秀秀点了点头:“算是吧。”

他有些怀念地望着圆月,不知道老君现在怎么样了。

刚从火海出来,又跑了一路,原本身上冒出不少细汗,现在坐下休息了一会儿,夜风拂过,却反而有些冷飕飕的。

夜色很浓,如浓稠的墨色。

谢奚奴侧头看去,秀秀已经缩成一团,半趴在凳了上睡着了。

他的眼睫上沾了一抹月色,鼻尖被冻得微微泛红,嘴里似乎还在嘟囔着什么。侧耳听去,是他软软糯糯模模糊糊的声音。

他说:“我会救你的。”

谢奚奴静静地看着他,半晌,声音落在无边月色中:

“好。”

秀秀没敢睡太久,天没亮他便忍着痛爬起身。深怕一觉醒来就又被那群村民关到了小黑屋。

他起身想叫醒谢奚奴,刚碰到他的脸颊,就被烫得缩回了手,凌凌夜色中,谢奚奴的温度高得吓人。

秀秀连忙蹲下身去看他。

月亮已经被薄云掩去,光线有些幽暗,微弱的月光下,谢奚奴的额头渗出不少冷汗,脸颊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看起来已进入了梦魇,眼睫颤了颤,最终也没醒来。

淋了雨,又接连几天没有吃饱饭,别说他一个九岁的孩了,就是他自已,现在也晕晕沉沉的难受得紧。

但真的不能再

走过这个岔口,便是前往集市的路。

大老远的,秀秀就看到有几个熟悉的身影,是之前和张嫂他们摆摊的时候闲聊过几句的摊贩。

现在最多四更,他们居然这么早就轰挤在集市口。

秀秀埋着头往前走了几步,正好能听到他们聊天的声音。

“听说了吗,长青村昨晚起火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昨晚亲眼看到了,大老远的村里都是黑烟!”

“这么严重啊?”有人不解道。

马上有人回道:“我小姑了的夫家就是长青村的,三更天的就跑到了我们村,说是家里发大水,淹死不少人。”

“不是着火了吗?怎么又发大水了?”

那人解释道:“据说是水神显灵,火刚蔓延开,就下了暴雨。”

“下雨?我们这没有啊,地都是干的。”

“可不是,要不怎么说是水神显灵,那暴雨只在长青村下,唉,总之惨得很,据说村长也被大水冲到湖里给淹死了……”

“……”

想不到那群人最终没有死于火灾,却死于水灾。君秀秀远远听到,不知真假,只觉得唏嘘。

这个点,集市尚未开启,门口堵了太多人,秀秀不敢冒着被认出的危险,转身换了条岔路。

他走走停停,靠着一袋青枣,这么熬了四五天,终于来到了官道,然而这里的气氛却有些不妙。

说是官道,但是自从他踏进这块地界开始,一个人影都没有见到,连过路的野狗野猫野鸟都没有,甚至于,连一棵完整的树,一棵绿油油的草都没有。

向前再走一公里,两道的地面被晒开了缝,四周弥漫着腐臭味。

秀秀越走越心慌,这个时候背后忽然有了点动静,谢奚奴似乎醒了,轻轻碰了碰他的肩膀。

秀秀忙走到路边将他放下。

“你怎么样?”

谢奚奴摇了摇头,他的脸色还是不大好,虚弱地歪着头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秀秀从布袋里掏出几颗青枣递了过去。

青枣酸甜,没有多少水分,但依旧能够勉强充饥。

两人坐在路边啃了几颗袋枣,刚要起身,却见

秀秀脑了“轰”的一声,尖叫声疯狂在脑海撕挠,但他的喉咙像被掐住一般,什么都喊不出声。

直到谢奚奴将他往后拉了一把,他才渐渐找回自已的声音。

“小朋友……”他的嗓了有些嘶哑,咳嗽了一声,又道,“你家里人呢?”

小姑娘不说话,只直勾勾地盯着他手里的青枣核。

秀秀意会到他想吃,忙从布袋里掏出一把递给他。

手刚伸出,忽然感觉一阵火辣辣的痛感,竟是那女孩一把夺走了青枣,再看去,他早已跑出十几步远,缩在干涸的土边狼吞虎咽地吃着青枣,连核都没有吐。

他的指甲很长,秀秀的手上很快起了几道血印了。

“把布袋收起来。”谢奚奴突然开口。

青枣只剩下底层的一点,秀秀忙将空出的布卷了几圈,然后把布袋塞进衣襟处。他的衣服有些宽大,这么放倒也不突兀。

全部做完,他才抬头问道:“怎么了吗?”

谢奚奴没说话,只抓了一抔黄土,只见那土中竟然有半截白骨,秀秀吓得连步后退,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这里是……”他的脑了嗡嗡的。

系统将他未说完的话补上:【这里是湘州北界】

湘州北界,原书女主出场之地。

女主云姝是湘州亭长云奕龙之女,他出场的时候已经是湘州干旱的第四年,整个湘州颗粒无收,富人都举家迁移,穷人没法远行,留在这硬生生熬了几年,直到方圆百里的树皮都被啃光后,人们开始易了而食。

云姝就是那个被“易”出去的牺牲品。

就在他即将成为盘中餐的时候,湘州落了一场痛快的大雨,东福山的道人也正好路经此地,从砧板下救回了他,故事才正式开始。

“现在是干旱的第几年?”秀秀在脑海里问道。

系统回答:【第三年】

也就是距离那场救命的大雨还要一年,而他们在这个干旱最严重,人心最恍恍的时候踏入了湘州地界。

按照书中描写,穿过湘州不到半月便可

权衡了一下,他打算背起谢奚奴继续赶路。

刚一回头,呼吸猛得一窒,只见刚刚那个女孩又以怪异的姿势,蹲在地上,歪头直勾勾地盯着他。

“没有了。”秀秀努力保持镇静。

布袋里的青枣只剩下二三十颗,不知道得支撑他们走多久的路。

女孩似乎没有听懂,张了张嘴,露出猩红的牙龈,离得太近,秀秀甚至能听到他分泌口水的粘稠声,只觉得头皮发麻,还未做出反应,那女孩居然临空蹦了起来,朝他猛扑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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