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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是黑色的,只有风声,没有一丝光亮。

慢慢随着那风声,似乎有了一些独特的韵律,凄凉婉转。我细细地听着,闭着眼睛,不愿醒来。

我本希望自己和张丹枫一起离世的。我们相伴数十年,携手白发,浪迹天涯,我实在不能想象没有他的日子。

但我仍是又重新开始了一次别人的人生。

屋内烧着银丝碳,暖意融融,屋子里安安静静,唯有外间的风声透了过来。

这里的风声几乎一刻都未曾停过,像极了我们曾走过的边关与胡地。

屋外忽有脚步声传来,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外,推门而入,走到床帐前:“小姐,小姐醒醒。”

我真想就此大梦不醒。

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个白衣的小丫环,她见我醒来,松了口气,轻声道:“三老板吩咐,让您去请萧老板过来。”

原来是我现在这具身体的父亲的吩咐,怪不得她会这么紧张。

万马堂从上到下,唯主人马空群之命是从,一点违背都不能有,一丝迟误也不能忍,若是犯了,轻则受罚,重则丧命。

因为这里是万马堂,关东万马堂,掌控着关东数十边城,这一方独一无二的武林魁首。

即使我现在是马空群的女儿,也很难不遵命而为。

我道了声知道了,便让她下去。屋子里有火炉,炉上有水,我自己梳洗了一下,穿着中衣打开了衣柜门。

清一色的红色衣服,纱衣,罗衣,锦衣,连骑装也是红色的,看得出来全都是请专门的师傅,耗了不知多少心血做出来的。

红色的衣服,就如同马芳铃的性格,热烈,明快,鲜艳得像一朵带刺的玫瑰。

既是要出门,我就选了件红色的骑装,穿上之后,坐在了梳妆台前。

梳妆台不大,却也不小了,桌上明镜台,胭脂香粉螺子黛,原主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自然爱美。但我对胭脂和香粉都提不起兴趣来,我只拿了根眉笔,对着镜子细细地画起来。

她这样明媚的面容,就像冬日的阳光。

怎么也画不出我心中的萧索冷寂。

我放下了眉笔,用着梳子随意将头发梳起来,再拿走了衣架子上搁着的马鞭,出了门。

萧老板是这里最大的那家客栈的老板。

我在半个月之前来到了这个世界,恰逢他的生日,原主被马空群吩咐去选库房选宝物给萧老板贺寿,我也算是认识了他。

我出了居住的小楼,不远处就是个小马厩,一匹红色的马儿神气十足地立在当中,马鞍华丽,坠金镶玉,是原主的坐骑,见我来,叫了一声,迈着蹄子,显然颇有灵性。

可我并不是它的主人。

红色的衣服和红色的马双双艳丽无匹,我牵着马,出了院子的门,门外有守卫着的白衣壮汉,一路从这条道的头一直排到尾。

无论风沙多大,风雪多冷,他们都会在这里,如同一尊尊石像。

我上了马,策马走过这条几百米长的路,又出了一座用一整条杉木做成的巨大拱门,入目是萧瑟冷寂的荒原。

可我仍然没有出万马堂。

万马堂有多大?骑着马不快不慢地转一圈,要一整天。

好在我并不需要转一圈。

我抄最近的路走。我来这里的半个月,已经大概把地形摸清了。出万马堂有一条最近的路,出去之后再走上一段,就是个小镇子,原主的胭脂香粉,很多都是从那里买的。

而萧老板的客栈,还在离那镇子更远的地方。

外来人来到这茫茫无边的边地,第一个看到的就是萧老板的客栈。

我骑着马疾行,若不快一些,天黑之前我是赶不回万马堂的。

荒漠上风起,卷起黄沙漫天,将四边的天际都被笼罩在里面。

渐渐地我看到,在我的前方,出现了一个黑衣的瘦削的人影。

那人走得很慢,我注意他,是因为他走路的姿势有些奇怪,一只脚先迈出去,另外一只脚再跟上。

这人是个跛子。

他就走在我正前方,我拨转马头,从他身边的不远处跑过去,我不经意地向后看了一眼,正好看到一张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少年的脸。

我也看到了他的刀,他手里紧紧握着的黑色的同样刀。

那一定是把好刀。

只是一个瞬间,我就转过了头,继续往镇子上去。

镇子已经离得不远了,镇上人不虽算多,但我还是扯住缰绳,打算让马停下来。谁知这马却忽然不听我的话了,甩着脖子试图摆脱控制,一下子就要把我颠下去。

我紧紧抓着绳子不松手,下一刻马就发了狂,长嘶一声,四蹄放开,就朝着街道上冲去。

这马简直疯了。

路人远远看见,惊得四散而逃。马芳铃在边城有个外号,叫做胭脂虎,性格刁蛮,她的马也有个外号,叫做胭脂奴,都是这些百姓们不想招惹的存在。

但她刁蛮归刁蛮,人其实还不算太坏。

否则她的外号就不叫胭脂虎,而是叫吊睛白额母大虫了。

我见怎么驯服都没用,这马反而更疯了,眼看就要冲向一个茶摊子。我右手衣袖中便划出一柄短剑来,利刃出鞘,朝着马脖子狠狠刺去。

就在那一刻,我手中的短剑像是碰到什么东西,“铮”的一声被弹开去。

自然不会是什么风沙石头大吹歪了我的剑,而是有人出了手。

我剑一脱手,另一只手的缰绳也抓不住了,马儿前蹄扬起来,我身子一歪,就要朝下摔去。忽然间前方茶摊子上一个人影飞身而起,欺近我来,一把拦腰将我抱起,落在地上。

我已认出刚刚阻了我的剑的人就是他,立刻就想推开他去杀了那匹马。他却一把抓住了我的手:“马有灵性,何必杀它?”

我实在没想到在这唯万马堂之命是从的地界,还能有敢对万马堂大小姐动手动脚的人,我没跟他废话,另一只手朝他脸上掴去,却被他也抓住了手。

那枣红马得此机会,一路跑走了。

只留下我和这欠打的男人还有一地的围观群众。

我深深吸了口气,若我武功还在,我能把他打死再救活,救活再打死,但我现在非但没有了上一世的功夫,连马芳铃的武功果然也不能用了,这具身体的反应速度和攻击速度远远落后,我对付不了他。

我冷冷道:“松手。”

男人年纪不大,少年模样,面貌英俊,虽脸上带着笑,却并不让人觉得亲近。

他松了手,我后退一步,秉着维持万马堂大小姐刁蛮人设的初衷,一马鞭子就朝他脸上抽去。

理所当然地又被他握住了。

少年气定神闲,眼睛毫不避讳地看着我的脸:“一个女孩子如果喜欢拿马鞭子抽人,那她的漂亮也会打折扣的。”

我没动怒,学着他那自得的语调冷声:“那你知不知道,一个男人如果自作聪明拦了别人的剑,又觉得自己不该被打,他该打什么折?”

少年依旧看着我的脸,仿佛觉得赏心悦目:“什么折?”

我道:“当然是把他的腿打折。”

我使劲将鞭子抽回来,他却像是没反应过来,鞭子在他的手里磨过,顿时留下了一条红色的痕迹。

我威胁地朝他一笑:“你等着。”

少年竟然点点头:“我等着。”

我再没赏他一个眼神,转身就走。所幸萧老板的客栈已不远了,我走着过去要不了多长时间。

至于回万马堂,我是不担心的,就算没了马,这里从早到晚都有万马堂的马师来来往往,哪里捎不回去我一个大小姐。

只是这里晚上的风太冷了,夜太寒了。

我讨厌看到这里的夜晚,只想在它到来之前入眠。

我将马鞭绑在后腰,顺着这条街道走到尾,转过一个弯,再走过一条街,穿过一条小路,继续往碎石黄沙里走了一会儿,远远地,看到了客栈。

萧老板的客栈就叫客栈。

也或许它根本就没有名字。

这里是每个万马堂的马师们,每个来边城的江湖人都要来逛逛的地方。据说这里什么都有,赌场,青楼,擂台,酒坊,一切让刀光剑影里的亡命之徒们满足,消遣,甚至发泄的东西,这里都有。

我初来时有些自暴自弃,但后来好歹振作了一点儿,暗自打探情况,总是能听到那些马师们提及这儿。

他们的口中最常说道的,除了这客栈,还有客栈的两个人。

一个是老板萧别离,一个是边城第一名妓翠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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