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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我大放厥词之前,且看一下我这首自以为傲的打油诗
世间诸多不平事
皆因人人异于己
功名利禄如龟壳
仁义道德如枷锁
何苦惺惺假作态
自欺欺人累众生
要想逍遥无所待
自应从心从性子
莫辨什么男与女
男女皆是性中人
莫辨什么善与恶
善恶到头轮流转
莫辨什么忠与奸
忠奸多在门面上
莫辨什么情与义
真情自然也有义
莫辨什么爱与恨
爱恨不过一瞬间
莫辨什么苦与乐
苦乐无常常在心
莫辨什么对与错
入土之后后人过
莫辨什么得与失
青春总归在浪掷
莫辨什么生与死
生者无明死化无
竹篮打水一场空
辨来辨去有何用?
爱我所爱之人,做我爱做之事
良心放做狗屁,道德何其无稽
唯独天生丽质难自弃
我乃天下第一美男子
莫辨是也!
自我懂事以来,我便深知“荒唐”二字。
荒唐是人,凡人荒唐。在人间社会,对世态诸事,无一人不是顾左右而言他,徒生事端,硬造隔阂。本应是清晰明了之事,偏要拉扯一张薄透透的纸覆以观之,还自以为是。千百年来,小至家事,大至国事,莫不如此。
如人之身体,本是女娲精造之物;尤其女子,更是极具形态之美,乃天地间难能可贵之灵物。然人们却要穿上衣冠鞋履,盖身藏私。若为冷暖丑美之故,那倒情有可原;然引以为文明之象征,以赤身为可耻,就未免自作多情了。我看那人人都在心心念念之事,对衣下想入非非,嘴上却谩骂一番街边妓女薄衣之放荡,这不是荒唐是什么?这不是虚伪是什么?可恨的是,这人不但要自己穿衣戴帽,还要让陌人,让孩子,让学生穿衣戴帽,甚至还要让野兽动物穿衣戴帽。君不见,有主人为猫狗着一身衣饰,实在是衣冠沐猴,滑稽至极!
看着吧,覆衣藏私之举,终会令人欲壑难填;千百年后,大街小巷,必定是薄衣遍布,放荡满目。到其时,无论男女,人人皆是娼妓之态,搔首弄姿,风情万种。礼义廉耻这张纸还在乎?在,只不过扔在角落老旧发黄,真真只成为象征了。
从此事得我莫辨一理凡事若虚有其表,其下必诡秘在心。
这国家政体也是满纸荒唐,覆于其上。明明是你皇帝老子一人之天下,偏偏要说成是万民之天下;明明是你杀伐戮民方得称王称帝,偏偏要说成是天人感应,人事皆受制于天命。滑稽的是,这万万愚民倒也信了;若有不信者,也是自觉可谅解,动不动搬扯出历史圣贤,说什么以史为鉴,引什么圣贤之说,为虎作伥地解释一番世道,最终得出“奈何奈何,唯有如此,方才合情合理”的结论。
试问,这“情”是什么?这“理”又是什么?如此才叫做合情合理?
如此虚妄世道,如何辩忠奸,如何分善恶?又如何自如处世?
哈哈,应如我莫辨一般处世。不以世间一切道理为正道理,不以世间一切历史为真历史,不以世俗之观辩善恶忠奸好坏美丑。总之一切莫辨,只遵循自己心中的意愿,遗世独立。
有人便要问我,遗世独立,岂不是要与全天下人作对,岂不是很难?
呵呵,这有何难。每一人都是独身而来,独身而去。俗世诸物,都是可有可无的,都是世俗强加于你的,都是身外之物。你统统都不在乎,你还难么?想想我莫辩本是东陵家子,集万千尊贵宠爱于一身,但却可一朝舍弃这上古望族,万贯家财,显赫身份。至于那些什么至亲情谊,更是虚妄了。他们在乎仅仅是他们在乎,我何必在乎他们的在乎呢?他们活得不自在,统统是咎由自取的呀!
于是,我顺理成章地进入了长生教。倒不是我信奉长生教之教义,既然我行事与世俗相悖,那进入一个为世人所唾弃的“邪教”也未尝不可,有利于自如谋生。然我又对黄鬼仙、吞象女、佛戾等人嗤之以鼻,极度憎恶。他们仍没有脱离世俗,他们只是世俗另一面罢了。
所以我莫辨,只以心中所好行事。我帮祸娘,是因为我喜欢祸娘,我喜欢她的美貌,更喜欢她的性情,更对她与无心爱恨羁绊发生极大的兴趣。我认为天下间所有女子都应似祸娘一般,敢爱敢恨,更敢于追求真相。我帮易难,也是因为喜欢易难,况且其出身于名门之下,其遭受的委屈我大有同感,只不过他是被迫无奈的,我却是自讨的。
至于我为何帮赢覆进行成魔诞,一是因为长生教与之有盟约(我也不能完全免俗啊),二是我很想知道这成魔诞的结局,这被我们教主称之为“狂巫”的赢覆的下场。我不喜欢赢覆,或者说简直无从喜欢这个人。和他对视时,他那煞人的目光总会将你的压下去,甚至和他说话时(不止是我,还有满常,还有教主),他总会占据主动和气势,让他人顿生怯意。
相对地,我反倒是有点喜欢陆载。他待人实在是太和善(呵呵,尽管对我是不和善的),总予人如沐春风的感觉。和他说起话时,别人也是很少话的,因为都不知不觉专注地听他说话了。他声音实在好听,太好听了。我总是在感叹,上天竟然赐给一个男人这么好听,这么深邃,这么流转肺腑的声音。简直就像,就像,啊,我该怎么形容?某一夜,我甚至幻想着他的声音,自渎了一番。
当然,他对我说的话,都不是什么好话。然而连他的斥责,他的怒言,他的每一下呼吸,都是那么悦耳好听。如果说声音是人的灵魂,那赢覆的灵魂令人瑟瑟发抖,而陆载的灵魂则令人如饮甘霖。
以上的,都只是本人的喜欢,纯属欣赏的喜欢(至于陆载嘛,嘻嘻,或许带有一点情爱的味道。哎,竟然发生了陆二善这一事,不然我,呵呵)。而我真正爱恋的,素来只有一个人,那便是白华。在我第一眼看见她时,我便深深地爱上她了。那是在一个何其美好的春天,阆鸣带着小白华来到了东陵家。那时她才十岁,已经是崭露高贵之姿色。那时我也就十五岁,却深深为她动容了。那时我情窦初开,爱欲萌芽,脑子里幻想的全是她,她现在的样子,她长大后的样子,她穿各种巫袍的样子。后来她长大了,果真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不,现实中的她还要高贵许多。
世间最令人咬牙无奈之事,莫过于心爱的女子近在咫尺,然我却一点也近不得。白华被困在地牢的最底层,任何人都不准接近。否则,嬴覆就会怪罪下来。呵呵,这也是我喜欢不上嬴覆的原因之一吧。我自是不敢得罪嬴覆的,然而我的女娲就在跟前,我岂能错过与其相见的机会?我暗杀了一名身形与我差不多的看守军兵,然后照着他的样子制了一张脸皮,我戴上之后再大摇大摆地走进去。路遇端木赐,机警如他也看不出我来。
啊,我终于看见我的白华了!身陷囹圄,她居然还能静心盘坐,尊贵至极。她背对着我,身影在牢外的火光下半亮半暗,折映出她腰间美妙的曲线。啊,她就像一尊何其高贵的雕像,可与巫界诸神媲美!
“放在那里即可。”
她竟然先说话了!啊,天籁之音!和陆载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深呼吸一口气,按捺住激动,说道,“白华大人,我不是来送饭的。”
“······何人来此?有何事?”
我原以为她会一直背对着我说话,没想到她竟转过身来,堂堂地看着我!
啊,这张脸,简直是女娲手中最为精妙的杰作啊!
最美妙的,是她的眼睛,紫色的高贵的眼睛。哪怕在黑暗的统治,僭越的火光下,她的眼珠子依旧闪闪发亮,紫气难藏。
然而她似乎清瘦憔悴了不少。该死的嬴覆!竟如此对待自己的师妹!
我一时不敢直视,忙低下头来。
“你是谁?你不是这里的守卫吗?”
啊对对对对对!该死,我竟然忘了!
我赶忙撕下脸皮,露出原本的面目。
“你是,”她露出诧异的神色,“你竟然会捏造人脸?”
“正是,小巫熟习此技呢。莫非白华大人对伪脸之术也有兴趣?小巫还是一等一的面具师。大人如果需要面具,小巫愿意为大人造一副天下无双的面具。”
“伪脸之术,面具师······你到底是谁?”
“我是莫辨呀,白华大人,”我忙说道,“我是东陵莫辨啊!”
“东陵莫辨?你是东陵家人?”
“我原来是,现在不是了。我们小时候见过面的,你可记得?”
“不记得了。”白华眉头一皱,“慢着,莫辨?你就是背叛东陵家,后加入邪教的,成为胡门门主的莫辨?”
啊,她竟然知道!她竟然知道我!我一时受惊若宠,忙连连点头。
“是的,白华大人,你竟然知道我?”
“哼,你是巫界有名的叛巫,有谁不知道?知之也引以为耻!若我是东陵家主,真因你而愧对巫界,愧对天下万民!”
这种呵斥之言听得太多了,我现在听来没什么愤懑之感,反倒是可怜白华这姑娘,本来是一汪清水,可却阆鸣那厮用什么大巫正义之说玷得污浊了。身陷囹圄还忧国忧民,活得如此不自在,脸上会长皱纹的。
“白华大人有所误会了。”我忙辩解道,“以后大人便会发现,我莫辨并不是邪教恶流之辈。”
“没有以后。我白华不与邪教中人来往!你走吧!”
白华背过身去,可怜我没看几眼她的正脸。
还有她这话也太令我心痛难受。难能没有以后呢?
我忙说道,“小巫素来仰慕白华大人,每每常盼恭侍于大人膝下。大人若不相信小巫,可以指使小巫任做一件事。小巫必定竭尽全力,鞠躬尽瘁,以证吾心。”
“呵,你想为我做一件事?”
“对。”
“那你就去把满常给我杀了吧!”
杀了满常?正合我意。就算白华不说出来,我也有心杀了满常。
竟然敢对白华施下血虫咒,简直是罪不可赦!一想起白华曾受万虫蚀骨之痛,我就浑身骨头瘙痒,恨意顿生。
只不过杀满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巫咸之徒,阆鸣之师弟,实力在我之上。
然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身为巫咸之徒的他,竟然抗衡不了窭子老,真不知是他太弱,还是窭子老太强。说白了,都是同一世代的巫覡,阆鸣窭子老都成了一代大巫,唯有他还在浮浮沉沉,在无心帐下狐假虎威。
而且,眼下有一个除掉满常的绝妙良机。他被窭子老打得重伤,现在正在养伤中。而他的凶佛面具也是支离破碎,莫要说复原了,连拼凑一个完整的面具出来都难。
鉴于我的身份关系,我自然不能公然杀害满常。就算是刺杀,赢覆和教主最终也会查到我的身上。这些人太聪明,都活成精了,蒙骗不了。
但我想到一个办法,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掉满常。
几天后,我去探望满常,并奉上一副崭新的凶佛面具。
它与原来的凶佛面具样子无异,都是头顶绕檀色佛珠,刀尖眉且有怒纹,圆瞪瞠目,厚唇大口。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那便是它新陶初成,未经风雨,闪闪发亮。
满常很是喜欢,连身道谢,并马上对其注入巫力。
我看到他戴上面具那一刻,心满意足地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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