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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敲了敲客栈的门,听到一声请进,然后推开了门。

准确地来说,我并没有见过萧别离,也并没有到过这客栈,但我一眼就知道,那个穿着华丽,舒舒服服地窝在一张大椅子上的人,就是萧别离。

他身上的衣料已比我这个大小姐都要值钱,手上把玩着的骨牌比我衣服上的花纹,头上坠的小明珠都要精美漂亮。

若是客人,谁会闲着无聊一个人在大厅里玩骨牌,而若是客栈的人,哪个老板会让手下人这么闲着。

但或许他已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了。

他的两条腿,膝盖以下空空荡荡。

萧别离抬了头,这是一张双鬓斑白得仿佛饱经风霜,眼神却温润的中年人的脸。他看到我,眼神里并没有那些马师一样的恭敬和畏惧。

他是一个需要万马堂大小姐亲自来请的人。

我立刻就知道该对他什么态度了,轻声道:“萧叔叔。”

萧别离朝我招招手:“来。”

我规规矩矩走过去,萧别离指着身边的一张椅子道:“坐。”

我坐下来,见四周空空荡荡,仿佛并没有营业的样子,也许这里是只有晚上才能热闹起来的。我道:“爹让我来请您今晚过去,接您的马车一会儿就到。”

请贵客自然要准备马车的,但我为了赶时间,哪里想去等那慢腾腾的车子,自己先出门了。

萧别离将手中骨牌放下,一个八卦图已经成形,他道:“今天晚上?”

我点点头道:“爹请了好几个江湖人,今天晚上都会到万马堂。”

至于这些人是什么身份,要来万马堂做什么,我这个大小姐,最多只能知道“做客”两个字。

马芳铃武功并不算太好,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儿家,马空群不会把重要的事情告诉她的。

何况马空群是个典型的大男子主义类型的人物——就像我曾经的知府爹,认为女人就该找个男人嫁了,托付后半生。

我不知道内情,但萧别离不一定不知道。

他沉吟了一下,摇了摇头道:“我还是不去的好。”

我不会傻到去问为什么,萧别离拒绝得干脆,我就不满道:“那我就白跑一趟啦。”

见我不高兴,萧别离笑了,他将一只空着的金樽挪过来,他面前桌上也有一只,显然他是个极懂享受的人:“一路天冷,来杯酒吧。”

他拎起一只金子做的酒壶来,我双手捧起酒杯,看着琥珀色的美酒倒进来。我喝了一口,果然是极好的酒,万马堂酒窖子里都没藏这么好的酒。

我看了看大厅四周里点的明灯,道:“萧叔叔,你这里是不是无论白天黑夜都会点灯的?”

萧别离微笑道:“不错,不止如此,这里白天虽不开店,却也不上板的。”

我叹道:“这里真好。”

这儿岂不就是任何一个浪迹天涯,无所归依的人最想来的地方?

萧别离叹道:“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

我眨着眼睛听他说话,萧别离道:“谁都能在这里找到想要的东西,得到最好的享受,但有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坏处……”

他唠到这里,忽然客栈的门已被人推开:“主人可在?”

这个声音听得我有些耳熟,我转头看去,果然是那个阻挡我杀马的人,他昂头挺胸地走了进来,好像他才是这里的老板似的。

我喃喃道:“坏处就是,有些讨厌的人来了,你也得把他当作客人。”

萧别离笑道:“对于生意人来说,有钱就是客人,我们也是要吃饭的。”

那人已走过来,看着萧别离道:“阁下便是老板?”

萧别离道:“在下萧别离。”

“萧别离?”那人却像是觉得有些在意这名字中的韵味,反复咀嚼了两遍。我看也没看他,喝尽了杯中的酒,就要向萧别离告辞。

萧别离道:“帮我向令尊致歉。”

我答应下来,转身从那人身边走过,期间他的目光,一直若有若无地注视着我。

我现在不止想打折他的腿,我还想连他的眼珠子都戳瞎了。

他却忽然拦住了我:“哎。”

我停下来看着他,他一笑,却并没有说话,而是将手掌伸开,他的手中,此时正静静地躺着我那把本该被打飞出去的短剑。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他其实长得算很不错,虽然身上衣服有些破旧,沾了风沙,整个人却丝毫没有窘状。

他似乎对自己很有自信。

自信过了头。

我也笑了:“我连马都杀得,一柄剑又有什么丢不得的?”

然后我看到他那眼睛几乎是更专注地看着我了。

我不想在萧别离的客栈闹起事来,这个世界明显有古龙的风格,而这个家伙身手莫测,身份不明,我现在又武功不济,若为了这些就起争执动手,未免太不明智。

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无视他。

我一丝多余的目光都没给他,完全把他当空气,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出了客栈的门,天边的太阳已有些斜了,我朝着镇子的方向而去,打算拦一匹马赶回去。

远远的,一匹马儿朝我跑了过来,我定睛一看,竟然就是刚刚跑了的枣红马。

它跑到我面前,围着我转圈,像是有些疑惑。

也许那人说得没错,马有灵性。

它或许已感觉到我不是它的主人,所以那时才会发了狂。

忠心的马儿要找自己的主人,但找来找去,边城只有一个披着马芳铃的皮的我。

“我不是她。”我摸了摸马脖子,给它把马鞍卸下来:“走吧,永远别再回来。”

枣红马转得越来越急,还是觉得它找的人不对,悲鸣了一声,撒开蹄子跑走了。

我看向另一边的方向,荒原之上,却有另一队白衣人,驾着辆华丽的大马车远远而来。

那是要来接萧别离的。

车队停在我面前,领队的是一个身材精瘦的中年男人,脸型有些圆,此时恭恭敬敬道:“大小姐。”

这人我认得,万马堂高手如云,他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烟中飞鹤”云在天,人如其号,轻功极好,是万马堂的场主,算是四把手,手底下管着几百号人,更是马空群的生死兄弟之一。

但马空群居然连他也派来请客了。

我立刻意识到他请的恐怕不是萧别离,于是我道:“云叔叔,萧叔叔不来了,你们这是又请的谁?”

云在天道:“叶开叶公子,三老板请他去做客。”

叶开?谁?

难不成就是那个欠打的?

我道:“花叔叔是不是也被派出去了?”

云在天笑道:“不错,不过,他的客人比我难请。”

花满天和云在天在万马堂差不多的地位,在江湖上也是久负盛名,他们都去亲自请的人,会是谁?

我忽然觉得这万马堂风雨欲来。

我做出不高兴的样子:“你们都是万马堂的元老,谁不给你们的面子?若真有这样的人,还招待他做什么?爹爹为什么要委屈你们?”

听了我的话,云在天神色一丝未变,仿佛根本不为自己觉得委屈:“三老板自有自己的考量,现在已不早了,大小姐快些回去吧。”

我就不信他真的对马空群一点不满也没有。

像他这样的年纪,像他这样的高手,本该体体面面地做个老大,而不是被像仆人一样使唤。

云在天看了看我身边,没发现那匹马,我轻描淡写道:“那马不听话,被我给杀了。”

万马堂的马,若是跑了,必定抓回来再杀。

云在天有些讶异,但也没有多说,吩咐手下牵另一匹马来:“属下要事在身,就不送大小姐了。”

我点点头,骑上马,策马离开了这里。

我来这里不过半个月,这里已然仿佛有些不同了。

我又到了镇子上,骑着马走过街道。街上好像多了许多江湖人,刚刚收了摊子的老板们,已经又把桌椅支了起来。

他们对这些江湖人见怪不怪,在边城生活的人们,永远没有中原的人过得安逸。何况这里有万马堂在,有马空群在,谁敢闹事?

我快走到了街尾,这里的人已不多了,我随意看着,却忽然发现了一个纤细苗条的身影从一间房子后面悄悄疾走了过去。

她虽然穿着平时不会穿的黑色斗篷,遮住半张脸,但我这半个月以来最熟悉的人就是她,我不会认错的。

可她怎么会一个人来这里?

我没有叫住她,谁都会有些秘密的,而秘密一旦撞破,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我在天将擦黑时回到了万马堂,又走进了那座小楼。小楼有三层,最上面的一层是马空群和他的好兄弟,万马堂的二把手公孙断住的,第二层则是我和马空群的小儿子。

花满天不住这里,云在天也不住这里。

他们虽名为马空群的兄弟,看起来也是亲疏有别的。

或许马空群能真正信任的人,就只在这个小楼里。

我走上二楼,在一间房间的门上敲了敲,叫道:“小弟?”

连叫了几声没有人回答我,我推门进去,床上,一个五六岁小男孩正盖着毯子睡得正香,脸红彤彤的。

他就是马空群的老来之子,小名叫做小虎子。

我拍拍小虎子的脸蛋,他迷迷糊糊醒了,看见我道:“姐姐。”

我坐在他身边,轻声问他:“怎么只有你,三姨呢?”

三姨是这座小楼里额外的人。

之所以说是额外,是因为她的房间不在这里,而在他处。但她是马空群的不知第几房小妾,最受他的宠爱,马空群妻子早逝,她平时就负责照顾小虎子,因此常常在这儿住着。

马空群很信任她,甚至会让她管内眷的用度,我来这里半个月,跟我说话最多的人,就是沈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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