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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朝歌自语道:“还好,我有过人之处。”

接着又说道:“机智如我,临场应变能力卓绝。不然,‘高人’的帽子可就丢了。”

脚底飘忽不定,人影绰绰间,傅朝歌冲出了大周皇宫。

三年间,这座桂殿兰宫早已换了主人,由从前的声色犬马、昼夜歌舞向欣欣向荣转变。

虽然从那些宫女太监私底下交谈言论里,他知晓前段时日发生的动荡变故,造成流血不止,帝王伏尸。不过,他忙于修炼,亦是竭力躲避这些政治斗争,没有亲眼见证。

倒是显得尤为可惜,那位雄心万丈的元丰帝还是拜伏于美人石榴裙下,忘记初心。他没能见这位帝王最后一面,许是种损失。

作为瓜田里的猹,哪里有瓜,哪里就有他!若是亲眼围观对方临终前的惨相,或许会很爽。

盖因听闻了元丰帝三年的行事作风,他还是不免有些许厌恶。

天下哀嚎,民怨沸腾。在皇帝宝座上的姬幽,没有用心去安抚民意,没有利用自身的治国能力平定匪患与灾难。只是垂涎于年轻貌美的女子,纵情曲乐。

实非天子所为,民生多艰,更应纾困解难。哪里能够劳心费力,上演烽火戏诸侯,旦图美人一笑的戏码。

又或者说,元丰帝的死成为一种必然。

弑母夺权,恢复帝王权威尚且可以理解;随意猜忌忠良,诛杀劳苦功高的冠军侯全家,自断双臂,定是昏君之为。

早已暗中种下了因果,仍不知悔改。置若罔闻天下乱世,贪图享乐,彻底失去了权贵的依附与民心。

元丰不死,天理难容。

一路上,思及元丰帝的死因,傅朝歌才想起来某件事情。

“时间对得上,不会真有关系吧。”

他暗自吐槽,持疑惑不解的态度。

盖因当年截获大周一半气运后,他在参悟国运虚无缥缈与神奇诡异的能力后,晋升到宗师四品。实力再无寸进,气运宛若鸡肋。

随后又想到这关乎天下百姓的安危,他们的困苦也与这流失的国运有关。间接性的,傅朝歌似乎成了某种帮凶。

心里涌起些许愧疚,他准备把气运放出去。

左右这气运他也不打算炼化,握在手里,没有什么作用。

从内心深处来讲,他并不想大周的国祚就此断掉,迎来一个新的朝代国度。无论是重新换副面孔,新建一个身份,还是另谋高就,都没有现在的生活来的安逸。

“宇宙的尽头是编制,我这份工作,可是好不容易得来的。”

他如是想着,最终还是决定将手里的气运还给大周。

至于未来的大周走向何方,那都是命数。再与之无关,了却了其中的部分因果,算是对苍生有个交待与弥补。

当然,流失的气运之因,不在于傅朝歌。机缘巧合下,到了他的手中。

他非无意,这份因果只是出在他借了气运的相,明悟宗师之道。此外,三年中,天下大乱,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他同样牵扯进去。

命运神鬼莫测,他放回气运的时间正巧是元丰帝死前的几天,细思恐极!

“呼,管他作甚,我自问心无愧即可。”

傅朝歌甩了甩脑海里的杂乱思绪,不再过问前尘旧事。

尘归尘,土归土。因果循环,死有余辜。

此去白云观,隔着数千里的路程,风餐露宿之际,他来到丰城休整。

……

“快点儿,老婆子。仙师法会就要开始了,我们必须要在天黑之前赶到。不然,狗子的命就没了。”

丰城内,一对年迈的夫妇相互搀扶着。

与他们一般,周围多数人行色匆匆。带着家里比较值钱的玩意儿,朝着神圣之地赶去。

不时有他们催促的声音传来:“仙师神通广大,可以呼风唤雨,有求必应。我得去问个前程,能否考取功名。”

秀气的书生穿着粗气,负箧曳屣,喃喃自语道。

身量苗条,穿着玲珑绸缎的富家妇人带着丫鬟与仆人,嘴里叨叨道:“仙师保佑,赐我一个男孩吧。我有钱,有很多钱!”

言语间,她右手还摸着肚子,十分在意,想来必是肚子不争气的缘故。

有几位魁梧的壮汉,身上不时露出煞气与内力,看他们模样,大都是后天的武者。

几人交头接耳,嘟囔道:“听闻那仙师乃是成仙之人,拥有仙家手段。我等必须前往法会,但求学得一点仙术。”

路过丰城州府衙门时,则见到一位高官老爷,面色平静。穿着用度十分讲究,官服得体合身,举止之间,不怒而威。

召集来官府众人,挑着好几箱子物品,同样朝着城东赶去。

在前方疾步行走的官老爷旁的贼眉鼠眼师爷,见得后面几位士卒落后,不由回身责骂道:“你等赶快点儿,误了知府大人的事儿,是要掉脑袋的。”

各式各样的人群皆是有同一个目的地,丰城城东,一处孤岛上,正在举办三年一次的仙师法会。

有缘者,可以得道登仙;可以位极人臣;也可以家财万贯……

凡所求,必有应。

整个丰城范围的数百里,闻讯而来的人不在少数。

盛况空前,声势浩大,乃平生罕见的奇闻景观。

傅朝歌路经此地,本打算找个风雅之地,喝个花酒,听几个小曲解乏。见得百姓如此统一做法,不免心生怪异。

又听得什么仙师、法会之语,不由纳闷。

长得太帅就是好,得老天爷垂青,别人不过是出门捡几两碎银,他则不同,捡仙缘!

遂抓了一位行色不是那么匆忙,穿戴整洁的年轻小哥,想道:就你了,镇定自若,宠辱不惊,必是位隐藏不露的杰出大才或仙人。

他询问道:“兄台,我初来乍到,观你与众不同,众人皆醉而独醒。倒是好奇,他们都急匆匆的朝城东而去,你为何慢悠悠落在后头。”

那小哥儿穿的倒不是什么名贵衣裳,乃是位平头百姓的打扮。见得有位俊美气质不凡的公子拉住了他,瞥了两眼后,靠在道路一侧嗤笑道。

“你以为我不想走快点儿吗?我倒是巴不得可以飞奔前去参加仙家法会,当了半辈子的落魄乞丐,我也想翻身呐!可是,你瞧瞧我穿的是啥。”

说着,还露了露那破草鞋,两个大脚趾裸在外边儿,黑的发光。微微翘起,像是在与他打着招呼。

闻言,傅朝歌直接愣住。

接着直接雷的外焦里嫩,只见那小哥儿伸出一只手,直勾勾的看着他,说道。

“愣着干什么,给钱呀?告诉你,过了这村可没这店儿啦。想知道我们都要去干嘛吗,给一只鸡的钱,我肥鸡就给你指一个天大的机缘。”

好家伙,可真是好家伙。

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连问个话都喊出了天价。一只鸡,可得一两银子,一个晚上。

默默给对方打上黑心犯的标签,傅朝歌丢了一两碎银过去。

“说吧。”

肥鸡两眼冒光,啧啧称奇,围着他转了一圈,心想:不愧是个富家公子,十文钱的买卖,硬是给了一两银子。

肥鸡转而跑到旁边卖叫花鸡的商贩处,甩下十文钱后,转身拿起肥的流油而香酥滑腻的鸡啃着。

“你诚意很足,我肥鸡既然答应了,那便告诉你了。”

言语之间,他还擦了擦手上的油渍,叽里咕噜。

“你呀,可真是撞了大运,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正巧赶上这等机缘,要我说嘛,那是多少人求而不得的好事儿。”

突然,话锋一转。

“你再付我一两银子,我便当你的导游,保管让你畅游整个丰城,玩的痛快,如何?”

察言观色间,却是见得傅朝歌动怒,随时可能发作。

他忙举起油腻的双手哂笑道:“好嘛,买卖不成仁义在。公子,息怒。我说,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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