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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这场雨到了半夜便停了,第二天依旧艳阳高照,让桃花镇里的所有百姓总算安了心。

言暮伸着懒腰,揉了揉昨夜搬着重物的手臂,却听到静彦居士过来传话,说静绝真人请她过去。

她想都没想,便拿着二百两打算和她摊牌,反正这庙也破了,二百两不正好填上修补的费用吗?简直是天助她也!

言暮跟着静彦居士行到真人的房门,她看着对方精神抖擞的模样,昨夜搬东西最卖力的就是静彦居士了,为何她会如此着紧呢?

思索间,静彦居士已经推开房门,只见静绝真人不似往常那么闭眼打坐,反而是坐在椅子上喝起了茶。

说起来奇怪,言暮睁着灵动好奇的眼睛,愣愣地看着真人喝茶的姿势,竟与自己的师父特别相似。

随着静彦居士关上门,房中便只剩下二人,说句老实话,面对眼前的人,言暮到现在还是会觉得心生压迫之感,那干涸的喉咙也不禁吞了一口涎沫。

静绝真人看了一眼言暮,随即把手中的茶杯放下,面无表情地陈述道:“你杀了人,不能留在观中了。”

言暮听罢眉头紧皱,眼眸闪烁,虽然她并不后悔在镇上大开杀戒,但此事确实会给桃花观带来祸患,越早离开,才是正确的选择。

“我今日就走!”她轻轻呼了一口气,点头说道。

静绝真人听得出小孩儿语气中的理解,也不多言,其实她能为素不相识的桃花镇百姓做那么多,已经足够了,李惊堂也算是收了一个好徒儿。

“这二百两我还是留下给桃花观吧!”言暮将一直揣在包袱里的二百两,爽快地放在桌上,其实无论买不买得到师父想要的“真相”,她都不可能置桃花观的危难于不顾,她也有想过,自己离京时娘亲给了一些银票,自己一直不敢用,到时回去用那些钱抵上归还给师父吧!

静绝真人一双被眼睑覆盖了一大半的眸子,颇为愕然地盯着桌上的二百两,再抬头便撞上小丫头眼中真真切切的肉痛,不由得微微地弯起嘴角。

这下可不得了,言暮还是第一次看见一板一眼,无念无想的静绝真人笑,她那跟爹爹相似的泪痣,将整个极具威严的人变得温柔了些许。

只听到对方语气轻松,指着放在一旁的白瓷观音说道:“把这个观音拿去,它正好值二百两。”

言暮一听,秋水般的眸子立马染上了喜意,绷紧的身子终于可以松了下来。静绝真人,最终还是把“真相”卖给了她!

“是的,真人!”只见她一把抱起昨夜勇闯主庙,救出来的白瓷观音,兴高采烈地往房间跑去。

静绝真人瞅着她那轻功如燕的背影,不由得又喝了一口茶,这小丫头毛躁的性子,什么时候能改一改。

这厢买到了“真相”的言暮,高兴得一眨眼飞奔回了房间,进门前还瞄了瞄周围无人,关好房门才举起那个白瓷观音像,对着它说:“观音大士,失敬失敬,失礼失礼,性命攸关,多有得罪了!”

随后便一把将那完美无瑕的瓷像,重重地扔在了地上。

果然!一个黛紫色的布包赫然包裹在细碎的瓷片儿上。昨夜她去搬此像的时候,便听到了里面发出的细微声音,便猜想里面必然藏着东西。

原来师父想要的真相,便藏在众人眼前!

她蹲下身子,泼开布包上的碎瓷片,将布包提起放在桌上,细细的端详起来,只见这布料刺绣繁复,绸缎厚实,应是京锦。

“能用得上这么好的布料,必定的非富即贵!”譬如,皇族之人!

静绝真人是师父的故人,也就是说,她也是前朝皇室之人?言暮的脑子乱成一锅粥,最好的解决办法,便是打开看看里面有何物,这样就一清二楚了。

师父叫她把“真相”买回来,也没嘱咐自己不能看,就说明这事儿是她这个小徒儿也可以知道的。

言暮自我说服了一番,便动手麻利地解开了布包,只见里面包着一幅卷轴和一个玉印,她连忙拿起卷轴,小心翼翼地打开,细细地读起里面的内容:

“大恒初年,吾儿应昭出生,胎儿通体发黄,是为黄疸之症。白贵妃买通太医,密谋诬陷吾儿乃天降灾星,吾唤婢女叶秋将昭儿暗中与一农户之子调换,欲先平息此事,待昭儿黄疸退去,再接入宫中。白贵妃而后买通宫中侍女,让换来之子感染风寒,太医院医治不力,最后无力回天。”

“吾深感后宫尔虞我诈,不敢将昭儿接回,让农户逃离盛京,辗转多地,终只知其定居江南。此孩儿右手臂上有一处朱红蛇形胎记,脖子挂着彩云之髓,若世间有二者符合,岁数皆合之人,为应轩佑及李凤霞之二子,应昭是也。”

“大恒初年十一月二十,皇后李氏。”

言暮愣愣地看完了卷轴的内容,小心翼翼地将其卷好,放在一旁。而后拿起了旁边的玉印,赫然刻着“皇后之玺”。

良久,窗外的黄鹂忽然啼叫了一声,她才缓过神来。

且不说静绝真人是不是李皇后本人,言暮现在心中震惊的,是上面写着的“彩云之髓”!

大恒初年出生,江南,彩云髓,这些叫她怎么不想起自己的亲爹言不惑啊!

恍然间,她摸了摸自己的脖颈,那个被她挂着彩云髓的地方,早已空空如也。是啊,彩云髓在灭门的那夜,已经被她断绳弃之,绝路求生了!

那是不是说明,世间就再也没有人能认这个皇室之亲了呢?毕竟,彩云髓丢了,爹爹也去了……

想起了这一切,久久未见的泪水悄然落下,滴落在那权倾天下的玉玺之上,流窜在篆刻的沟壑之间。

那厢静坐的静绝真人,看着桌上的二百两银子,不禁荒唐一笑,而后望向窗外的晴空朗日,感叹道:

“没想到这颠了皇朝的真相,才值二百两,果真是世道险峻啊!”

——

千里马配万金鞍,日行千里跃大恒,有银子的人哪里都是康庄大道,卫桓这本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人,去一趟蜀道,哪有李白说的那般难?!

这不,五匹骏马拉着的黑檀木马车,气势浩荡地停在了唐门之前,饶是看惯了富贵荣华之人的唐门家仆门徒,都不禁驻足而观。

只见翩翩公子身穿一件苍蓝彩晕南绣锦袍,腰间配青色镶紫烟玉锦带,玄色锦鞋泛着金丝暗纹,低调却不朴素,华贵却不花俏。

唐门的下人一听到是三公子的亲友来访,立马出门恭迎,领着卫桓这贵哥儿穿过重重庭院。

汉时仙上云巅鹤,蜀地春开洞底花。身轻曳羽霞襟狭,髻耸峨烟鹿帻高。

许久没来蜀地,卫桓环顾着徐徐地带着巴蜀色彩的雕花木廊,密密麻麻的竹叶让人看不见远处。

幽静得深邃的唐门院内,一道红木门徐徐打开,映入卫桓眼帘的,便只剩下好友那双同样深邃的眸子了。

卫桓一见眼前人,立刻爽朗地笑道:“没想到我的医书都没看完,你的病就好了,君必鸣那小子还真是承了君神医的衣钵了!”

房中人看着自小一同长大的伙伴,如今依旧是洒脱自在,虽平日表情不多,但语气也放轻了些许:“为何来唐门?”

“来看望我的好兄弟啊!”卫桓睁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话中夹着半分实半分虚,不过细细端详起眼前人,皎如冠玉,眉似远山,不禁惊觉不过一年多没见,这家伙又俊上了三分。

卫桓的“青梅竹马”,正是唐门三公子——唐昂,虽说是三公子,但唐昂之父并非来自唐门,因唐昂娘亲是唐门三姑娘,故门派中人皆称其三公子。

唐昂听了卫桓的鬼话,不由得没好气地摇了摇头,眼神看回自己手中的书册。卫桓一见好友不着紧自己,内心便有些怄气,哼了一声,埋怨道:“我千辛万苦过来看你,你就几句话打发我啦?”

唐昂脸容清绝,端得上是人中龙凤的好皮囊,身份高贵,举止带着世家公子的意味,却长年浸染在江湖,不失武林中人的干净利落。

若是旁人敢对他如此说话,早就活不出唐家大门,然而偏偏此人是卫桓,他也只能耐着性子,将桌上的糕点推到他的跟前,说道:“白玉酥。”

卫桓见状连忙伸手抓起,他这一路最挂念就是这白玉酥,算唐昂这家伙有心!

吃饼口干,他便自己动手,倒了一杯清茶,入口一刻心生暖意,不由感叹道:“永川秀芽,我最喜爱的茶!”

唐昂听了对方的话,也不回应,不知有没有当对方存在,继续看着手中的书册。

“你怎么也看这本书啊?”卫桓颇为讶异地看着唐昂手中的《六运河水利录》,饶是这些日子,身边的人都看起这本在文人墨客间并不盛行的书册。

“前段日子淮南大水,我有些好奇这水利罢了。”唐昂回应着,却捕捉到了卫桓话间的惊讶,便直接问道:“为何讶异?”

卫桓一听,李拂那夜挑灯夜读的侧脸骤然涌入脑海,说话的神情都不禁变得温柔:“我此前游历到淮南北,遇见了一位有意思的人,他也喜欢看这本书。”

“女子?”唐昂放下了手中的书,盯着卫桓有些荡漾的表情,许是这天下,端得他唐门三公子愿意去探究的,也就这两三位知心朋友了。

“怎么可能!”卫桓听罢,神色还是慌张,连忙摆手说道:“是一位年纪轻轻的侠客。”

“侠客,淮南北。”唐昂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卫桓喜爱的永川秀芽,淡了,他还是喜欢更浓郁的大足松茗。

“拂衣!”

低沉的嗓音中,尤带着一丝不用心去听,是听不出来的沙哑。从卫桓惊讶的眼神里,他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假如是他的话,你就要小心了!”

有人说,要分辨此人是不是唐门之人,就看他的眼睛。唐门虽善器善药,却是以毒发家。相传唐门先祖以身试毒,后百毒不侵。。

所以,唐门子孙的眼睛,都带着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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